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 14:1 而事情發生於暗拉非示拿王、亞略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以攔王、提達戈印王的諸日子中。
*事情發生於…的諸日子中:和本是「當…的時候」。沒有譯出「事情發生」。
示拿王:原本挪亞三子都聚集此地(11:1-2);含族寧錄的地盤(10:10)。
暗拉非= 「黑暗的發言人:發言人的傾倒」
示拿王(巴比倫) (可能在漢摩拉比時,西元前 2100 年),信望愛網路版解讀。以下亦同:
亞略= 「如獅子的」
1、古以拉撒國的王,基大老瑪的盟國之一(創 14:9 )
戈印:可能是個變質的巴比倫名字(創 14:1, 9)。原指國家、百姓、外邦人
以攔:是閃的長子(10:22)基大老瑪=「一捆」。下文(4, 5, 9, 17)他是領頭者。閃族領頭。對應迦南族領頭的「所多瑪王」。
Gen 14:2 他們製作戰爭,與比拉所多瑪王、比沙蛾摩拉王、示納押瑪王、善以別洗扁王、和比拉王她就是瑣珥。
Gen 14:3 所有這些人聯盟在那西訂山谷,就是那鹽海。
Gen 14:4 他們已經服事基大老瑪十二年,然而第十三年他們背叛了。
*服事與背叛:
服事,首見於亞當背叛神服事這地(2:5, 3:25),未背叛前,服事於「伊甸園」(2:15)。該隱服事土地,卻又殺兄弟而變成跟亞當一樣的惡果(4:12);此處用詞同 9:25-27 的「做奴僕」。亞伯蘭從法老的了許多「僕婢」(12:16)。但這跟 14:14「他受過訓練的僕人,即在他家生養的,318 人」不同。
這是主僕關係,源自挪亞的咒詛(9:25-27)。迦南因父親含所作的事,連累迦南子孫成為弟兄的奴僕。
背叛,marad,首見於此。造反或反叛,這是盟約用詞(民 14:9; 22:16, 18, 22, 29)。
迦南人(五王)反叛閃族(四王):即是不服從父親的咒詛,企圖脫離奴役的轄制,求得自由。人類不悔改、去聽從神的律法,反而背叛主子,要受更大的刑罰。
Gen 14:5 而在第十四年,基大老瑪和那些王,就是同他一起的,來到且擊打利乏音人在亞斯他錄加寧,又(擊打)那蘇西人在哈麥,又(擊打)那以米人在沙微基列亭。
*擊打對象、路線與區域:似乎都是屬於五王統治區域。
*利乏音人和以米人都像亞衲人,身體高大的「巨人族」(申 2:10-11, 20-21)。都是屬於迦南七族(創 15:20);後滅亡,只剩河東的巴珊王噩(申 3:11),住在「亞斯他錄」(書 12:4, 13:12)。河西之地也有利乏音人之地(書 17:15),約書亞鼓勵以法蓮人去砍伐樹林。有利乏音谷(撒下 5:18, 22, 23:13)。
亞斯他錄加寧:雙角的母羊(申 7:13),為迦南地的女神名:亞斯他錄。信望愛版意指『星辰』,其字根為「母羊」,應是指「雙角的母羊」女神崇拜。
*蘇西人:著名的。字根意指「明顯的」。
Gen 14:6 又(擊打)那何利人在西珥他們的山,直到伊勒巴蘭,就是在那曠野旁的。
Gen 14:7 然後他們轉回,且來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且擊打亞瑪力全境的人,以及那亞摩利人,即那居住哈洗遜他瑪的人。
Gen 14:8 於是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與比拉王,她就是瑣珥,都出來了,且與他們擺陣,戰爭在西訂山谷,
*會戰場定在「西訂山谷」,即鹽海,五王會合處(3)。
Gen 14:9 就是與基大老瑪以攔王、提達戈印王、暗拉非示拿王、亞略以拉撒王,是四王與五王(的戰爭)。
Gen 14:10 而那西訂山谷是眾坑洞是瀝青坑洞。而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了,且跌落[或譯:下去、躲入]在那裏,而其餘者往山上逃跑了。
