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會:LYH、LYX、WCM; 提供資料:LYH、WCM; 日期:20230525; 記錄編修:WCM。
簡介:大衛執意數點選民導致災殃、大衛對神之懲罰是如何反應、神指示地點築壇,蒙神應允。
架構:ABCBA
〔以下為討論內容節錄〕
這是(代上)特點,(撒下)無,是被擄後,表現出間約時期對天使的形象。
「刀」在(代上)多次出現使用此字,但(撒下)無。
比較以下兩句,吩咐者和先見:
吩咐的來源是「雅威」,而傳令者是「雅威的使者」。
如同亞伯拉罕接待天使,也是用「雅威」
以上用「雅威」,但都明白是「使者」,而不是雅威本身!
以上談「神」又轉為「使者」,使者是實際執行者。
以上描述雖是由「聖靈」轉為「神」,但絕不是談「三位一體神觀」!
大衛和長老下拜,那就如王,如尊大者來到的拜服。
明白聖經者,不會混淆被差的使者與差遣之主。會混淆的,是不熟悉聖經的描述方式。
差異在於「雅威的使者吩咐迦得去告訴大衛」。
耶穌是奉雅威的名(我父的名)而來,是被差者,如同先見迦得,他絕非獨一真神!
若混淆了耶穌基督和獨一真神的身分,把他兩者當作是三位一體神,那就是不認識他們,就沒有永生了!
「照著」就是「奉」,原文一樣是「be 在」。
神的話,層層傳遞:雅威→使者→先見迦得→大衛。
真使徒,才能傳真福音;如今許多人傳的不是真福音,因為不是真受神差遣的人。他們所傳的,無法通過查經的檢驗,不合聖經的真理本意。
大衛按自己心意說話,先知拿單,也有按自己的意思說話的情況,但由於他是先知,神的話會臨到他,加以更正。
天使被一般人看見,這是特別要顯明神的旨意。
許多宗教界人士按人的想法說話行事,沒有按神的旨意說話行事,因此所說所行的大大地違背神。
本節是(代上)獨有的,(撒下)無。
聯想到巴蘭所騎的驢,也同樣「看見 雅威的使者站在路上、手裏有拔出來的刀」。
比較巴蘭先知的驢所看見的使者,描述是極類同的,都有「雅威的使者站在⋯⋯、手裏有拔出來的刀」的描述。
「耶布斯人阿珥楠」(代上 21:15, 18),他是「耶布斯人」,屬於迦南人,是外邦人。而「巴蘭」也是外邦人。
阿珥楠稱呼大衛為「我主我王」,表示此地是大衛所攻佔,他是在大衛的統治之下。
大衛雖然攻下了耶布斯,即耶路撒冷,但是對於附近的土地,仍然是住在其中之人的產業,君王也必須尊重其所有權,而不能如專制政權那般,無償地任意支配,否則便是侵佔罪。亞哈王之罪便是去侵佔他人的葡萄園產業。
A:
燔祭強調人的甘心樂意奉獻,類似平安祭,但燔祭也與罪有關。
民所付出的代價,是死亡七萬人,而王也要付出足夠代價,即買地,獻祭。
獻燔祭,是等於是獻上自己,表明自己的心意;獻平安祭,目的是求「和好」,使得罪的對方感受到此心意,使對方息怒。
這如同是虧負了他人,就必須要積極的賠償,討得其喜悅,方能平息此虧負。
但是,基督教的說法,反對人付出代價。這說法是不符合聖經的。
神說:「夠了⋯⋯」(15),這一點大衛不見得知道。
但是就大衛個人而言,就算是神說「夠了」,但他仍要付出他當付出的代價,而不是再有行動。
一定要付出「足價」,即「不用白得之物、你(他人)的物」。
WCM: 是否有可能,當時的壇,不能滿足獻「贖罪祭」的條件。
這需要祭司,需要會幕及聖器具,要帶到聖所內。
LYX: 認為雅威的使者在基遍,而神的殿和壇也是指基遍。
WCM: 不同意以上看法。
表示耶路撒冷即將面臨危險,而與基遍無關。
此《和合本》譯作「不敢」,實在誤導人!讓人誤以為去基遍求問神,而遇見雅威使者的刀,使他遭遇危險。
原文是「不能夠」。
WCM:
可能是因為大衛深知耶路撒冷危在旦夕,因使者的刀伸在耶路撒冷之上,表示即將對其降災,若不儘快把握時間使神息怒,則災殃臨到將有大量死亡。因此若是要前往基遍神的帳幕處去獻祭,恐怕會緩不濟急,因為沒有足夠的時間前往,因此經文使用「大衛不能夠前去求問 神」,而非「大衛不敢前去求問 神」!
所幸蒙神指示,在附近的「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那裏」築壇獻祭,果然照此指示進行,付出足價後,即使神怒平息。
A:
1Ch 21:31 大衛說、這就是 雅威 神的殿、為以色列人獻燔祭的壇。
「這個」關係代名詞,若是指(29)是「基遍」,若是指(28)是「阿珥楠的禾場」。
下週再詳細討論此問題。
A:
似乎可以對應所羅門獻聖殿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