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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坊間基督教派將(1-23)分為七段……(略過)。
我的分段法如下:
(4-23)是辯論,呈現「首尾對應架構」:A-B-C-C-B-A。
以下是呈現兩兩對應的「雙重架構」:
因此,經文都表現出「二」的結構,這是符合律法中對見證的要求,即必須要有二人的見證才算為真。
耶穌是義人,是先知,是從死人中復活 。
對於律法正確解釋的認定。法利賽人傳統的解釋,認為耶穌不是義人,但實際上,耶穌從死裡復活,因為他是義人,是先知,對律法的解釋才是正確的。
由於耶穌從死裡復活,證明他是神所應許的那一位。
有些正確,但也有些偏離。
有以下幾類「條件句」:
(8)與事實相符; (32)與事實相反; (5)與事實可能相符:只要他們作見證,就可知道; (29)與事實不可能相符:不論怎勸,都不可能。
(4)「自幼為人」指生活方式。
(5)我活著是像一個法利賽人那樣活著。
(8)「眾死人復活」這是指神在先知書中曾應許:「叫眾死人復活。」為此,保羅問他們:「為何你們不肯相信?」
(9-11)保羅認定,只有義人才能死人復活,但又認定耶穌不是義人,所以理當攻擊敵對耶穌。
(10)祭司長屬撒都該派,是否認死人復活的教派,而保羅身為法利賽派,是承認死人復活的教派,原本兩派互相敵對,但卻在處理耶穌之事時,兩派卻互相合作。
「投出白石」是指投出贊成票。用法如同(啟 10)給白石。
(11)「強逼」動詞未完成式,意思是:他過去強逼人說褻瀆之話,但卻無法完成這事。
「分外惱怒」字根是「發瘋」、「癲狂」(24)。
(13)「晌午」指正中午,表示他很急迫,不斷趕路,連正午也不肯休息。
「耶穌用希伯來話(亞蘭語)」這是特別的記載,這表示耶穌是確實活著的。
保羅是用猶太文化和希臘文化的方式述說,目的是對亞基帕王證明。
(16)保羅
「神叫他站起來,差遣他去做事」,類似以下三先知(賽 42:6)以下;(結 2);(但 10:11)。這是神對他呼召,是像先知一樣的呼召。
呼召的目的:用不定詞來表示目的,
(16)「作見證」,(18)「開他們的眼」——因為猶太人原先認為,福音只給猶太人而不給外邦人。
「開他們的眼」有兩個目標:
(19)「我沒有違背」意指「我沒有成為一位不願被說服、不願信服之人」。
(20)「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意指「行事要相稱於悔改的諸樣行為」。參考十多本坊間中文註釋,無一解釋成與「諸行為」有關。經文強調的是人必須要有正確的行為。
(23)這三句是「間接疑問句」,但和合本都譯成肯定句。
(25-26)由於亞基帕是猶太人,對其中聖經典故是熟悉的,因此保羅所說的內容他是能明白的。我們在讀這些內容時,就必須要熟悉相關典故,才不致於誤解。
(27)保羅對亞基帕王說:「你是相信先知書內容的」,這是因為保羅談的內容是出自於先知書。
(28-29)保羅希望人人都被保羅所說服、而相信,但實際上,他們並未被說服,因此也不相信。
(18)
新約的主要內容,目標是:赦罪、成聖(遵行神的律法),才能而得基業。
而達到目標的方法:必須要有信心,就是進入救主的信。這樣才能達到以上的目標。
有信心,歸入救主的人,也必然是求取領受聖靈的人。不僅僅是信奉耶穌基督的名,還必須倚靠聖靈。
為了領受基業,以色列人必須要憑信心去攻打仇敵,才能攻佔地土領基業。就我們新約時代的人,必須天天與肉體私慾爭戰、與仇敵爭戰,爭戰得勝後,才能得到基業。所以基督徒的爭戰是沒有休息日的。而地上不存在配得給我們的,我們的基業不在地上,而在天上。
成聖比稱義更難達到。稱義是先前一次便達到,而成聖必須是一生的功夫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