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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9~10 章(約 9:35-10:6)查經 20240224

經文:《雅威聖經漢譯本》; 本大段看法作者:CCY Ken; 編修:WCM; 日期: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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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分析(約 9:35-41)靈性上的盲目

說明

經文、看法

Joh 9:35 耶穌聽見了:「他們趕他出到外面。」就找到他後,說:「你持續相信歸於那人子嗎?」

Joh 9:36 那人回應而說:「而他是誰啊?主啊!使我能夠相信歸於他呢?」

Joh 9:37 那耶穌對他說:「你也早已看見他,而那人就是一直同你講論的那位。」

Joh 9:38 然而他說:「我現正相信,主啊!」就拜了他。

Joh 9:39 那耶穌說:「為了審判,我來到了這一個世界,要使那些一直看不見的人能夠持續看見,而那些一直看見的人可以成為瞎眼的。」

Joh 9:40 從那些法利賽人之中,那些同他在一起的人,聽見這些話,就對他說:「難道我們也是瞎眼的嗎?」

Joh 9:41 那耶穌對他們說:「倘若你們先前一直是瞎眼的,你們就一直沒有罪;然而如今你們一直說:『我們持續看見。』你們的那罪持續停留著。」


結構分析(約 10:1-6)小偷和劫匪、牧人和生人

說明

經文、看法

Joh 10:1 我實實在在對你們說:「那一直不由那門進入那羊圈,反倒從別處爬進去的人,那人一直是小偷和劫匪;

Joh 10:2 然而那一直由那門進入的人,才是那羊的牧人。

Joh 10:3 那看門的人給這人持續開(門),而那些羊持續聽他的那聲音,且他一直按著名字呼喚那屬自己的羊,且持續引領牠們出來。

Joh 10:4 每當他趕出那屬自己全部的(羊),他一直走在牠們前頭,而那些羊持續跟隨他,因為牠們早已認得他的那聲音。

Joh 10:5 然而牠們決不跟隨生人,反倒將逃離他,因為牠們從未認從那些生人的那聲音。」

Joh 10:6 那耶穌對他們說這樣的隱喻,然而那些人不曾驗知他對他們所講論的是什麼意思。


LYH 的回應

一、Q:當代猶太人所理解的「人子」的意思?

A:

二、約 9:39-41 的對話,跟下文的羊圈、好牧人的比喻(10:1-21)有關:

三、Q:誰是那看門的人?

A:

看門人探索如下:


討論要點

(約 9:35)

Joh 5:25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時候正來到,而現今正是,當這時,那死人們將要聽見那神的兒子的那聲音,且那聽到的人將必活著。
Joh 5:26 因為那父怎樣在自己裏面一直擁有生命,祂也照樣賜給那子在自己裏面一直擁有生命。
Joh 5:27 且祂已將權柄賜給他去行審判,因為他是人的兒子。

LYX: 一般學者看法:用「神子」較強調神的榮耀,用「人子」較強調其要受苦難,即要成就神的旨意。

CCY: 「人子」應是強講其奴僕的樣式。

LYX: 首次出現(約 1:34)施洗約翰為「神的那兒子」作見證,與受苦難無關。 (約 1:51)「人子」作為天梯,是他在世為人的身份。 (約 3:13)「人子」被舉起來,指其「受難」。

(約 9:39)

(約 3:17)「因為那神不是差遣那兒子進入這世界,為要審判這世界,反是為要能夠透過他,那世界被拯救了。」

此處的「那兒子」據(約 3:16, 18)之意,指「那獨一族類的兒子」、「那神兒子的那獨一族類的⋯⋯」,故指「那神的那兒子」,不是為審判,而是為拯救。

同樣類似的說法,參考(約 5:25)「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時候正來到,而現今正是,當這時,那死人們將要聽見那神的兒子的那聲音,且那聽到的人將必活著。」

此處也是將「那神的兒子」與「使人活著」相關聯。

而(約 5:27)則是「人的兒子」與「有權柄去行審判」相關聯。

Joh 5:27 且祂已將權柄賜給他去行審判,因為他是人的兒子。

Q:為何是「人子」才能擁有「審判權柄」?而不是「神子」?

A:

「人子」是帶著肉體,卻要勝過肉體的軟弱,要經過苦難,並且得勝,成為完全,就因此可以得到審判權,甚至要去審判天使(神的眾子)。

(約 10:1-6)

「那羊圈」指的是「神的律法典章」。

Q:誰是那看門的人?

A:

CCY:認為是「文士、法利賽人、宗教領袖」。

WCM:認為「門」是指出入的途徑,而「看門的人」是把守此途徑者,在當時的現實世界中,「門」本身並沒有識別及把守能力,需要靠「看門的人」,因此在功用上,兩者可視為一體而不可分割。

然而,在經上沒有明確說明「看門的人」是什麼,但只有耶穌自稱是「門」,因此,耶穌在此比喻所要談的重點是「門」,因此「看門的人」就不是其要談的內容。對於比喻,只要著重談論的要點即可,如果比喻者沒有加以解釋,便不必刻意要求找出比喻中的所有對象的意義。因此,本題目可視為是偽命題,不是本文的重點。

Q:(約 9:35-39)談「相信」與「看見」,有何意義?

A:

(35-36)談「相信」,(37)談「看見」,(38)談「相信」,(39-41)談「看見」。

「看見」意味著就要「相信」,若自稱能看見,卻不相信,那麼就是說謊,因為實際上是瞎子,卻自認為是能看見的。

Q:(約 9:41)為何「倘若你們先前一直是瞎眼的,你們就一直沒有罪」?

A:

表示他們明明看見了耶穌醫治了生來瞎眼的人,看見耶穌行了這麼大的神蹟,卻仍然不信耶穌是從神來的工人,這表示他們昧於事實,因為他們明明看見了這神蹟,卻又不信耶穌是從神來的,那麼就顯然是有罪的!

若他們原本是瞎眼的,因他們看不見這神蹟,所以就不能以此來定他們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