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日期:20230819; 作 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30816; 輸入編修:LYH、WCM; 英文名:Genesis 17:1-27_1。
以 15 章為基點,比較 16,17 章的異同。生子的應許確實比產業的應許更為要緊,也更為緊迫和需要。沒有繼業的繼承人選,哪來繼業的?故,「沒有後裔,產業無益」。故經文連續下三章內容(18-20 章),環環相扣,都是解決繼承人選。
因信稱義是義人因信得生的「基礎」,後者是前者的目標。因此,新約聖經有三本書都是提到「義人因信得生」(羅 1:17;加 3:11;來 10:38-39)。一般學者專家,尤其是新教基本信仰,過於強調「因信稱義」,忽略「義人因信得生」,這是改教的最大缺失。加爾文改革宗的問題在此。其後重洗派與五旬節、靈恩派等,持續朝向,「義人因信得生」的路線前進。可惜仍有未竟之工,因為牽扯到「三一神觀」和「因行為稱義」的律法問題。而這正是基督教的源頭:猶太教的本源:雅威獨一真神崇拜與因行律法稱義。
針對因信稱義、獻祭禮儀(15 章)與因聽從妻子而生出肉身的後裔(16 章),以及衍申而出的割禮之約(17 章)。
正是身為「家長」與「丈夫」一家之主由正面對弟兄(羅得),對外邦(同盟),對雅威(自己的神)即對神的祭司(麥基洗德)的,對所多瑪王(敵對)的作法(14 章),延伸到對神應許的「信心」,與對神吩咐的「順服」(照神旨意獻祭),得神視為「盟友」(立約與應許產業)(15 章)。以及家長對於妻子的建議(娶妾生子)的採納,所造成的肉生之子以及妾身的對主母的輕看問題,而主母對此的反應,以及丈夫處理的方式,都造成一家失和、妾逃家的問題,雅威使者顯現處理方式即是「順服體系的建立」:妾要回家,服在主母手下。也等同主母也要服在家長男人的手下。
神是基督頭,基督是男人頭,男人是女人頭。此種「順服體系的次序」絕對不可混亂。誰能釐清、解決此種問題,誰就能把握住新約真理的奧秘,誰就能成為基猶兩教最大的救星。誰就會展開基督再來、以色列全家得救,神國降臨的終末信息。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正如義勳所言,15 章的「異象」與 17 章的「顯現」,都有「看見」的本意,因此,22 章的亞氏的獻子與「看見」,以及「雅威伊勒(看見) 」的命名,都是以「看見」為主,都是呈現出「信心的看見」和「憑眼見」的最大區別和關鍵。
至於雅各書的「因行為稱義」與保羅的「因信稱義」的區別就在創 15 章與創 22 章的區別。這是外邦基督教的真傳人保羅與猶太教的真傳人雅各之間論述真理面貌的兩大「主題」,而弄不清此二者的前後連貫性,強硬差分為二,就是基猶的根本問題所在,也是基督新舊教的根本衝突。而釐清的根本方法就是回到創 15-17 章的因信稱義與、獻祭立約與割禮之約之釋經學,把此三章精確地說明與解讀與實行出來,是人們今日面對的最大挑戰,免得又重蹈亞當夏娃的覆輒。
賜約者是我「全能者」、受約者是亞伯蘭;回到 15 章之約;改名
參見西 2:11-15,肉生與靈生的比較(加 4:21-31);肉體的諸工作與聖靈的果子的比較(加 5:16-24)。
猶太人的心與耳的受割,未受割的與不潔淨的並提,並所有「心」未受割和「肉」未受割的外邦人(結 44:9)。
所謂聖經學者把聖經與異教文學並提,甚至是來自後者的說法,必須嚴肅以待,確實分別其中的異同,免得入了迷惑。聖經乃是真神雅威的直接啟示那些祂所揀選的人的真實話語,不是異教荒誕無憑、無據的傳說所可取代的。
從亞氏父子施行,而嬰兒才是第八日行割禮。從以撒開始。第八日是七日後的第一日,有重新開始的意味,即回覆「第一日」光的受造,故新約保羅認為那就是「第一日的真光:耶穌基督的割禮」(西 2:11)。
傳統基督教把基督耶穌當作第一日的光,第四日的太陽,以至於基督教開始變成「太陽神教崇拜」。所以,才有太陽神「生日」的聖誕節。越來越偏離聖經的「雅威真神與雅威兒子耶穌」的真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