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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33-36 章)(民 33:50-56; 36:1-13)註釋:產業取得、分配與持守 20211106

作者:林義勳傳道 LYX; 講解日期:20211101; 成文日期:20211106; 輸入:WCM; 編輯:WCM。

概念轉移

概念轉移對應如下所示:

五經 新約
迦南產業 神國
迦南人 不信者
各樣偶像神明 內外使己犯罪者
聖靈
宗族(約書亞、以利亞撒) 教會(基督)

如何攻佔地土?

(林後 10:4-5)
因為我們交戰的眾兵器不是屬肉的,反是藉由這神而有大軍之能,
針對堅固營壘的征服,
就是持續攻陷眾盤算,
(5) 和各樣為自己持續升起抵擋這神的驗識之高障(指反對律法之舉動),
又持續擄取各樣企圖(指人心),
以歸入基督的聽從(指達到完全順服並遵行律法之狀況)。

諸論(民 33:50-36:13)

壹、以占據迦南地作為產業的律法

一、是舊約的規矩,更是新約的規矩

  本大段的言論都是在摩押平原所論述的,當時以色列人尚未取得迦南產業,因而都是按著應許的應驗之後,所要依循的規矩。

  就新約對映而言,是自耶穌成就神救恩開始,至神國全然臨到之間,信徒當依循的教導。一方面就屬地而言,都是以今世為範疇所當遵行的要求,以色列人進迦南,信徒進教會,彼此相呼映。另一方面就屬天而言,對當代以色列人和現今信徒,都可視為同一種應許,也是同樣的盼望。

二、利未人的城、雅威敬拜之城的意義

  本大段的架構中心是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經文雖未直接指明其理由和意義,但由其他經文顯明,以雅威為敬拜的城才是產業分賜的最終目的。代表神與人同住,正如會幕所代表的意義,新約的新天新地也同樣表達此意含(啟 21-22 章)。

三、產業如何取得、分配、持守

  產業要如何取得、分配,並如何能永續持守不失落,也是本大段要闡明教導的主題之一,不只在男人的職分上要如何盡其所能去達到,在女人的職責和配合上也是如此。

四、地界範疇、汙穢土地之條例

  地界的範疇是首次明確限定,前面經文雖有提及,只是概略說明,不如本處詳述,且設定分配土地的模式、準則,和負責之人。土地不可被汙穢以致神無法同住,因而也同樣要求如何避免汙穢土地的條例,尤其在致於死的罪責上,即偶像崇拜,和故意殺人兩層面上。

貳、雅威的土地政策

一、是雅威賜與的,也是雅威收回的

二、土地是永續持有的,是非賣品,也不可永久轉讓

主論

壹、(民 33:50-56)應許之地取得和分配條例

一、取得的模式:趕逐、奪佔(H3423)和承受(H5157)

二、取得後必做的要求:拆毀眾偶像

三、取得土地後的分配原則(民 33:54)

四、經文教導的意義探討

貳、女繼承者的婚姻(民 36:1-13)

一、(民 36:1-4)約瑟支派的質疑

二、(民 36:5-6a, 10)雅威的吩咐,西羅非哈女兒的遵行

三、(民 36:6b-9)女繼承者的婚姻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