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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32 章)(民 32:1-32:42)註釋 20211009

作者:林義勳傳道 LYX; 講解日期:20211009; 成文日期:20211006; 輸入:LYH、WCM; 編輯:WCM。

緒論:二支派的行為如何評判?

一、信心小,只見眼前,不顧弟兄

二、摩西的態度:責備與接納

三、二支派隨後的態度取得諒解

主題:產業如何得著

壹、二支派見摩西求得約旦河東之地為產業(1-5)

一、看見需求和滿足需求

二、所求越過神的定旨

由(5)節「不要使我們越過約旦河」,此話使他們所求的越過當求的,他們可以求格外恩典,承繼約旦河東之地,經由商議並弟兄們的同意(2,5)而成就,卻要逃避應盡的本分,使神的應許落空,如西宏、噩的行為。

貳、摩西的責備(6-15)

一、本段呈現上下對映模式,參見架構分析

由架構分析可見責備的中心思想是:二支派有無完全跟從雅威,如同迦勒與約書亞的心志和行動。在心志上二支派是否逃避爭戰,以致弟兄們的心被阻礙(HB05106)。此用詞出現在(民 30:5,8,11),用於女兒、妻子的許願被禁止了,意指既定計畫被破壞了,與相反詞「默默不言」(民 30:4,7,11,14)平行使用,則非和合譯本「灰心喪膽」的意思,而是破壞神的大計。在行動上,是否如摩西所言,居住停留在河東地而不出動,正如其他十探子鼓動百姓不上迦南爭戰一樣。

二、摩西重新定義何為惡與罪

參、二支派的更正與說明(16-19)

一、先安置妻兒家產與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

按福音書,耶穌要求跟從他的人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撇下所有的來跟從,和二支派要求先安置虞慮再出征,兩者是否可以併行評比?由(17)節「因那地居民的緣故」表明雖然河東的雅謝與基列兩區,雖經前次爭戰掃平仇敵,然而四圍仍散居諸多異族,因而他們的考量,摩西也同意(24),由(書 4:13)兩支派半日後出兵四萬人,約占總兵力三分之一,其顧慮是事實,不能按新約耶穌的模式來要求二支派。

二、我們自己要裝備起來,急行在眾人前頭(17)

肆、摩西要求守諾(20-24)(28-30)

一、倘若⋯⋯倘若不⋯⋯

此重複的條件句,

二、若不遵守

伍、二支派重複許諾(25-27)(31-32)

一、是僕人對主人的許諾(25,27)

二、是視同雅威的命令(31)

三、將選民視為一體的觀點

將選民視為一體的觀點,由以上經文摩西和二支派共同取得共識,不分約旦河東與河西兩方,此成為新約救恩也同樣要臨到猶太和外邦,也同樣需要兩下合一,共同參予爭戰,才能成就救恩的應許。

陸、摩西分配與瑪拿西的趕逐(33-42)

一、經文以三小段(33,34-38,39-42)記載河東地以分配過程。

二、河西地以分配產業模式似乎異於河東地的直接賜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