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撒下 2Sa 9:1-11:27)。時間:2013-04-27 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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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2sa
(撒下)記載大衞的事蹟,和(撒上)記載掃羅的事蹟是相似的。(撒上 11)掃羅擊敗亞捫人,(撒下 10)大衞擊敗亞們人和亞蘭人等。
以色列人求立王,神對撒母耳回答說:「以色人棄絕的不是撒母耳,而是棄絕神。」以色列人不願跟從救贖他們的雅威神,失去了對神的專一的心。
所選立的掃羅王,在為人處世的能力上是出眾的,能招募到許多有才能的人,但是他對神的事卻是幼稚的,不聽從先知撒母耳的教導,最終去求問異教邪神,自取敗亡。
反觀大衞,在敬畏神的方面有其可取之處,但先知也忠實的將他的軟弱之處,忠實的記錄下來。即使是大衞作王治理,和由神作王治理相比較,人(大衞)是不堪一提的。但大衞和掃羅相比,又有極大的不同。
大衞找尋掃羅家之後代
掃羅之子約拿單和大衞之愛情,可從大衞為他作哀歌中看出(撒下 2Sa 1)。大衞找約拿單之後代,是基於(撒上 1Sa 20)倆人所立之約。
(撒下 2Sa 9:3)神的「慈愛」。
大衞雖有意有照神的堅愛去施行,但從後來的記載可得知,並不如神那般行得完全。「堅愛」此字在(撒下 2Sa 9-10)各出現三次。
(撒上 1Sa 20)大衞也和掃羅同席吃飯。大衞假託家事而未出席。中國古言:「伴君如伴虎」,因為君王擁有生殺大權,一不小心就是喪命。能同席吃飯表示被王所看重,能夠親近王。
臣僕洗巴有眾多兒子及僕人,表示家大業大。
此言也出於大衞被掃羅追殺時,對掃羅所自稱之言。作者在不同時空之下同用一說法,表示在時空交錯下,主客易位。
(撒下 2Sa 16)大衞因洗巴之謊言而貶米非波設,將家業賜給洗巴。大衞違背了先前之言,未以堅愛待之。
(撒下 2Sa 19)米非波設向大衞告白,大衞更改了先前之決定,但是態度也不同於以往。
表明:人是易變的,常因當時的情緒和狀況而下決定,並不能完會按神的堅愛來做決定。經文將大衞為人的瑕疵,毫不掩飾地記錄下來。
內容類似於(撒上 1Sa 11)。「厚待、恩典」也就是「堅愛」。
哈嫩羞辱大衞之使者。「露出下體」是露出屁股。如此作法也類似於哈嫩之父拿轄所行的(撒上 1Sa 11)。
亞捫人招募佣兵亞蘭人,可參考(代上 1Ch 19)。
經文將掃羅和大衞之事蹟相對比,都有類似的犯錯,但差異的是,掃羅並不因先知撒母耳之言而悔改,而大衞卻能轉回。
(1)節寫大衞仍住在耶路撒冷,並未出征。這和前一章的大衞是不同的(撒下 2Sa 10:18)。
大衞在黃昏時才起床,但和拔示巴同房而致其懷孕,這不可能是在戰場上的烏利亞的種,為了掩飾,便令烏利亞休假,希望他和妻子同房,便可對其妻懷孕之事交代得過去。但是沒想到烏利亞忠心耿耿,不願在軍中兄弟們陣前吃苦時,他回家享福。大衞沒辦法,便密令元帥約押使烏利亞被殺,是借刀殺人。約押使用更加細膩的方法便烏利亞被殺。
約押回報戰事失利,有人被殺,但試探性地了解大衞之心意,用的事例是亞比米勒被一婦人上磨石所殺死在提備斯(士 Jug 9:53)。
約押是不簡單之人物,和大衞沆瀣一氣。
大衞所行的事,雅威甚不喜悅!(撒下 2Sa 11:27)。
經文之對比,大衞自謙之言,變成米非波設之言。
人縱然有豐功偉業,一旦不儆醒,貪圖享受,便犯罪。古有名訓:「飽暖思淫慾。」若不時刻以雅威僕人自居,以神的話為準則,便隨時有可能偏離。
希望我們能時刻以神的話為標準,犯了錯能如大衞那樣地悔改。
大衞妻子不少,掃羅也不少,而所羅門王妻子更多。作為一個王有如此多地女人還不滿足,還要去搶別人的妻子。聖經並不認為多妻是罪,但問題在於,人的慾望不能得到滿足,還去破壞別人的家庭。
如何面對「慾壑難填」,慾求不滿,如「女人總是少一件衣服」?
