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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1-36 章)(民 1:1-36:13)《民數記》之神學探索 20220101

作者:林義勳傳道 LYX; 講解日期:20220101; 成文日期:20211230; 輸入:WCM; 編輯:WCM。

壹、敬拜雅威制度設立的模式

A、亞倫祭司體系建立的重要性

一、透過集體儀式行動和組織架構,表現出合一

基於民數記在篇幅上的重視,透過選民集體主義精神,在各種儀式行動和組織架構上表現出合一。

二、透過各項祭儀和禮儀,呈現當時社會的基本價值觀

1、軟弱、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不悔改、放縱私慾,終將遭神棄絕。

今人常言:「律法難以守全,無人能按律法達到完全而不犯錯。」然而由本卷經文向我們表明,神並非斤斤計較人的錯失,因祂知道人的缺失和不足,故早已設下挽回的機制。

由本卷內容呈現,人若有更多不足之處,祂樂意補足錯誤,這可由下列幾件經文加以佐證。人雖失信,但不廢去神的信,即神仍守信,仍未放棄祂的約。

2、神是聖潔、可畏、嚴厲、令人難以親近,卻是透過祭儀和諸節期,留有餘恩,免人陷入死亡。

下列經文都在表明,透過祭司體制,免得人干犯雅威的聖潔而死亡。

3、埃及的繁華,曠野的清修,都是過程,短暫隨即消失。過程中使人堅持下去,是因透過祭司為中保,使民有永遠的盼望,可走向真正喜樂地。

下列將利未族分別出來,作為會幕服事者,使神人溝通管道暢通。

三、每一社會都無法排除禮儀制度和組織架構

B、禮拜方式所呈現的意義

一、透過可見的事物表達信仰的真理

《民數記註釋》作者溫漢之比喻:祭司利未人的敬拜方式,如同現今電視機,透過可見的事物表達信仰的真理,而先知的誥誡和預言,如同收音機,透過可聽的聲音言語表達真理。

二、儀式呈現雙向溝通,人向神表明,神向人回應

禮拜儀式或其他儀式,都呈現雙向溝通,一方面表現實行儀式者將內在諸多意念:祈願、敬畏、讚嘆,化為可見的言語向神表明,另一方面,儀式本身也顯示神對人的諸要求和應許的態度。

下列經文即顯示此雙向含意的例證:

三、儀式的過程,即是一種教導

C、儀式所表徵之意義詮釋方式

如何將已死的語言,呈現出活的意義。

一、經文本身已有的詮釋,或有所說明

二、經文意義的時代差異

經文寫作時期,對於當代讀者,有許多不需再加以說明,如諸樣不同祭物、祭禮的含意等等,對他們而言是習以為常、不言而喻的,然而對於現代讀者而言,就需藉由前人的遺傳、寫作,以及古代考古文獻等等,方能重回舊約時代的生活形態,並以此準則來檢視比較這些經文的意義。

尤其經文是以畜牧和農業並重的半遊牧生活形態為主體,相比於今日大多脫離土地耕種的工商社會,其間的價值差異是需要先被彌平的,才能渡過此隔閡。

三、以整體性、層次性、比較性三種模式,去對經文作出結論

1、整體性的結論
2、層次上的結論
3、比較性的結論

貳、聖約的執行與修復主題

A、聖約內容的強調主題

聖約在民數記中以約和櫃或約櫃組合詞,共計出現七次:

立約不是結束而是開端,持續按著聖約與神相交,才是立約的目的。

一、雅威是與百姓同在的證明(除了以約櫃表同在之外的經文)

每一項同在的用詞都各別表達聖約的意義。

二、神的十二項恩典多次臨到選民

維護聖約不只需選民的信心和認識,更在乎雅威的施恩。

三、神的公義彰顯

對於聖約的執行,排除破壞聖約而不可補贖者,才能使聖約持續有效。

針對選民七項不可赦免或特別嚴重之罪的審判

四、恩約(律法實施)的頒佈對象和適用者

五、恩約的修復

B、聖約的訂立與實現

一、聖約主體的訂立(出 19 章 - 民 10 章):祭司國度的條約

二、聖約的記號:守逾越節和安息日與衣繸子

三、聖約在曠野中的實行

四、聖約藉由靈在百姓中的實行

藉由七種靈的運行,證顯聖約的獨特本質。

五、聖約在耶穌身上的預表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