Gen 14:11 而他們奪走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財物,並一切的糧食,就離去了。
Gen 14:12 且他們奪走羅得並他的財物,亞伯蘭兄弟的兒子,且他們離去了;而他正居住在所多瑪。
Gen 14:13 而那位逃脫者來到,且告訴亞伯蘭,那希伯來人,而他正居住在幔利的眾橡樹那裏,(幔利)那亞摩利人,以實各的兄弟和亞乃的兄弟,且他們與亞伯蘭是盟約者。
Gen 14:14 於是亞伯蘭聽見他的兄弟被擄走,就傾盡他受過訓練的僕人,即在他家生養的,三百一十八人,且追趕直到但。
Gen 14:15 而他與他的眾僕在夜間被分隊攻擊他們,並擊打他們,且追趕他們,直到何把,就是在大馬色往北的(方向)。
Gen 14:16 且他帶回那一切的財物和羅得,他兄弟,且帶回他的財物,以及那些婦人,與那人民。
Gen 14:17 而所多瑪王出來且迎接他,在他從擊打基大老瑪與那諸王,就是同他一起的,而返回到沙微山谷,即那王谷以後。
Gen 14:18 而麥基洗德,撒冷王帶來餅與酒,而他是至高者神的祭司。
Gen 14:19 且他祝福他,且說:「受稱頌者亞伯蘭,對於至高者神,諸天與地的買贖者[或譯:擁有者]!
*祝福對象是亞伯蘭
《和合本》譯文失真,說明如下:經文原意並非如《和合本》譯文用了「願⋯⋯」,但是原文並非祈願句。
LXX:Blessed be Abram of the most high God, who made heaven and earth,
*祝福 barak
創 1:22, 28 賜福亞當,2:3; 5:2 稱人;9:1 賜福挪亞與三子;9:26 閃的神是當受稱頌的。12:2 雅威賜福亞伯蘭,
名詞:成為一個福份,即 3 節三個動詞「祝福」的人,包括「地上萬族」。
此處「受稱頌者」baruk,9:26 閃的神;24:27 亞伯拉罕的神;24:31, 26:29 受雅威賜福者。27:29, 33 雅各為受稱頌者出 18:10 葉特羅祭司對「雅威」是受稱頌者。
此處同(士 17:2)「願雅威賜福與你」:受稱頌者我的兒子、對於雅威。LXX:Blessed be my son of the Lord.
也同下文(20):受稱頌者至高者神。
*高者神,諸天與地的買贖者(擁有者)
經文不說是創造者,而是買贖者。
此詞用於亞伯拉罕買天地(25:10; 49:30; 50:13),付出足價;埃及人求約瑟「用糧食」買我們和我們的地(47:19);
動詞用於夏娃生子,向雅威付出產痛代價買下「該隱」(創 4:2)。
用於買賣的用詞(利 25:14;申 28:68)。
正如所多瑪王,與亞伯蘭交易:性命歸我,財物歸你。我用原有被奪走的財物,買你奪回的性命。
其實,所多瑪王所言是「不公平的」,因亞伯蘭付出戰爭拯救的代價,這性命與財物本就應該歸他的「戰利品」,但他寧可不要。
Gen 14:20 且受稱頌者至高者神,就是交付你眾仇敵在你手中的!」而他從所有之中給他十分之一。
Gen 14:21 而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願你把那性命[魂]給我,而那財物請你拿去歸你自己。」
Gen 14:22 而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曾對雅威神,至高者,諸天與地的買贖者,舉起我的手(起誓說):
Gen 14:23 「我絕不從一線,其至一鞋帶,也絕不從屬你的一切中拿去,免得你說:『我親自使亞伯蘭富有。』
Gen 14:24 除我之外,唯有那年輕人們吃掉的,與那些人的分,就是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他們,讓他們拿走他們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