當人缺乏時,便只求溫飽,但飽暖思淫慾。人當時刻在神前儆醒,不要自以為穩妥而輕忽防備。
亞古珥的箴言:「求……使我勿窮也勿富……」
TJD:所羅門王之所以能繼承王位,也是因着拔示巴的緣故。但是其後代便致使以色列南北分裂。所羅門王在後代便轉變,趨向邪淫。我認為他的繼承並不表示是好事。
LYX:(撒下 2Sa 12)所羅門的出生和繼位是對拔示巴的補償。而大衞和拔示巴犯的,按律法而言本是死罪,但是神是以另外的方式來刑罰大衞,使其受到兒子押沙龍背叛,使大衞流亡,並其嬪妃也被人玷污,受了很多苦。大衞是甘願承受,最終得到神的赦免。
所羅門意為和平之君,預表後來的耶穌基督。
LYH:對拔示巴被取,一個女人在王權之逼迫下,是默默無聲的,類似於掃羅的女兒米甲,本是大衞之妻,但卻在掃羅的逼迫下而改嫁給帕鐵,這種情況下,女人是毫無抵抗能力的,等於是被強姦。這種情況並不能以現今女權至上的觀念來理解。
這個女人無子,本是羞恥,而且又喪夫,後來又喪子,本是苦命人,故後來需要受安慰,就再從大衞得兒子,作為補償。
大衞作王領軍,按神的吩咐去趕逐迦南人,這是為了神的榮耀而行的,這是(撒下 2Sa 8)以前所行。但是(撒下 2Sa 10)以後,大衞作為王者,並不是為了神的榮耀而作,那麼所作的就如同掃羅所行的一樣。
新約耶穌基督作王,是為了神的榮耀而行,不是為了自己的榮耀而行,這是好的。
大衞作王後,就隨心所欲去行,反之,基督作王後,仍然不是隨心所欲,仍然繼續服事神,並且所有的門徒,也當是如此,因為也是神的眾子,也要和基督一同作王,也不能隨心所欲,要按神的旨意行。
當我們知道我們不能隨心所欲,就知道要儆醒。並且我們知道,我們不能靠自己成就任何事。我們沒有權柄去決定去行任何一任事,除了透過禱告、交通來決定。
不能因為自認為得了聖靈,就能夠自由地決定,反而必須要尊重神的主權,讓神來出頭!
(撒下 2Sa 9)中心點在於:「米非波設自稱為僕人,如同死狗,竟蒙王這樣眷顧!」
神的堅愛,被譯為「恩」,就會讓人誤解撝「法外施恩」,便導致脫離律法管轄。
而神的約,重點在於按照律法去行,去守約定。要強調主僕關係,而僕人對於主人所說的話(命令)就必須去切實地遵行。若是僕人不遵行主人的命令,就變成了平等關係,就不構成了主僕關係。
約押按照神的旨意去攻打亞捫人,這本是合神吩咐的,(申 Deu 23)說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他在情急之下和兄弟亞比篩互相勉勵。
對於(撒下 2Sa 9)
米非波設是前朝的王子,真的如死狗一般。其子米迦,他十二代後出了一百五十個勇士,是大能的弓箭手、戰士。
我們就如米非波設、米迦及其後代一樣,本是如死狗一樣,因着我們的主而能被高抬,與王同席。我們真當發自肺腑地向神感恩。我們希望我們的後代如同米迦,雖是一子單傳,但是卻忍耐等候十二代,最終出了一百五十位大能的勇士!希望我們的後裔能同樣地出如此多的,專任的雅威的傳道人,專門傳揚神的道!
「男女有別」
男人的顏面,是神給的榮耀形像,人不可隨意損傷,保持天然的面貌。而女人的形像是其長髮,是其榮耀,但被嚴格禁止不可在聚會中顯露出來。
大約幾個世紀前,基督教的人效法古羅馬旳刮鬍鬚,而古羅馬是效法古埃及之風俗,而古埃及是女權高漲的,是男女不分的。
神要求男女有別,包括服飾有別,但現今的人趨向中性裝扮,這是反神律法的。
在今世,要強調男女有別,這絕對會引發大戰!
王對約押下令,要讓烏利亞死。在王權至上的情況之下,軍人絕對服從,不服從也不行!
例子:南韓曾經訓練過一批暗殺北韓的殺手,但由於後來政權更替,政策改變,所以就下令,讓當時的培訓教官去殺掉那些殺手!這是所謂的禽獸體制!
