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節晚筵時間不短,一般是在大約晚上九、十點鐘了,由於太晚,因此若不能在城中住宿,則會在郊外露宿。他們一般在晚筵時唱詩篇110篇,又在其中會喝一些酒,這也就是門徒在後來等候主時,想要睡覺之原因。
主耶穌一連三次叫門徒不要睡覺,但門徒一直不能儆醒禱告。之後耶穌就被捉拿了。《馬可福音》有一段獨特的記載,就是在(可 14:51-52)有一少年人赤身披麻衣,之後赤身逃走了,這在猶太人而言,是極為羞恥的。
耶穌所作的,是要應驗經上的話,要成就為的旨意。在審判時,也不為己辯護,就算在十架上時,也只有默默地向神禱告。
門徒的失敗,三次的不認主,經文中也見不到門徒跟主到十字架下,只見到一些婦人在。
(可 14:49)要應驗成就經上的話。主耶穌在被捉拿時、被凌辱時、被害時,都不為己辯護,如此的信心表現,是對比於門徒的血氣之勇。
主耶穌引用(亞 13:7)「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該經文中先知說明了神的手要加在人的身上,有三分之二的人要死,先知說: (亞 13:9)「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 雅威是我們的 神。」
神的選民不能說,我已經是神的選民了,但實際上,他們是否符合選民的標準?是否經得起考驗?
為何主耶穌吩咐「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可 14:28)?
根據《路加福音》主吩咐門徒要留在耶路撒冷,《約翰福音》則是先停留在耶路撒冷,後來到加利利。
思考十二使徒的身份,一位來自猶大地,就是加略人猶大,其餘十一位都是來自加利利地。回到加利利地就是回到他們的家鄉,沒人會再捉拿他們。耶穌是要在加利利地再度召聚他們。這是符合撒迦利亞先知的預言的「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
主耶穌的話,是帶有安慰之意,而不是打擊,會給門徒機會。
(徒 3-4)當門徒被抓時,他們就不再逃跑了,表示主的話真的能安慰門徒。
(可 14:32)他們來到客西馬尼園,耶穌也是有喝酒,但要門徒坐在這裡等我禱告。他的靈裡被激動,極為哀傷,「直到死亡」。
耶穌不是向神求死,而是求那時辰過去,能夠不死。
(36)「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這是信心的表現。 「不要從我的意思」原文「不是我持續願意什麼」。
主耶穌的死不是一般所謂「光榮的慷慨赴義、為國捐驅」,這種死是迅速的了結生命,且受人尊崇,並不困難,然而耶穌的死卻不容易,是極為羞辱的,盡是背叛的。
若是神已經答覆了,一次禱告就夠了,為何要三次?難道耶穌在賴皮嗎?
撒母耳被呼叫三次。基甸(士 8-9)如何拯救以色列人,求三個神蹟,以證明是神所差遣。
神差派摩西去領以色列人,但摩西在(出 3:11)我是何人?(出 4:1)他們必不信我,意指「我是沒有能力的」(出 4:10)我是拙口笨舌的。摩西用以上三句話用回答神,然而神用三個神蹟在證明他是有能力的,是手杖變蛇、手生大痲瘋、使水變血。神用三次「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說三次,要領以色人出埃及(出 3)。
稱呼猶大為「十二個門徒中的一位」(可 14:10, 20, 43)也是用三次。
我們在禱告時,也要學習我們的主,一而再、再而三地禱告。
我們主的得勝,是經過熬煉,經過一次次的磨難,放下自己所喜歡的。
作者用祭司長(撒都該人)、文士(法利賽人)、長老(民間的長老)在表明他們都聯合起來。
「親嘴」表明最親密的問候動作。
經文強調(可 14:48-49)
Mar 14:48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 Mar 14:49 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
有人認為是引用自(詩 41:9)出現在(約 13:18);又引用自(詩 55:12-14)
Psa 41:9 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喫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
Psa 55:12 原來不是仇敵辱罵我.若是仇敵、還可忍耐.也不是恨我的人向我狂大.若是恨我的人、就必躲避他。 Psa 55:13 不料是你、你原與我平等、是我的同伴、是我知己的朋友。 Psa 55:14 我們素常彼此談論、以為甘甜.我們與群眾在 神的殿中同行。
在這過程中,我們的主沒有展現出任何能力和神蹟,他就如同一個軟弱的罪人,因此門徒都一一逃跑。
我們的主被人誤解、被誣告,他默默承受,以成就神的救恩。
從表面上,耶穌的一生的失敗的,眾叛親離,若他是如此失敗,我們還要追求在世上成功嗎?然而耶穌在神面前,卻是成功的。
耶穌在受難前,表現得如同常人,完全不使用任何能力來求自保,他不是不能作,而是不作,因為要照神的旨意,要保守他的門徒。
這些門徒本是屬他的人,他就愛他們到底,當中有一位最親密的朋友,背叛他,而其他門徒又在爭大,耶穌知道,此時用言語已經無用,只好用極為反常的舉動,來達到教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