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 16:8 且那一位來了之後,將必為著罪,並為著義,和為著審判,譴責這世界。
[討論]
和合本: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呂譯本:那一位來了,就要指着罪、指着義、指着審判、叫世人自知有罪。
思高本:當他來到時,就要指證世界關於罪惡、正義和審判所犯的錯誤:
信望愛:且當他來了,他要定罪世界,為罪、為義、為審判;
Joh 16:9 一方面為著罪,因為他們一直不相信歸於我;
單數的「罪」——未曾信入那神兒子的那獨一族類的名(約 3:18) 。它不是指一般的罪,耶穌剛剛談到了那些拒絕他的資訊的人的罪(約 15:22, 24)。
耶穌他是「那神的那羔羊,那持續除去這世界的那罪的!」(約 1:29)拒絕耶穌,意味著留在罪中。
Joh 16:10 另一方面為著義,因為我正往那父那裏,而你們持續不再看見我。
「義」是指神的義。從表面上看,他被釘在十字架上表明他是違法並應該遭受死刑的人。但事實上,耶穌釘十字架是作為贖罪祭,為世人的罪付出了代價。
猶太人得出耶穌是個有罪的人(約 9:24),但他們錯了,因為他們的標準錯了。猶太人「不知道神的義」(羅 10:3),耶穌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
聖靈在人心中工作,不僅是定罪,也是引導人認識基督,向他們顯示神的義,這義是透過基督的犧牲和復活。
Joh 16:11 再一方面為著審判,因為這一個世界的那執政者早已被審判了。
Joh 16:12 我仍有許多事要對你們說,但是你們現在一直無能為力去擔負。
[討論]
Q:門徒們在那時無能為力去擔負的原因?
Q:耶穌不是之前對門徒說過:「我已經把我從父那裡聽來的一切都告訴了你們(約 15:15)」? 為甚麼仍有許多事要對門徒說?
此問題意即:耶穌先前所說的話(約 15:15)既然會了「一切」,後來怎會還有許多話要說?
WCM:「一切」是有範圍、有限制的,不是漫無邊際的。這「一切」是個籠統的說法,類似於代名詞。
LYX:(約 15 章)內容主要是耶穌要將他將受難的事告訴門徒,這主題是(約 13-17 章)最後晚餐開始所談的,即耶穌將要受難之相關內容。
Joh 16:13 然而當那一位來到時,就是那真實的靈,他將引你們的路進入一切的真實(另一古版本或譯:他在一切的真實中將引你們的路)。因為他不憑他自己講論,反是他正聽見什麼事就將講什麼,且他將對你們報告那正要來的事。
Joh 16:14 那一位將必榮耀我,因為他將從我這裏領受而報告給你們。
耶穌說:「我不是憑自己講論,乃是那差我來的父,他賜給我命令,什麼該說且什麼該講」(約 12:49)。那真實的靈作為引路者的角色並非獨立於耶穌的權柄 (約 14:16; 15:26),因為他的使命是將從耶穌領受的報告給門徒。
那父賜給耶穌當說的話,而真實的靈則將從耶穌領受的報告給門徒。父比耶穌大,耶穌比真實的靈大。
真實的靈將來從兩方面引導,一方面是記述先知預言未來的情況(徒 11:27-28; 20:22-23) ,聖靈引導教會的領袖們做出決策,如(徒 15:1-2, 6-7)。
聖靈不會吸引人注意他自己,只會榮耀基督。基督乃是聖靈啟示的源頭。
Joh 16:15 凡那父所擁有的,一直是我的,為這緣故,我曾說:『他將從我這裏領受而報告給你們。』
[討論]
Q:那父所擁有的,子也有的意思?「所擁有的」有限定範圍?
這裏表明了啟示的次序:神 → 基督 → 聖靈 → 門徒。
如同(啟 1:1)啟示的次序:神 → 基督 → 聖靈 → 約翰 → 受信者。
「父所擁有的,子也擁有」這是限定在「真理啟示內容」。
許多人以此節認為,子也擁有父所擁有的一切榮耀、地位,由此建構他們的錯誤的三位一體神觀!
子從父領受,父差遣子,子是父的僕人使者;
聖靈從子領受,子差遣聖靈,聖靈是子的僕人使者,所以聖靈可被稱作「基督的靈」,即「基督所差遣的靈」。
子求父,父差遣聖靈,聖靈是父的僕人使者,所以聖靈可被稱作「父的靈、神的靈」,即「父所差遣的靈、神所差遣的靈」。
「三位一體論」者不明白以上的意思,斷章取義,由於聖靈是基督的靈,又是神的靈,因此就推出了「三位一體論」,這是不明究理。
Joh 16:16 一點點時間,你們就再也看不見我了,且再一會兒,你們將看見我。」
[討論]
Joh 16:17 於是,從他的那些門徒中彼此說:「這個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他對我們說:『一點點時間,你們就再也看不見我了,且再一會兒,你們將看見我。』又『因為我正前去到那父那裏。』
Joh 16:18 於是,他們說:「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他說:『那一會兒。』我們直到現在一直不明白他講論什麼。」
Joh 16:19 耶穌驗知:「他們一直想要問他。」就對他們說:「關於這事,你們一直彼此探索:我說:『一會兒你們再也看不見我了,且再一會兒你們將看見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