我們的教會絕對不可以變成不義的政權!絕不可成立高高在上的總會制度去欺壓下屬!按照列國立王的制度,是絕不可能去完全按照神的旨意去遵行。
在新約時代,聖經中的記載並不存在總會制度,而是各自獨立,在聖靈的引導下,直接地查考聖經。
但是一旦有了總會制度,牧會制度,就會以上欺下,控制會眾。在此制度下,就是列王的制度。
此四章主題全是以約為基礎,主題是大衛干罪。主旨如下
9章似為插曲,實為主旨要目。10-12章以與亞捫人作戰始末為時間背景。
ABC前後兩兩對稱,D凸顯核心思想守約施堅愛:
AA大衛對約的應許與實行;
BB大衛兩次召見洗巴表示與吩咐;
CC大衛召見、米非波設兩次叩拜回話;
D是核心,用三句話表示堅愛的內容:先表示安慰,後提出原因,再提堅愛內容,賜與富貴。就是歸還祖業<富>,常與王同席<貴>.實現他與約拿單的誓約<撒上20章>.這是人際間信實守約的美範。大衛為王,絕不類一般世王,一旦改朝換代,立馬殘殺,剷除前朝所謂餘孽,免遺後患。
AA堅愛與講和(報應,詩62:12)對稱;BB 見、差、出來等對稱;CC兄弟與同仁、爭戰、亞蘭等對稱。D.核心經文,雅威行他眼中看為好的事。
以三數與四數為主,說<13次>最多。兒子<12次>,王<11次>,僕人<10次>.掃羅<7次>.
一數 1次,HB5223殘廢的<3>(此字對應8章有7次出現),HB6455瘸腿的<12>
三數 3次,HB2617堅愛<1,3,7>,屬掃羅家<1,2,3>,HB5750還有<1,3ab>;6次,大衛<1,2,5,6a.b,7>;12次,兒子<3,4,5,6ab,9,10abcd,11,12>.
四數 4次,約拿單<1,3,6,7>,同席吃飯<7,10,11,13>,王問<1,2,3,4>;8次洗巴<2ab,3,4,9,10,11,12,>.9,10章中四數似為特色,有屬地、屬世的意味在內。
五數 5次,HHB6213施行<1,3,7ab,11>;10次僕人。
七數 7次,掃羅。七是三加四
1.「施恩」
HB2617,共3次,此詞原是與立約有關的“堅固、穩定”.《TWOT》提出二說,一是施恩慈愛;一是忠誠信實。但採前說,否認後說。認為與約無涉。不過,這是錯解了此字原義與用法。因為大多數學者反對,變成積非成是。由此處用法,顯然是與約有關,撒上20章記載大衛與約拿單曾經立過誓約,所以此處是他忠誠守信的表示。譯為施恩,誤導人這是法外施的恩。但原文卻是法內依約而行的信義表現。所以呂振中譯本譯為“堅愛”,就是採取此雙說,一是依約而行的堅固;又施行慈愛。此字常與中譯文的“誠實”(HB571穩固、可靠)並提<出34:6;詩86:15;89:1,2;箴3:3>;也與按各人所行的“報應”(HB7999)並行<詩62:12>;這都是與神、人有關的誓約字眼。因聖約而施行的行為,不是法外施恩。10章的向亞捫王也是依約而行的行動<参見撒上11:1-2的立約>.
7.「同席吃飯」 這是如王子同吃王席<11,13>.同桌吃飯是視如一家人的同享祭肉聯合<撒上20:5-6;24-29>,親密行動<参見林前5:11>.大衛把他當成自己的兒子那樣看待,尤其他是瘸子,像死狗<8>.這種“你的堅愛”,是“施行雅威的堅愛”,是依照當初約拿單對他的立約之信愛<撒上20:14-15;23:16-18>,彼此等稱。
12.「米非波設的兒子米迦」 米迦(HB4318)此名,是米該雅(HB4320)的縮寫,意即“有誰像雅威呢?”.代上8:34-40所記載的是“米力巴力(HB4807遠離主人或趕出),此名或與撒下4:4逃難時跌瘸了腿有關。從米迦到烏蘭的兒子,共計12代,其族強大,是”大能的英雄人物,弓箭手,增多眾子至150名“.這一位將殘的燈火,主不吹滅;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太12:20;賽42:1-3>.大衛是基督耶穌的預表,基督向我們外邦人的守約施堅愛,使我們如死狗、瘸腿的人,得蒙此律法典章(公理)的恩福。皆因與基督立下的新約有關,而得以在基督裡成為神的兒女。
10.「洗巴有十五個兒子、二十個僕人」 作掃羅家僕卻有如此多的兒子僕人,這人應是多妻妾的富貴家庭。此節是撒下16,19章大衛逃難的伏筆。洗巴對大衛的吩咐並非完全遵行,其欺主謗主行徑,大衛卻未加以制裁。反而米非波設卻謙卑感恩,不去計較得失<19:24-30>.造成僕人洗巴坐大。
13.「住在耶路撒冷」 参見撒下16:3;19:16-17.
