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稿日期:20230407; 作者:林義鴻 LYH; 編修:WCM; 英文名:Rethink the “Theology” and “Legalism” of the Gospel of John: Who is out of God?。
這是約翰福音的主題(約 20:31)。
Joh 20:31 | 另一方面,這些早先被寫下來,是為要你們持續相信:「那基督,即那神的兒子正是耶穌。」並為要在他的那名裏你們相信時,持續擁有生命。 |
約翰福音對於「一位神,就是父」的觀念,充分表達了猶太人對神觀的看法(約 8:41)。但是猶太人宗教領袖認為,只有猶太人才能稱神為他們的父,別人不行,連耶穌也不行,因為他們認定耶穌不過是一位「人」,既是拿撒勒人耶穌,就不可是「神」(或稱神子,即與神同等)。
耶穌到底是誰?成為本書的主要論述。
他們想殺害耶穌的原因,竟是為了「安息日」的醫治,這觸犯了他們的拉比傳統,也就是干犯了律法聖約的禁令:禁做一切工。
又因他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以至於被認定「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與神當作平等」(約 5:16-18; 10:30-33)。
由干犯安息日,到自稱神子,這兩種衝突,就是猶太人所不能容忍的兩大「異端」。
可見,
這成為本書四大要點,也是一般基督教信仰的歧異點:三一神:父子靈都是獨一真神,主日崇拜、復活節、聖誕節。
很顯然,基督教與猶太教的最大分歧點就是「神觀和律法觀」。
誰才是出於神的?依此兩點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