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 18:1 耶穌說了這些話之後,就同他們的那些門徒出去,到那汲淪溪穀對岸,在那裏一直有一個園子,他和他的那些門徒進入了那園子裏。
「這些話」是耶穌在樓上所說的話(約 13-17 章)。
汲淪溪穀在新約聖經中僅在此處提到,汲淪溪穀沿著耶路撒冷的東側流經,將其與橄欖山分開。只有約翰稱耶穌的目的地為園子(約 18:1, 26)而沒有稱其為「客西馬尼」(太 26:3),也沒有明確將其定位於橄欖山(路 22:39-40)。
Joh 18:2 然而猶大,那交付他的,也知道那個地方,因為耶穌伴同他的那些門徒,常常聚集在那裏。
Joh 18:3 於是,那猶大領了那三聯隊,和出自那些祭司長及那些法利賽人的差役後,帶著燈籠和火把和武器正來到那裏。
[討論]
Joh 18:4 於是,耶穌早已知道那正臨到他身上的一切事,就出來而對他們說:「你們一直尋找誰呢?」
Joh 18:5 他們回應他(說):「耶穌,那拿撒勒人。」他對他們說:「我就是。」然而猶大,那交付他的,也伴同他們站在那裏。
Joh 18:6 於是,當他對他們說:「我就是。」他們就往後退,且倒在地上。
當主耶穌主動承認自己是三聯隊要找的人,表明他甘願受難。
Q:耶穌對他們說「我是」時,逮捕他的人退後並倒在地上——這是人看見神時候的反應,如(結 1:28; 44:4; 但 8:17-18)?
「倒在地上」並不一定意味著崇拜或屈服;崇拜或屈服典型的聖經表達方式是「俯伏在地」
[討論]
持三位一體神觀之人認為,耶穌說:「我是」,表明他是「那自有永有的(我是那我是)」(出 3:6);另一種說法,就是真耶穌教會用此點認為,「耶穌」這個名字就是神的名字!以上的看法都是「斷章取義」!
我們如此詳細查經、認真討論,就是為了要破除「斷章取義」!
這一節內容,是《約翰福音》特有的記載,其他福音並沒有,必有其目的!
Joh 18:7 於是,他再次問他們:「你們一直尋找誰呢?」然而他們說:「耶穌,那拿撒勒人。」
Joh 18:8 耶穌回應(說):「我已告訴你們:『我就是。』因此倘若你們一直尋找我,當讓這些人走吧!」
Joh 18:9 這為使那話語,就是他說:「祢早先賜給我的人,從他們之中我不曾失掉任何一位。」
Joh 18:10 於是,西門彼得有著一把刀,他拔出它,且擊打了那大祭司的奴僕,且砍掉了他的那右耳。而那奴僕的名字是馬勒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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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 18:11 於是,那耶穌對那彼得說:「當要收刀入鞘,那杯,即那父早已賜給我的,我豈能不喝它嗎?」
劍和杯都代表死亡,但劍給他人帶來死亡,這裡的「杯」指的是耶穌的死在十字架上,給他人帶來生命。
根據馬可福音,耶穌首先祈禱「那時辰從他離去」(可 14:35),然後祈求父神「從我移去這個杯」(可 15:36)。在約翰福音中,耶穌拒絕祈求「脫離這一個時辰」(約 12:27),並堅稱他將「喝父神所賜的杯」(約 18:11)。約翰清楚地表明,父神的旨意(耶穌喝這杯)耶穌也願意遵行,從而展示了子與父持續存有一(致)(約 10:30)。
Joh 18:12 於是,那三聯隊和那千夫長並那些猶太人的差役們,逮捕那耶穌,並捆綁了他,
Joh 18:13 且先帶到亞那那裏;因為他是那該亞法的岳父,該亞法是那一年的大祭司。
亞那是前任以色列大祭司(西元 6-15 年)。此時他沒有大祭司的權力。亞那在正式宗教審判之前對耶穌進行了初步審問。
Q:為什麼耶穌首先被送到亞那那裡呢?因為每一隻要作為祭品獻上的動物都首先被帶到祭司那裡(利 17:5)?
大祭司的職位傳統上是世襲的,死後傳承;然而,在塞琉古和隨後的羅馬統治時期,大祭司受到統治當局的政治任命。
[討論]
關於耶穌受審的記載內容,比較各福音書,有以下看法
1、《約翰福音》相較《馬太福音》,更加詳細記錄被砍的僕人名字是馬勒古,補充當時的大祭司該亞法,其岳父是亞那,是先前的大祭司。因此可以看出,較晚成書的《約翰福音》其寫作目的有詳細補充先前福音書不足的信息。
2、耶穌先是被押送到亞那面前,由他審問,審問內容就是《約翰福音》所記的。而《馬太福音》所記的審問內容則是該亞法所審問的。有兩位宗教領袖來審判。
3、先是宗教法庭的審判,之後才送交政權的法庭。有兩位政治領袖來審判,即彼拉多、希律王。
4、兩書中審問的強調點不同:
Joh 18:14 然而該亞法正是那位給猶太人勸告:「一個人為那百姓而死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