4數及其倍數字 4次,約押、逃跑HB5127,擺陣,差遣HB7971,8次(11章此字更多是12次。凸顯此字的特別用意)。特別是亞蘭人(HB758),10次。
2.「拿轄」
此亞捫王出現於撒上11:1,12:12,以及本處。亞捫人是羅得後代,為亂倫所生。羅得與以色列祖先亞伯拉罕是兄弟。亞蘭人祖先拿鶴與亞氏也是兄弟。
經文編排,特意把以色列人因他而求立王之事連結在一起,導致其後王國時代的出現,以及掃羅王與亞捫人的爭戰<14:47>;撒下10-12章又與大衛二王彼此聯結。經文似有意把此二王互相比較、對照,朝著立王此事是一種極大的忤逆神意前進。二王的為王絕對不能代替雅威神為王,一旦反客為主,立即陷入極大的悖逆與混亂中,掃羅如是,大衛亦如是。
「厚待我的恩典、厚待」
厚待即是施行堅愛。大衛與亞捫人立過和約,彼此守約互不侵犯。大衛要續約,故派使者去安慰(HB5162嘆息,創5:29,6:6”後悔“)。堅愛此用於大衛身上,不用於掃羅身上,此為二人相異處。
依據申23:3-6的吩咐”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好處。“,以及由尼13:1-3的”絕交“,看來大衛的對亞捫人施堅愛,明顯是違律的。所以,他去慰問不該慰問的人,就是神的仇敵。其結果當然是自討沒趣,自取其辱。此10章亦為埋下11章悲劇的種子。對待不同的對象不能一律平等<9,10章>,也不能只守一半約<19章>.把神的堅愛擴及非選民之仇敵身上是泛愛;把神的堅愛只限於他個人的愛恨情仇,來對與他有真正立約關係人的後代的選民,是吝愛。
「差遣」
此詞與厚待同樣出現於9章,編者有意兩相對照。強調大衛並未因人事變遷而更改立約的信實,反而凸顯亞捫人的王與首領之失信。但是大衛在8章中記有亞捫的朝貢,顯見彼此有約。為何外邦人的王要厚待大衛?正如撒上11章亞捫人王拿轄很壞,撒上27-28章中大衛與非力士人王亞吉,彼此並非真心相待。因此,以色列人的王與外邦人的王之間的關係是政治的,隨時會變遷,正如亞伯拉罕父子與非力士人王亞比米勒之間的政治立約,因人而異<21章,26章>.埃及人王對以色列人也因人而異<出1章>.另外差遣此字之出現多,卻是凸顯約押的對神的忠信。對比大衛的未親征,才有11章大衛的出現問題,似乎是要由10章與11-12章彼此連接,而來凸顯大衛的失敗早已有先兆。又比較8章共有七種敵人,而10章只有亞捫人為主敵,而兩次記載背後哈大底謝調集亞蘭人的加入,更是與8章的大敵亞蘭人相連起來。那麼,對於大衛與外邦人立約示好的作法,聖經是負面寫法的。撒上14:47-48記載掃羅攻擊六敵的成功,15章記他開始失敗;同樣類似記法在大衛身上,先是撒下8,10章記大衛的成功,撒下11-12章後記他的失敗。撒上下分別把掃羅與大衛二王,前後出現相同的事蹟與成敗,但強調彼此之間的極大差異性。
4-5. 「剃去一半鬍鬚」
鬍鬚是男人的顏面,是神的榮耀形像<参見申14:1-2;利19:26-28;林前11:7,14-15>.剃去鬍鬚與「割斷下半截衣服、使露出下體」,是極其侮辱的行徑<賽50:6>.由此引起爭戰,這是表示士可死,不可辱。美名勝過美膏,死日勝過生日<傳7:1>.不可剃鬍是神的律法,不分新舊約,都是一樣。
現代人卻以剃鬍為時尚、為榮美,以留鬍為羞恥、不美觀。這是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回到非閃族之含族埃及、雅弗族希臘、羅馬人的習慣。正如女權被高抬的埃及、羅馬人那樣子。東方民族素常以留美鬚鬍為傳統,在全盤西化後的今天,不知持守律法所重視的男女衣飾容貌之分際<申22:5>,一律光溜溜的臉龐,難分男女。近代西洋教會牧師帶頭剃去鬍鬚,罪加一等。
6. 「知道」 原文同看見,5次<6,9,14,15,19>,都與戰爭有關;11:2(聖經最有名的致命的一看);12:19(知道是明白),各一次,共有7次看見。
「招募」 HB7936 雇傭。本意是為人作工以獲得報酬。此處是招募傭兵。遠從河西那邊<16>的瑣巴亞蘭招募。
「瑣巴的亞蘭」 位於今幼發拉底河之西。
8. 「瑣巴、利合」 同8:3.利合就是伯利合(伯之意”家“),聖經中有三個利合<書19:28是亞設支派的;19:30歸利未人城>,此處利合在但城東約3公里,城在深谷中,有十字軍碉堡。此城即是該撒利亞腓立比<太16:13;可8:27>.
