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前戰勝亞得拉王(民 21:1-3),是因以色列人受攻擊,被擄走一些人,而向神許願後,神聽其聲音而交付仇敵(給他們)。
2.戰勝西宏王,由經文用詞表達他們是成為神刑罰的工具,經文未提神向其應許。
3.本段(民 21:33-35)特提雅威對摩西的應許,表達延續對西宏的得勝,也得勝噩,其背後原因應是相同的,成為神對巨人族刑罰的工具。
比較(民 21:21-35)、(申 2:26-3:11)(以下為LYH增注)
(民 21:21-35),簡略記述,但多插入亞摩利王西宏與侵奪摩押的「詩歌」(民 21:26-30),有關摩押失地。這跟(民 22-24 章)的摩押王請巴蘭咒詛以民有關。
(民 21:21-32)攻佔西宏地
A.(民 21:21-22)借道)/(申 2:26-29)
B.(民 21:23)西宏的反應/(申 2:30-33a)
C.(民 21:24-25)/(申 2:33b-37)
a.民數記只記殺王、奪地境界與城鄉;申典強調殺他和「他眾子與眾民」(申 2:33);
b.民數記未記:奪城後的屠城與奪取掠物(申 2:34-35)
c.申典強調奪取城邑區域與雅威交付「無一城高得無法攻取」(申 2:36)*對比加低斯
D.(民 21:26-32)
(民 21:33-35)/(申 3:1-11)
A.民數記強調巴珊王敵對態度(民 21:33);申典強調爭戰地點「以得來」(申 3:1)
B.雅威的安慰與吩咐、應許(民 21:34);申典完全相同(申 3:2)
C.選民的殺伐與得地(民 21:35);申典強調
a.「神的交付」(申 3:3a),以及一大堆描述如下:
b.奪取城邑數目、巴珊王國的全境:亞珥歌伯(申 3:4);
c.堅固城門栓和鄉村(申 3:5);
d.屠城與掠物(申 3:6-7);
e.再總結河東兩王的區域與巴珊王的城邑(申 3:8-10);以及附註說明(申 3:9, 11)巨人族,與現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