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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1 章(約 11:38-44)查經 20240413

經文:《雅威聖經漢譯本》; 本大段看法作者:CCY Ken; 編修:WCM; 日期: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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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分析(約 11:38-44)耶穌使拉撒路復活

說明

經文、看法

Joh 11:38 於是耶穌再次在他裏面憤慨著時候,來到那墳墓。然而它是一個洞穴,且一塊石頭一直擋在它上面。

Joh 11:39 那耶穌說:「你們當要抬起那石頭。」那早已死亡者的姊妹馬大對他說:「主啊!他已經在發臭了,因為有四天了。」

[討論]

Joh 11:40 那耶穌告訴他:「我豈不告訴過你:『倘若你相信,你將必看見那神的榮耀嗎?』」

[討論]

Joh 11:41 於是他們抬起了那石頭,那耶穌抬起那雙眼向上,而說:「父啊!我一直感謝祢,因為祢已聽了我。

Joh 11:42 然而我先前持續知道:『祢總是聽我。』但是我說話是為那周圍站著的群眾緣故,好使他們可以相信:『祢已差我來了。』」

Joh 11:43 而說了這些話後,他大聲喊叫:「拉撒路!來吧,在外面。」

Joh 11:44 那早已死亡,那雙腳和那雙手用布條綁著的人,出來了,而他的那臉還包著手巾。那耶穌告訴他們:「你們當要解開他,且當要釋放他去行走。」


[附註]聖經裡關於陰間(墳墓)的經文

約伯記14:13說:「但願你把我藏在墳墓裡,……願你記得我,為我定下期限!」

意思是:上帝的忠僕約伯知道他一旦進了「墳墓」(陰間,《和合本》)就不會再感到痛苦了。他也知道,一旦期限到了,上帝就會讓他死而復生。

詩篇145:20說:「耶和華守護所有愛他的人,卻會滅絕所有惡人。」

意思是:上帝對惡人的懲罰不是將他們留在陰間折磨他們,而是將惡人完全消滅。

傳道書9:10說:「你一旦進了墳墓,就沒有工作,沒有計劃,沒有知識,沒有智慧。」

意思是:那些在墳墓(陰間,《和合本》)的人沒有知覺,不會感到痛苦。另外,傳道書的執筆者寫下的這些話不只是對壞人,也是對所有人說的。

使徒行傳2:31說:「又預先看見了這事,就說及基督的復活:『他沒有被遺棄在陰間。』」(《環球聖經譯本》)

意思是:耶穌基督死後也進了「陰間」(墳墓)。

羅馬書6:23說:「罪給人的報酬是死亡。」

意思是:人死了罪就抵銷了,不會在「陰間」裡受苦。

啟示錄20:13說:「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和合本》)

意思是:「陰間」(墳墓)裡的人會死而復生。

啟示錄20:14說:「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和合本》)

意思是:「陰間」(墳墓)裡的人復活後,「陰間」就會被扔進比喻性的火湖裡,完全銷毀。在那之後,人不會因亞當遺傳的罪而死去。(羅馬書5:12)

聖經原文的真正意思 有些人將聖經原文的一些詞語翻譯成「地獄」或「陰間」,但其實這些原文詞語有別的意思。這樣的翻譯讓讀者產生了誤解。有些翻譯聖經的人採用這樣的譯法,似乎是為了提倡這樣的見解:壞人會永遠受折磨,並非被毀滅。

希屋爾(希伯來語שְׁאוֹל),海地斯(希臘語ᾅδης)

意思是:一個象徵性的地方,象徵死亡這種狀態。(詩篇16:10;使徒行傳2:31)

譯法:墳墓、陰間(《和合本》)、陰府(《聖經》,思高聖經學會譯釋)、獄(《新經全集》,蕭靜山譯)。

磯漢拿(希臘語γέεννα)

意思是:永遠的毀滅。(馬太福音5:30)

譯法:欣嫩谷、地獄(《和合本》)、火坑(《新舊約聖經恢復本》)。

塔塔魯斯(希臘語ταρταρόω)

意思是:反叛上帝的天使,也就是邪靈,被上帝貶抑,陷於最卑下的情況。(彼得後書2:4)

譯法:塔塔魯斯、地獄(《和合本》)。

地獄(陰間)的起源 源自異教。《古埃及人的天堂與地獄》(英語)說,古埃及人相信有烈火熊熊的地獄。公元前16世紀的古埃及葬禮經(Book Ȧm-Ṭuat)談及,有些人「頭朝下地被扔進烈火熊熊的深淵裡,自此以後,就永不能逃出熊熊的烈火」。

早期的基督徒並不相信地獄的存在。《基督教神學詞典》(英語)說:「我們發現地獄永火並不是新約原本的主張。」

受希臘哲學影響。《不列顛百科全書》說:「從2世紀中葉開始,曾受過希臘哲學訓練的基督徒,覺得有必要用希臘哲學語言表達信仰……最合他們口味的是柏拉圖主義。」柏拉圖的哲學理念提倡人死後會在熊熊烈火中受苦。《地獄的歷史》(法語)說:「在芸芸古希臘哲學家當中,柏拉圖的學說對傳統的地獄觀念產生最大的影響。」

利用地獄永火將酷刑合理化。《西班牙異端裁判所》(英語,瓊·普萊迪著)說:「在西班牙異端裁判所的時代,反對教會主張的人被綁在柱上用火焚燒。參與這種酷刑的人可能認為,他們只不過是讓異端分子「嘗嘗地獄永火是什麼滋味」,這樣異端分子可能會在死前悔改。《世界歷史》(英語,亞歷山大·泰特勒著)說,英格蘭女王瑪麗一世將大約300名新教徒綁在柱上焚燒。據說她認為,「既然這些異教徒的靈魂死後會在地獄裡永遠受烈火焚燒,那麼讓這些人在世間的時候,就遭到上帝對他們的懲罰是再適合不過的」。

近代的改變。有些教會不那麼提倡地獄永火的道理。他們這麼做,是為了讓自己的教義在信徒耳中聽起來不那麼刺耳,而不是為了棄絕錯誤的道理。(提摩太後書4:3)杰克遜·卡羅爾教授說:「人希望自己所崇拜的上帝富於惻隱、慈悲為懷。事實上,現代人已無法接受罪和罪咎的觀念。」

2Pe 3:7 然而如今,諸天和這地藉著相同的話已被儲存起來,它們是為了火被持續看守著,直到那不敬虔人的審判和毀滅的日子。
2Th 1:9 這樣的人將必償付刑罰,就是永久的毀滅,離開那主的面和他強大的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