「陀伯人」 陀伯意為好。此地是耶弗他避難處所,在約旦河東,基列拉末東邊約20公里<士11:3>.
「擺陣」 HB6186<8,9,1017>共4次。原指按次序擺列。亞捫人城門前擺陣與亞蘭人交外擺陣,是前後夾攻的陣勢。約押看見此種陣勢,戰況緊張危急。
9. 「挑選精兵」 二詞同字根HB977,本意是銳利的注視、試驗。精兵是被動分詞,有上選之意<箴:10:20>.這種精兵才能前進爭戰,如下文所記。
12. 「要剛強,作大丈夫」 此二詞皆同一字根HB2388(強盛強壯起來),極力強調意味。要剛強是單純主動、命令法、二身、單數,是指”你要剛強起來!“;作大丈夫是使役主動反身、未完成式、一身、複數,是指”讓我們自己剛強起來吧!“,有鼓起勇氣之意。約押勉勵兄弟要為民為城剛強起來作精兵,這與保羅勉勵提摩太類似<提後2:1>.比較動詞的剛強與11:16的極險(HB2389形容詞)。
「憑他的旨意」 直譯”在他眼中是好的“.此句話同創一章的”看著是好的“.雅威神是以遵行聖約律法的角度,來衡量好壞的標準。此句反面就是撒下11:27”在雅威眼中(大衛他)作惡的事(甚不喜悅)“.經文凸顯約押兄弟與大衛的對比:一在在前線為城民拚死拚活的,一在後方作威作福的為自己。
13. 「跟隨的人」 此句原文甚為特殊,使用定冠詞百姓(HB5971ta'am)與同字根的同著他(HB5973'im)。直譯”與這百姓就是與他一同(爭戰)的“.這百姓,有時譯為軍隊,因其原意就是一起、同伴。因此是指一起出生入死的軍隊、同袍。經文強調與約押一同出入共生死的同袍,好與大衛的呆在耶京王宮的放縱肉體情慾,做了極大的反差。以此凸顯大衛失敗的因由來。
「前進」 HB5066此詞同11:20-21”挨近“,又比較11:15”前進“(HB4136在前面,與HB1435割陽皮行割禮同字根)。大衛的惡謀詭計,約押也参與。
14. 「約押就離開,回耶路撒冷去了」 這是伏筆。主將陣前竟然擅自回京。而亞蘭人反成主角。故有17節大衛親征的出現。11章忠臣烏利亞是死於亞捫人手中。對比大衛與亞捫人之立約,要行約,反受約所綁住。以先知角度來看,比較烏利亞說的同大衛相同話題<7:1-3;11:11>,但大衛此時後退,與前判若二人。
15. 「亞蘭人就又聚集一起」 傭兵變事主(参8:3-4)並不奇怪。亞蘭人是閃的兒子<創10:22;代上1:17>,拿鶴孫子<創22:21>.今日的敘利亞。
16. 「哈大底謝」 這應是8;3,5,7,9,10,12中的同一人物。「希蘭」(堡壘)在約旦河東,基列拉末東北約30公里,是一寬廣高原,位於大馬色與哈馬之間。
「將軍朔法」 對比約押將軍。下文未見約押出現,卻記御駕親征的大衛,擊殺了朔法。
17. 「他就聚集所有以色列人」 他是大衛。他的親征這種記法,凸顯大衛極其重視此戰。對比11-12章只是差遣約押出戰。其鬆懈怠惰遭至墮落,其來有自。
18. 「戰車兵」 HB7393,rekeb,此詞是由馬拉的車子,指馬車。發源於兩河流域,馬車當作戰車是由西克索人(Hyksos)於1600年傳入埃及、敘利亞。聖經記載四次戰役:埃及馬車<出十四章>;夏瑣王耶賓的馬車<書11:4-6>;西西拉九百馬車<士4:3>,以及此處的亞蘭軍朔法將軍的七百馬車。
19. 「講和」 HB7999 shalem
《TWOT》:此詞是指”完成,達到一種完整、統一的狀態,一種重建的關係。重建和好的途徑是付出酬金<書10:1>;賠償<出21:36>;付款結清<王下4:7>.用於還願<詩50:14>“.此詞與撒冷、所羅門同字根。雅各與亞蘭人拉班立約,互不侵犯<創31章>,自此而恢復和好關係,卻是主僕關係互換。
同樣新約和好的福音,是神付出他兒子的代價,使萬有與他復和<弗2:14-18;西1:21-22>.基督徒也當追求作使人和好的,稱作神的兒子<太5:9>.
