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 Chen(CSY); 編修:WCM; 初稿日期:20261009; 講解日期:20261010。
撒母耳先說:已聽從百姓聲音,為他們立王,王如今行走在他們前面。他自述年老髮白,兒子們與百姓同在,自己從幼年到今日行走在他們前面。
此處提及兒子們,暗指(撒上 8:3)其子貪汙枉法,正是百姓求立王的導因。
撒母耳不為家族失敗開脫,只求在雅威和受膏者面前受審。
他連問五事: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裡受過賄賂以致眼瞎?
百姓回答:未曾欺負、虐待、拿走任何東西。
撒母耳遂請雅威和受膏者作見證,符合(申 19:15)兩三個見證人的律法原則。百姓說「見證」,自辯成立。
撒母耳將焦點從自己轉向雅威,宣告要辯明雅威向百姓和列祖所行的一切公義。
他追述雅各下埃及,列祖呼求,雅威差遣摩西、亞倫領他們出埃及,使他們安居此地。
接著呈現士師時代的循環:忘記雅威,被賣在夏瑣軍隊領袖西西拉、非利士人、摩押王手裡;受壓後呼求雅威,承認離棄雅威、事奉諸巴力和亞斯她錄;雅威就差遣耶路巴力、比但、耶弗他、撒母耳拯救他們,使他們安然居住。
這模式是(申 28 章)順服蒙福、悖逆受罰的展現,也是《士師記》的敘事骨架。撒母耳把自己列在士師名單中,表明他不是高於眾士師,雅威才是真正的救主。
百姓見亞捫王拿轄來攻,就求撒母耳立王統治他們。
撒母耳指出,其實雅威他們的神是他們的王。此語總結《撒母耳記上》第 8 至 12 章(撒上 8-12 章):以色列求立王,是要求看得見的人王取代看不見的雅威。
(申 17:14-20)早預見立王之事,卻設下限制,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妃嬪、金銀,必須抄寫律法書,謹守遵行。
撒母耳在第 13 至 15 節(撒上 12:13-15)把盟約條款加到王制中:若敬畏雅威、事奉祂、聽從祂的聲音、不違背祂的口,王與民都跟從雅威就好了;若不聽從,雅威的手必臨到他們和列祖。
這是《申命記》第 28 章(申 28 章)祝福與咒詛的濃縮。王並非在盟約之外,也沒有豁免權。
撒母耳叫百姓站住,看雅威要行的大事。
當時是收割麥子的日子,即五至六月間最乾旱之時,求雨幾乎不可能。撒母耳求告雅威,雅威就賜下雷聲和雨。這神蹟證明百姓求立王是極大的罪,也顯明雅威掌管自然。
「雨水」在(申 28:12)是祝福象徵,在(申 28:24)是咒詛象徵;此處雷雨是警告:雅威的手可祝福,也可審判。百姓因此甚懼怕雅威和撒母耳。這懼怕不是消極,而是(申 10:12)所說敬畏雅威你的神,使他們重新認識誰是真正的王。
百姓承認求立王的惡是在所有罪上再加添,正如(申 9:7)所說:「時常悖逆。」
撒母耳安慰說不要懼怕,雖然行了這惡,卻不可持續轉離雅威,要用全心事奉祂,不可追隨虛空者,因虛空者不能獲利、不能救人。 此「虛空」與(創 1:2)的「荒廢空洞」同根,指向偶像崇拜把人帶回沒有秩序、沒有意義的黑暗。
撒母耳又說:「雅威必不撇棄祂的子民,為祂那大名的緣故,因祂喜悅使他們作祂的子民。」
這與(申 9:28)「為大名」主題相應。撒母耳說他斷不敢得罪雅威去停止為百姓禱告,並要教導他們美善正直的道路。
這與摩西在(申 9:18-20, 25-29)的代禱精神一致,先知的本質功能之一就是中保。
最後,他要求百姓敬畏雅威,以誠實全心事奉祂,因為他們已看見祂為他們成就何等大的事;卻也以警告收尾:若仍作惡,他們和他們的王必一同滅亡。
這是(申 30:15-19)生死禍福的縮影,也在後續王國歷史中不斷應驗,直到耶路撒冷陷落、大衛王朝之王被擄。撒母耳的話不是詛咒,而是《申命記》律法的應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