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表

《路加福音》1 章(路 1:1-38)第一講

作者:林義勳 LYX; 時間:20120728 安息日; 編修:WCM。

媒體資源

經文內容特點

路加獨特用詞

結構上的使用模式

整體的結構

三個主論記載方式相似的地方

路加獨有的事蹟和言論

路加特別強調禱告事宜

路加對婦人的事蹟特別多(以下為代表性內容)

引論結構分析(1:1-4:13)

一、以經文模式

二、以內容為模式

(1:1-4)總序言

特有字詞

僅新約出現一次的在(1:1)有 3 個、在(1:2)有 1 個。

用舊約名詞:人名

(1:5-38)耶穌和約翰第一次對比

心得分享

TJD

本書目的及介紹

是忠心的僕人將確實之道寫下傳出。

目的:要見證這一位已經死而復活的耶穌基督,對相信者,是舊約諸先知所預言將要來者。對不信者,認為耶穌是不守律法的叛亂份子。路加欲向提阿非羅大人,將可信確實之道,按次序寫出。

每一位欲作真道的見證者,當如路加,詳加考查,下苦工,絕不人云亦云、道聽途說。

約翰和耶穌不是偶然出現的,是神所安排的。

人可從(路)中的三段主論中可以學道、並行道。

猶太人在受到啟示時,多會要求確據,只是撒迦利亞心態不同於馬利亞,故後果不同。

施洗約翰是先鋒,當先來,以應驗舊約預言。耶穌基督乃承繼施洗約翰之執事,且所行更加寬廣。

每一位欲作真道的見證者,當效法路加的精神,詳加考查,並加以力行。

LYH

「定意」(G2803)

「定意」:(G2803)對應希伯來文之「計算、謀略」。這同於(徒 15:28),是長老執事們議決。故可說路加是代筆者,將決議內容寫出。可能由於路加身為醫生,受過良好的文學訓練,及舊約內容訓練。有人認為,路加是安提阿人。據(徒 15)當時教會差派巴拿巴和保羅,用語為「他們」(徒 15:30),後來變為「我們」(徒 16:16),表明了同工團的關係。

「禮儀」原文是「律例」(路 1:6)

(路 1:6)「禮儀」:原文是「律例」。同字根(羅 5:18)耶穌基督的義行。對於安息日,耶穌並未違反神的誡命律法,而是違反了當時猶太文士法利賽人所規定的內容,因而被他們所恨。祭司在安息日也在神殿中作工,安息日,人是要服事神,使神得榮耀。路加強調,要遵行神的一切律例典章,如此方為義人。惟有遵行神的一切律例典章之義人,神才會向之顯現、啟示。(約)中主耶穌也說:「摩西要控告你們……因你們不守律法」。故為人父母者當行神的一切律法。

「這道」

「這道」:這是主詞,是所談的主題。(約 1:1)這道是神——不能改成神是這道。傳講的主題是從舊約中的那位基督(受膏者)開始談,證明是新約時代的耶穌。現今基督教界對基督之說法,並不符合舊約內容。

馬利亞的信心

馬利亞:信天使所說之啟示,並被聖靈充滿,說出預言。

「主」指的是誰?

「主」:(路 1)中大部份「主」均是指至高者雅威真神。而現今許多人不明白這點,將所有的主等同,因為不明白舊約內容。(詩 110:1)「主對我主說」。此為 LXX 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聖經。而希伯來文馬索拉本聖經為「雅威對我主說」。

使施洗約翰聖靈充滿的目的

目的:為使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

「智慧」是指不糊塗的明達知識。不是世界之智,而是指遵行神的律例典章。

使人有救恩的知識(1:77)〔和合本譯為:知道救恩〕。而下文「平安的路」(1:79),同於《以弗所書》平安的福音。

批判「自由神學派」

批判「自由神學派」:他們認為神的啟示在各時期是不完全的。——如此是否認了神的啟示,叫人無法完全,不去遵行神的律法。路加中不斷強調行為上要符合神的律法,否則就如同「佛教」所說的「一切在心,不重行為是否符會神的律法」。

「自由神學派」又認為不可能有童女懷孕生子之事,認為(路 1, 2)兩章是後人加添——這是謬論。

聖靈充滿之人,所說的話能得到印證

聖靈充滿之人,高聲喊說祝福之話(路 1:42)。胎動:在胎中就互動,何等奇妙!你若是聖靈充滿之人,你的話能得到印證嗎?

有福的女子

如同過去的哈拿,蒙神憐而孕。

卑微的升高

這是救恩論。要使原來的罪人後來成為義人。

相信神的話永不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