「歸服」 HB5647動詞 ”使成為奴僕“,名詞HB5650”奴僕“(屬字的原文))。
大衛三動詞:他差、他接、他作<27a,b,c>;
三動詞:他(烏利亞)死了、哀哭日過了、雅威看為惡(甚不喜悅)。
3數及其倍數詞 僕人(HB5650) 9次、
4數及其倍數詞 使者4次、王8次、打發12次、拔示巴(誓約之女)1次,烏利亞(雅威是光)20次,
1. 「過了一年」 直譯”它發生在這年的復始“.
它存在、發生(HB1969),此章6次<1,2,14,16,20,27>.前三次與時間有關。
過了,原文指”一年之復始、回答(HB8666字根是歸回)“ teshuba ,舊約出現共8次,五次與年有關,指春天<王上20:22,26;代上20:1;代下36:10,及本處>;或譯”這年頭“.所以,不是過了一年,而是過了年。
猶太曆是以尼散月為頭一月,即陽曆三四月,逾越節將近。但是經文卻不寫月份,只用兩個與重覆或復還有關的字眼。年之原意即是重覆。嚴冬已過,這是適於出外之時期,故有「列王出戰的時候」。而此句子正對比同樣是王的大衛,他卻養遵處優,怠惰懶散,待在王宮床上,不再出征。
「率領臣僕和以色列人」 直譯:”並且他的僕人們同他和一切以色列人“.此句話可對應烏利亞不願回家的理由<11:11>,他成了逾越節的代罪羔羊。而由此更凸顯大衛干罪的緣故何在。這是史家之筆,更是指明先知書重視問題出現的原因。此章故意使用許多對比文詞來凸顯問題所在。
「打敗」(HB7843)原文是指毀滅。”蹂躪了“(思高本、呂本),這不比”去殲滅“(新世界本)的譯文好。
「圍攻拉巴,仍住耶路撒冷」 拉巴(字根意”偉大、眾多“),指大城、或是王城<12:26首都>.它是今日約旦首都阿曼(Amman),位於雅博河發源處,水泉多,故有水城之稱<12:27>.大衛時代分上城京城,下城水城。是新約聖經的十城之一,稱為非拉鐵非,是埃及多利買二世重建的。圍攻拉巴,對比仍住耶路撒冷。
2. 「一日太陽平西」 直譯”它發生在這傍晚時間“.對比11:13的”在傍晚“.不去打戰,還在大白天睡懶覺。孔子斥宰予晝寢是”朽木不可雕也“,也因他而改變對人的觀感。春天並不炎熱,猶大地也非熱帶,不可能是天氣太熱使人要小睡或是昏睡。箴6:1-11;10:4-5;26:13-16等警戒”懶惰人說:“道上有猛獅,街上有壯獅;門在樞紐轉動,懶惰人在床也是如此。”康有為把「禁懶惰」作為「四大禁」之首。律法與孔學皆有此共識也。
從偷懶到偷香是一線之隔,都是偷,都是互為因果,彼此緊密相關。
「從床上起來」 對比11:13的“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同睡在他的床”.
2-4節,記有大衛9個動作,組成犯罪進行曲:起來、遊行、看見,此前三動作是犯罪序曲;差人、打聽、他說,此中間三動作是犯罪前奏;差人、接來、同房,此後三動作是犯罪主旋律。這是偷香記。偷香帶來一連串的後遺症<5-27>,如下:
