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可 4:1-34) 20161126
詩歌:35, 17, 18
不同福音書描寫同一事件或內容時,不見得用同樣的次序或目的。
《馬可福音》經文是首尾呼應架構。
(可 1:21-3:6)首尾呼應。
中間核心(可 2)赦罪
(可 3:7-6:56)退到海邊……退到曠野。
中間:耶穌召十二門徒、差門徒出去傳道。 在格拉森耶穌遭人拒絕; 治血漏婦時耶穌說:「有人摸我。」人卻不信他的話; 治睚魯女兒時遭恥笑,耶穌逐出他們;耶穌在家鄉時被棄絕。
(可 1-3)就一連三次談「赦免」,(可 4)也接續此主題。
(可 4:10-20)對應(可 4:33-34)。
耶穌所傳的道,遭到了眾人的抗拒,甚至連門徒彼得也三次不認主。
《馬可福音》是傳給外邦人的,證據是其中用了七次拉丁文。
是出自(結),是描述大衛的國,用香柏樹比喻,是按照他們當時所知之最高大之樹;而(可)是用他們當時所知之最高大的菜蔬,就是芥菜。
這是談到外邦人可以因著猶太人得著的救恩,因而得到好處。
第一種:「撒在路旁」在(太)中加了句話:「聽道不明白」,所以神的道種被飛鳥奪去。
第二種:猶太人並非不知彌賽亞要來,但因他們內在的剛硬,他們的傳統束縛著他們,以致於道種死亡。
第三種:人的思想、慾望、財物的欺騙,以致於擠住這道,無法結實。
第四種:這是能結實的好土地。
經文著重於那些不能結實的壞土地。
這是反諷之喻。耶穌來到,如同燈來到,不應將之掩藏。
耶穌來到,初次是在會堂中趕鬼,其次是醫治熱病,再者是潔淨大痲瘋,這是除以利沙先知外第二次。治癱子;治手枯乾;趕汙鬼等,共七段。
遵守神旨意者,就是耶穌的兄弟姊妹,這是指要脫離人世眼光判斷,才有辦法跟從耶穌。
能行海面、制服風浪、格拉森趕鬼。
對於天國之事,人量得越大,所得的就越多!
這不是人能理解的發展。
以地喻猶太人、以海喻外邦人。(可 4:1)「他們站在靠海的地上」這表示他們仍站在猶太人的傳統立場上聽道,因此他們仍是不明白。現今絕大多人仍然站在個人立場上聽道,以致仍是不明白。
什麼樣的人能接受福音?這是人不能曉得的,只要盡力去撒種就好,自然會顯明。
別因著現在願跟隨的人少就灰心,就如芥菜種比一般的種都小,極不起眼,但將來卻可以長出枝枒,可以讓外邦人們、願悔改之人們(以飛鳥為喻)來在其中棲息。
這是由於人自己油蒙了心,自己阻塞住自己的心靈;
若以封閉之心靈來聽道的人,就會受封閉。這就等同於「用什麼量器衡量」之道理。
人用什麼態度對待神,神就用什麼態度對待人。
我們要如何去結果實,就該如何撒種!
這道不是給一般信徒聽的。這神國福音比喻對於那山民、站在地上、站在傳統上之猶太人,是難以理解的。因為他們不願跟從主,自以為自己沒罪,所以拒絕主道。如前幾天到KT家聽她說到,本來她是向朋友說我們人自己都有罪,但那朋友卻很敏感地反對她的話,絕不接受那樣的道理。
比喻中的土地、植物,都是在指著猶太人而言,而海、飛鳥禽獸等都是指著外邦人而言。(結)中用香柏樹喻猶太人,也說到宿在枝上的喻外邦人。
下文中格拉森鬼被趕出之人,他也將耶穌所做之事傳遍了低加波利,這就是指這些蒙恩之外邦人。
在實際的生活中,豈有人愚蠢到將種子大把地撒在路旁、土淺地、荊棘地?或是將燈掩蓋?
我們自己也要反省,若不能去影響別人來信主,那麼我們只是在紙上談兵,我們就如同猶太人。
曾有一信徒孩子溺斃,我曾向他見證約伯之事,他就得到力量,仍然願意信主。又有一位信了主的人,他孩子也溺斃,他說:「沒信主沒事,一信主就死孩子。」人的荊棘是會阻礙人接受真道。而稅吏利未,他是能影響他的朋友來聽主的道,而不是被朋友影響而離道。
「聽」這字在這段中出現了十三次,比「地」九次要多。表示「聽」是重要的。
人愛聽什麼,表示他愛什麼。「你們聽啊……」(可 4:3),「有耳可聽者當聽」(可 4:9)。
(可 4:12)「聽不明白,若回轉則得赦免。」赦免就是內在的醫治,耶穌是能赦人罪的主,是超越其他宗教的,因為其他教只能教導人,卻不能救人,不能赦人的罪,但我們所信的主是能救我們,赦我們罪的主!
有許多人聽了道,卻不跟在旁邊積極地問,則不是門徒,聽了也不明白。若是一場道講完,卻沒人扎心、無人要接著問該如何做,這就表示這些人是外人。
跟從主的人才會和主一起去,主只要求門徒去付出基本的代價,就是緊緊跟從。難道這些人沒有家庭、沒有工作嗎?因能他們知道,若不放下家人和工作,若不跟在主旁學習,就不能學成。主耶穌就一路帶著門徒實習,教導一切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