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部份摘記,完整請聽錄音。】
地區: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
要點:
(徒 10-15章)主題:
在接納外邦人信徒之前的時期,抱持傳統觀念的猶太信徒只稱呼那些受過割禮的人為弟兄。
這是成為弟兄的要求。
(徒 15:29)的要求:祭偶像的物、血、勒死的牲畜、姦淫。
沿續上一次的講論(請回顧),這幾點要求是在表明「要遠離偶像崇拜的一切事」。
姦淫:指婚姻關係之下的非法性關係;反之則是淫亂。
(22)全教會決議;(28)聖靈和我們一同決議。這表示全教會都明白聖靈的意思,所以一同決議。
(28)「更大的重擔」才是原文本意。在(加)中也談到「各人的重擔……自己擔……互相擔……」。
對於(徒 15:28-29)的要求,後來以至現今的許多信徒並不謹守!
保羅並不廢除割禮,因為他也向提摩太行割,但這是有前提,因他有猶太血統。因此,對於有猶太血統的人,是需要行割的。
許多人誤解這段內容(徒 15:28-29),認為是表明了以下的要求:出於道德的要求、出於禮儀的要求、出於良心的要求。這樣的看法,嚴重地踐踏了神的旨意!
這段內容,是猶太信徒向外邦信徒,要在信仰上保持聖潔,如此才是相同的信仰,才能真正的合一。
弟兄相愛,因此設法要派人親口訴說。有了問題,必須設法解決,最好是當面訴說。但若名為弟兄,卻不願意親自當面解決,則名存實亡。
由於此事極為重要,因此必須仔細挑選堪受重任之人,具有恩賜能力之人方妥。
兩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
回想二十多年前,LYH長老到我家和我談論,由於當時我倆對真理的看法不同,因此最後我以此節,說明要暫時分開。後來我們又能在真理上相合,同行至今。
巴拿巴是勸慰子,善於引導工人。保羅則堅持要向外邦人傳福音。
(林前 9:6)保羅向第二次佈道工作所建立的教會,表明巴拿巴仍是同工。
兩人分開後,各自帶領團隊。
馬可在後來寫了《馬可福音》,也和保羅同工,服事保羅。
提摩太的父親可能已過世,根據(3)「是」過去未完成式推論。
經文用「抓他行割」(徒 16:3)。他急於要找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