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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註解〕(創 12-50 章)概論:列祖的相似經歷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30405; 講解日期:20230415; 輸入、編修:WCM; 英文名:Genesis 12-50 intro.

神與亞伯拉罕七次對話

說明

神對亞伯拉罕試驗

稱得上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者

亞伯拉罕生前最後見證

創22:20~25:18架構分析(亞伯拉罕生前最後見證)

列祖一生年數記錄表

生子 下埃及 總歲數 說明
亞伯拉罕 100 約 75 175 86 歲生以實瑪利;99 歲立割禮之約
以撒 60 - 180 40 歲娶利百加
雅各 90 生約瑟 130 147 約 70 歲到巴旦亞蘭;90 歲生約瑟得自下埃及時年歲之差(130-40)
約瑟 - 17 110 30 歲當宰相;雅各下埃及時,約瑟 40 歲

西乃律法頒布之前便已存在律法之證據

雅威對亞伯拉罕使用律法、誡命、律例、典章四詞,都在西乃律法頒布之前,也出現在出埃及記中的經文:

用詞 創世記 出埃及記
律法(H8451) (創 26:5) (出 12:49; 13:9; 16:4, 28; 18:16, 20)
誡命(H4687) (創 26:5) (出 15:26; 16:28)
律例(H2708) (創 26:5) (出 12:14, 17, 43; 13:10)
典章(H4941) (創 18:19, 25; 40:13) (出 15:25)

列舉四位列祖相似故事的生平(參見鄺炳釗著作)

1、四位列祖生平相似的記載模式

2、亞伯拉罕、雅各生平相似的記載模式

亞伯拉罕和雅各在生平結束前,都採用相同模式記載,且雅各更是重覆式的記載模式:

內容 亞伯拉罕 雅各
A、家譜 (創 22:20-24) (創 35:17-18; 48:5-6)
B、妻子死亡和理葬 (創 23 章) (創 35:18-20; 48:7)
C、再記家譜 (創 25:1-6) (創 35:22-26; 49:3-27)
D、族長死亡和埋葬 (創 25:7-10) (創 35:27-29; 49:29-32)

3、亞伯拉罕、以撒生平相似的記載內容

4、雅各、約瑟生平相似的記載內容

5、居住地

6、親人不和

7、妻子名、稱為妹、不孕

8、非長子卻成長子

9、娶妻相關

10、外邦人相關

11、埋葬地

12、神的應許

13、飢荒

四人都經歷飢荒,但採用不同方式面對(創12:10;26:1;42:5;47:13~26) 也都從飢荒中得到不同的福。

14、築壇

15、兄弟分離

16、改名、命名

列祖生平故事重覆的教導意義

1、證明神是信實守約的神,祂的話必然成就。

2、說明蒙神揀選者都必經考驗,唯經歷考驗合格者,應許才會成全。

3、考驗的項目大同小異,離不開家庭、財富、仇敵,正如耶穌對門徒的呼召的要求條件所涉及的層面。新舊約對於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同樣考驗與評斷標準。

4、神命定的法則、次序,以及審判的標準,從未改變。

A、父權大於母權,父親對兒女、兒媳有完全的權威。

B、新約耶穌言論中也有區分父權與母權。

亞伯拉罕生平中重覆的事蹟

雅威對亞伯拉罕一生的啟示教導,由羅馬書中呼應

對亞伯拉罕 創世記 羅馬書 呼應內容
一、呼召 (創 12:1-3) (羅 1:6-7) 基督耶穌的蒙召者。
二、稱義 (創 15:6) (羅 4:3, 11-12) 透過未受割而堅信者的父。
三、成為完全人 (創 17:1) (羅 8:1-16) 對於靈,治死身體行動,將必活著。
四、守雅威道路、秉公行義 (創 18:19) (羅 12:1-2) 獻上身體⋯⋯不被同化⋯⋯察驗神旨意。
五、試驗合格 (創 22:16-18) (羅 15:14) 我被說服⋯⋯你們是滿有美善,被各樣驗試充滿了⋯⋯。

立約的主題

一、神對人的約和誓言

二、人與人的約和誓言

A、亞伯拉罕和他人立約

B、以撒和他人立約

C、雅各和他人立約

父親的神主題

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