A. 幸運中獎<5>;B.召回原夫對號入座<6>;C.使用三次障掩法,卻失敗了<7-9;10-12;13>;D.借刀殺人法,成功了<14-25>;E.趕緊娶過門來,生子<26-27>.
這好似一部精彩絕倫的劇情小說,其中佈局、節奏、文詞、劇情、手法等等,都可在古今小說中出現。但是,這卻是一部律法先知書啊!這並不是虛幻涅造的故事,而是如實記載的犯罪史箴。
「看見一個婦人沐浴」
男人易因視覺刺激而產生情欲;此女人沐浴是因月經纔得潔淨<11:4>,所以按潔淨律潔淨<利15:19-24>;聖經重視人的內外(身心)聖潔,尤其是日常生活各方面的潔淨規矩,叫人循此規格去作一位聖潔的人,因為雅威神是聖潔的神<利11:44-45>.聖潔不只是在道德人倫方面,整個利未記就是一部如何成聖的聖潔法。不可只按寓喻法或所謂的靈意解經法,而脫離按字義解。否則,月經不潔,不可同房的規定,就變成虛文。此處正是說明此點,月經才得潔淨,可以行房,也是容易懷孕期。所以,大衛一夜情就中獎了。
3. 「赫人烏利亞」 《TWOT》說:“赫人(hitti)是新赫人(NeoHittite);或是何利人(hori ;Hurrians)的誤抄;或只是迦南民族的一支,是赫人帝國(Hittites)的同音異義字,卻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民族。”不管是何種人,他是當滅的迦南七族之首,與迦南人常並列,為首要代表迦南地的人<申7:1;20:17;出3:8,17>.赫人與亞伯拉罕交易,以掃娶赫人妻子,一赫人助以色列人奪路斯城等。先知斥責耶京母親是赫人<結16:3,45>.有九位赫人名單,都有閃族的名字。
烏利亞此名有二說,一指希伯來文 'ur(光、火);一指何利文 iwri (主)衍變而來。一位當滅而未滅的外邦人,皈依猶太教,變成忠心耿耿的大衛臣僕。相形之下,一位選民的希望大衛,卻污辱其妻,謀害親夫,奪占其妻。羅2:17-3:4;詩51:4;就是依照此處背景而論猶太人知法犯法,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卻因全守律法,要審判他們。一如耶穌基督所斥責的<路11:31-32>.
「拔示巴」 此名意誓約之女。女人出嫁當守婚誓。她被王令所迫,自始至終,未記她發一語,女人之沉默在此又一證明。
4. 「從她的月經中她使自己潔淨了」 月經(HB2932) tum'a 此詞是通指一般“污穢、不潔淨”的用字。月經本字是HB1739 daveh “犯病虛弱的”.女人月經是極為不潔淨的,被視為如死人般,凡是與此污穢期中的女人同房交合的人,是犯了死罪一條的<利20:18>.聖律中列入與血親亂倫、姦淫、獸交、狗交(同性戀)同等罪責中。今人忽視此律之嚴重性,連洪同勉牧師都不例外。
「她來了、他與她同房、她回去她家」 聖經中已婚的女人屈服在君權下的,有掃羅的女兒米甲與烏利亞的妻子。但是,前者是公然再嫁,後者是偷情。不過,拔示巴也非省油燈,她要榮升為后妃,直到大衛去世日子,都是占了他的優勢<王上1:11-31>.
5. 「她懷了孕」 女知懷孕應約有三至四周,無月經來潮即可斷定。古人無好的避孕措施嗎?若未懷孕,就可能無底下一連串的事故發生吧?偏偏一夜情(?)就中了頭獎。真如所謂的「造化弄人」啊!
6. 「差人」 此節有3次,大衛此時並無謀害之意,只是掩飾。沒想到遇到硬骨頭烏利亞。6-13,有三次掩飾,都要叫他回家。你的(他、我)家共6次<8,9,10,a,b,11,13>.
7. 「問好」 好(HB7965)3次強調,一般問安的話“平安”.這是問三種安。虛情假意,對比以後的謀害,這種問安好可怕。
8. 「回家、洗腳、送一分食物」 一般人有放此特別假,簡直樂歪了。他應有子女<參12:3>,但是誰能忍受嬌妻、兒女在家,卻不回家呢?他在肉慾私情上的控制力,真叫人佩服。
9. 「和他主人的僕人同睡不回家」 食色性也。飲食男女他不沾。三次試探、三次拒絕。越試越大,仍不受誘。人的肉體要為靈魂服務,人的靈魂為主基督服務,基督為神服務。這是律法正路。烏利亞走在此正路上,不偏不倚。但是越是正直,卻越是讓惡人受不了,最後只好除滅這種正直人。正直人的下場就是這樣,如同沉默的羔羊。有人或者會不認同這樣的堅持,反遭惡運。但是,這正是律法的最高目標,為神戰死犧牲了,值。
烏利亞在外爭戰,要面對無情的戰火燒烤、強敵的殺滅等苦頭;回來更要接受肉體慾火的試探、攻擊,勇士取城易,治服己靈難<箴16:32;25:28>.烏利亞內外全勝,是年輕戰士的典範。
10-11. 「約櫃、帳篷、我家」 這三詞對照7:1-2大衛對雅威神的話。神對大衛的回應是更多賜福的應許;烏利亞對大衛說此話,難道大衛聽了不會心有戚戚焉?烏利亞的話分成三部分:三二一
<1>住在帳篷的三者(約櫃、以色列、猶大);神與人;兩種選民;
<2>野地安營的兩種人(我主約押、我主的僕人);主與僕;兩次我的主;這我的主既是約押,僕人應是指烏利亞。正如11:1的“臣僕”.
