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義勳 LYX; 時間:20120811 安息日; 編修:WCM。
內容提要(文字僅為輔助,請仔細聆聽錄音,以免遺漏精彩的詳細內容)
(1:39-56)第一次相交過程,經文以 ABBA 模式呈現:
中心點(71-75):神的救恩
在談施洗約翰和耶穌出生之內容中,強調天使是奉差的,是奉神的命令所差的。
加百列之名,舊約《但以理書》中記載。
神的使者代表了神,有神般的聖潔和能力。但奉差的使者必然有差遣他的主。
作者路加用此筆觸,目的為使讀者(當時是提阿非羅)明白,神的話、先知的預言必然成就。
路加重視談論聖靈的同工、內住、驅動。
讓我們學習,如何在神面前成為義人,及其重要性。
從撒迦利亞、以利沙伯、馬利亞的表現。
(8-25)約翰的職事,中心點(16-17),要以色列人回轉、悔改。要人在心思上的轉變,必須要對神的律法有所理解,否則無法承接神的約。故強調「義人的理解力」,對應到(76)「救恩的知識」。
談到「義人的理解力」,是與人的內心狂熱有關。由(51)狂傲的人……人的心思……;可看出。
現今基督教說法,狂熱地認為:「耶穌是三位一體,或稱其為獨一真神」。
人的回轉/悔改的心,是神所賜,並且赦罪的恩也是神所賜。
律法本來就是對人的肉體及心思加以束縛,免得人放縱,但悖逆神之人不願接受而極力掙脫。惟有悖逆之人轉變心思,願意接受神的律法,如此神的救恩才能臨到。
神的名是聖的,他差來的靈是聖的,差的先知是聖的,(72)神的約——神的律法典章——也是聖的。
「聖的」反義是「俗的」,就動詞而言,是「成聖」對比「褻瀆、俗化」。
目的在於「神的名是聖的」。以色列人悖逆,不願倚靠神,反而倚靠外人的力量求,希冀從世人得保護。以色列人屢勸不聽,故神的救恩臨到外邦,以激勵以色列人(羅 11)。
(結 36:16-31)以色列人被擄,被「褻瀆、俗化」。神做這些事不是為人,是為了神的名被顯為聖,讓世人明白「我是雅威」。故 1、使其歸回;2、用清水潔之;3、使其石心變柔軟之肉心;4、使神的靈入人心中,作神的工。被神的靈充滿,表現出基督的完滿,也是神的完滿。使人住應許之地。
「聖潔」是重點,故對於律法中一切的聖別條例(食物,女人、土地、聖節期等),必須要遵行!但現今的基督教卻不遵行,只重視內心的喜樂平安,初信時喜樂,後來原形畢露,無法勝過私慾。而他們的工人們,重視人的榮耀,追求世上的成就。
神的憐憫
(1:50)他的憐憫;(72)施憐憫;(78)憐憫的心腸。
一般望文生義:人遭困難,需要他人憐憫救助。
按舊約經文用字,恩惠(hen)慈愛(hesed)兩者同義詞。
(詩 51)人的心憂傷/破碎,之後神所要求的是「公義」,表示人對神的忠誠。
(出 3)摩西被差時問神的名,神答曰:「自有永有的」……「雅威是我的名,我的記念,直到萬代」,這表示「以神的名為中心點的約,是神所不斷記念的」。
神的約是雙方面的,但現有錯誤的說法,認為神的約僅是「單方面」的約,僅是宗主國對附屬國的約定。基督教普遍認為(以加爾文主義為代表),認為恩典的預定論,而反對阿民念主義——認為人當有自由意志去遵行神旨意。
若沒有基督的代贖,人的確無法來到神面前,因為罪的根源是「撒但」,就是保羅書信中所說「人格化的罪」,表現在這罪有其主觀意志,有其僕人等。我們承認且支持這一點,因為我們絕不是在談「律法主義」。
但不能僅僅只有基督的代贖,而是人當活出新人。
人不能自救,因為人在罪和死之中,但是人還得自救,就是要按神所定的步驟、方法,讓聖靈在人的身上,行出合神律法的果子,這包含真實的悔改,就是(徒 2)使徒對人們所教導的內容。
如以利沙伯長久不孕,受人歧視,在苦難中堅守、不懈禱告。如義人約伯得病,被人視為有罪,只能繼續堅守。
要用詩歌頌讚神,用基督的敬畏,用愛自己身體的方式去愛妻子,教導之;教導兒女們;主僕之道。
願人不要只怕在地上無財無勢,願神憐憫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