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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講解 1:首輪辯論、「約伯的自殺宣言」(伯 3 章)與「以利法的駁斥」(伯 4-5 章)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50215; 講論日期:20250222; 編修:WCM。

正論

壹、由約伯的話中探知他的背景

貳、咒詛出生時的白晝與黑夜(伯 3:3-9)〔生命是難以忍受的〕

(伯 3:3-9)經文結構

參、願自己死在母腹(伯 3:10-19)〔死亡是可羨慕的〕

註:約伯的辯論證明,他比朋友有義,但並非他一切的辯證都是正確的。神回答: 死亡的門曾向你顯露,死蔭的門你曾見過嗎?(伯 38:17),可見約伯所見是有限的,或是只是他自己推想的。

肆、為何這一切事會發生?(伯 3:20-26)〔生命無益於陷入苦難者〕

分析與討論

壹、約伯心存敬畏神,卻仍無法避免禍害

貳、死亡真的完結今世苦難嗎?

參、約伯並未有自殺的行動,卻有埋怨神的想法

反論

壹、以利法的駁斥論述的基礎

(伯 4:2-5:27)經文結構

要點

貳、由以利法的回答,看出他對約伯受苦的態度

一、由所使用的文辭表現的態度

二、約伯絕望言語、以利法的回覆

約伯絕望言語所帶出的要求解釋,以利法並未全然針對問題答覆,而是以自身經歷和觀察所形成的信仰,作為批判和勸勉的依據。

參、如何判別以利法的論述是否為唯一真理

一、以利法提出幾項論證,是否與律法相合?

1、「果報論」是否符合聖經真理?

A、患難是罪行所導致的,新舊約都有論述

B、但罪行並非導致患難的唯一因素

C、神是按人的行為報應人,新舊約都一再論述之

D、以利法不應以「果報論」來論斷約伯

2、神必救助祂所管教的對象嗎?論(伯 5:17-26)

A、以利法的觀點

B、《每日研經叢書》認為,以利法的觀點是舊約古老的信仰背景下之產物

C、個人觀點

a、以利法的論點並非全然錯誤,只是不完全

b、舊約經文有啟示「死後的報應」

c、新約經文認為,神的審判有今世的,也有末後的

d、苦難與信心

e、神是否會及時救助所管教的對象?

二、如何看待新約保羅引用(伯 5:13a)句子,而評斷以利法的言論?

1、以利法言論相呼應的新舊約經文

2、以利法言論上的問題

3、評斷以利法的論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