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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註解〕(創 4:1-16)伊甸外首件犯罪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20803; 講解日期:20220806; 輸入:WCM; 編輯:WCM; 英文名:Genesis 4:1-16.

壹、結構分析

一、(創 4:1-6:8)伊甸園外故事結構分析

說明

二、(創 4:1-17)伊甸園外第一件犯罪

說明

三、(創 4:1-5)對亞伯與該隱交叉平行的敘述法

說明

連續性的記述方式:以人物的出現交叉平行。

按此方式,(創 4:6)應接亞伯的反應,但經文在第五節後中止此交叉平行模式,而插入雅威的警戒,以此帶入該隱的犯罪。這等記述方式目的在於凸顯出該隱的犯罪,是打破了平衡、失去了和諧。他的發怒使得一件美事變成惡事。

耶穌在(太 5:21-26)表明殺人的背行主因是「動怒」,就是將本事件為基調。此記事的結果最後提到亞伯時,是以「亞伯被謀殺了」作為結束。

(創 4:9-15a)雅威與該隱的對話

貳、教導主題

一、犯罪心理與罪後行為

該隱犯罪的起因和過程:

新約經文對該隱行事的評語:

二、有關律法上的吩咐

參見 Allen P. Ross 《創造與祝福》

參、註釋

一、(創 4:1-2)生二子、各別職業

1、「亞當認識了夏娃」

2、「該隱」

3、「透過雅威買得」

4、「兄弟」 HB251

5、「亞伯」

6、畜牧業與農業兩種職業

聖經本文從未直接評價兩種行業的好惡高低。

二、(創 4:3-5)二子的供物

1、「諸日子的結束」

2、「帶土地的果實為供物歸雅威」

3、「羊群中的頭生者和牠們的脂油」

4、「雅威看中」 HB8159

5、「極其發怒,塌下他的臉面」

三、(創 4:6-7)神的警誡

1、以三個疑問句對該隱說話

鄺柄釗反對「神問話是要給該隱一個機會解釋」,因經文未記該隱回答。然而由(創 4:6-7)神的審問,該隱都沒有回答神的三問句,反而是由(創 4:8)直接以行動回應神了。因此神是給該隱機會的,而該隱也回答了。神沒有不近人情、不回應該隱的不滿,反而是該隱自己沒有掌控好自己的情緒,讓肉體的情慾發洩了。

2、神最終的警戒三句話

3、兩節經文教導的主題

四、(創 4:8)該隱的罪行

1、該隱主動起意謀殺,而非誤殺或臨時起意

2、該隱是謀殺兄弟,而非殺外人

五、(創 4:9-15a)該隱犯後的態度和雅威的裁決

1、(創 4:9-10)雅威的指控

2、(創 4:11-12)雅威的裁決(三項)

3、(創 4:13-14)該隱的態度

4、(創 4:15a)雅威的餘恩

六、(創 4:15b-16)結局

1、「為該隱設一記號」(HB226)

2、「從雅威面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