<3>至於我個人回家(吃、喝、睡/我、我的家、我的妻);兩種三;兩次生命(HB2416)。
「我敢在王面前起誓」 直譯:你的諸生命並你自己的諸生命。(兩次活的/生命,都是形容詞、陽性、複數)。思高譯本“上主永在,陛下萬歲!”應是可取的譯法。對照撒上20:3“雅威的生命並你自己的生命”.這是一種起誓語詞,強調的是你,大衛,所擁有的永活的生命,這永活的生命之源就是雅威神。正如《TWOT》所言,“生命是人生的經驗,不是可與身體分別之生命力<vitality>這種抽象原則,而其靈魂體是統一的整體”.聖潔的生命律法卻因希臘化的思想,而被切分成靈魂體各自獨立存在,不必遵守。
12-13 此二節使用9個動詞。12節有三個:說、住兩次、差;13節有六個:他召、他吃、他喝<13a,b,c>;他使他喝醉、他出、他去<13a,b,c》.經文連續使用12次代名詞“他”,似有意把大衛與烏利亞二人搞混在一起,不分彼此:我們兩人就一起縱情吃喝醉酒,來!一同享受吧!但是,烏利亞他仍然一彺情衷,與大衛分別,也與其家分別,未上其當。
「出去與他主人的僕人同睡,他不回去他的家。」一個被大衛灌醉的人,竟然仍有如此自我約束力在,其節制力已非常人可比。難道這是神的特別保守嗎?務使大衛之鬼計不能得逞?
14-27 本段出現4次的詞:烏利亞死了、戰爭HB4421<15,18,19,25>、打發、使者、城、牆、
強調主旨放在約押囑咐使者,如何應對大衛的氣話<18-21>.整段把王與元帥二人的演戲手法,逼真地敘述出來。只是君臣似乎默契十足,叫人訝異不解的就是,為何約押知道大衛會生氣的說出亞比米勒的典故呢?
對比手法如下,大衛把忠臣烏利亞與惡人亞比米勒之死法評比;以及聖經把大衛告訴約押說“這事在你眼中不要看為惡<25>”與“”這事在雅威眼中看為惡<27>“評比。
14. 「交烏利亞隨手帶去」 人生短暫易逝,烏利亞一生更是短暫,他被欺被戴綠帽又被害,也無子嗣傳後,他至死忠心,不知嬌妻已非完璧,至少其內心不必受此類情事煎熬,實有神恩保守。此時此刻,他更不知帶此信是終結自己性命的判決書。同樣,他也不必擔負著被賣的苦楚。生命之意義在活出神的形像和榮耀。神是公義的審判主,也是活人的神。所以,烏利亞的名字”雅威是光、是主“,在他身上得到印證。雖死猶生。大衛此時不得不下殺手鐧,我想他也是被逼的。原先他本無此意,至今卻要對人下毒手。其背後隱藏著的惡靈在運作著。一如當初掃羅要借非利士人的手除滅他那樣<撒上18:21-25>,只是掃羅未得手,而他得手了。異哉!何以大衛又變成另一位掃羅也乎?
15. 「信內寫著說,使他被殺」 大衛與約押是共犯結構,所以能交代他做此事,正如掃羅王一樣,總有這號人物作王權下的走狗。歷來世上政權掌控軍事,軍人強調絕對服從,忠君愛國,不問是非黑白。在此體制下,枉死的不算什麼。否則,他怎敢寫此密信交在約押手中,不怕他日後作為鬥爭他的一個把炳或棋子。
「陣勢極險之處」 直譯:面對這強烈的這爭戰。思高本作:到戰事最激烈的前線。
此處是約略指示,也不必詳述。約押即知如何下手。
16-18. 約押與王是親戚,又是元帥。對於外人像烏利亞的生命,是不在他考量在內的,此段只在凸顯王權高漲到元帥聽命行事,不問原因後果,只要王喜歡就好。
19-25 他替王圓謊,掩飾罪行惡跡是一流的。使者照本宣科,也樂意遵行。大衛更是牛頭不對馬嘴,把義人烏利亞比作惡人亞比米勒。三者都是一丘之貉。
26-28 批評烏利亞的妻是假惺惺,裝模作樣的哀哭,是忽略王權的可怕力道。由大衛隨即接去宮中,作他的妻,可知王權無人可擋。大衛的掩飾與欺侮弱女外人,只有雅威神在默默察看。若無公義的神為人申冤,人間就是地獄,因為人王就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