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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21 章(創 21:1-21)經文與講章心得分享

講解日期:20231202; 作  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31126; 輸入編修:WCM; 英文名:Genesis 21:1-21:21_1.

甲、回應

壹、架構分析

貳、神學觀點

一、為保全那屬靈的,成全那應許,就必須切除那屬肉的

二、那屬肉的仍得保守

因信切除那屬肉的,之後,神仍會保守那屬肉的。

「那屬肉的」指的就是「以實瑪利的後裔」。

三、「以撒」和「以實瑪利」在新約中對比

內容根據(加 4:21-31)。

四、「恩典」與「律法」都需透過信心和聖靈去成全

參、經文註解

一、(創 21:1-7)以撒的出生

二、(創 21:8-14a)斷奶筵席

2、強調兩個孩子身分的差別

D、強調身分的意義

保羅的解經法:有靈意解經和字義解經。

a、(加 4:2-31)保羅之解釋,區分婢女與主母

b、舊約、新約均強調守住自己身分

b、後者在(弗 5:22-6:9)就是「按字面義」:有關家庭中肉身三種關係的教導。

c、肉身上的次序順從

3、子嗣的區別

4、亞伯拉罕的苦惱和撒拉的聲音(創 21:12)

A、夫妻主從關係的基礎是神

亞氏夫妻此時的主從關係的互換,即是基於撒拉聽從神的話,不再像她過去的錯誤(參見創 16:1-6);反之,丈夫因看重肉身關係的限制而心中苦惱,反而變成要聽從妻子的話。這就是說:家庭的頭身關係並非絕對,其主從關係只能是建立在「神定的次序」上的。保羅提到三種「頭身關係」: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 11:3)。違反此等次序,神有可使用「女先知」在教會中「出頭」盡功用。但女先知不可違反既有的「夫妻的頭身關係」,要再頭上有福權柄的記號:蒙上頭巾(林前 11:2-16)以示分別。

B、驅逐是殘忍、沒有愛嗎?(13)

三、(創 21:14b-21)曠野裏的救恩

1、夏甲的號啕大哭(創 21:14b-16)

把童子抱在懷中的原意

乙、感想

壹、解經法的歧異

貳、靈肉二分法的嚴重割裂

一、肉身身份被嚴重貶低

二、律法與恩典的割裂

參、婚姻律的再思

由早期台語片「那根所有權」說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7Ym6EdMOd4

此片涉及佛教吃齋的飲食男女問題:

此種「食色,性也」的問題,在逐漸現代西化的東方各國,普遍存在。

一、休妻問題

二、多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