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派之爭系列一:同一靈、同一腳蹤——論教會合一的基礎 ====== 講解日期:20230826; 初稿日期:20230815; 作者:林義鴻 LYH; 編修:WCM; 英文名:Denominational Controversy Series 1: One Spirit, One Footsteps - Discussing the foundations of church unity。 ===== 經文 ===== (林後 11:4; 12:18; 弗 4:3-6, 13; 彼後 3:18) ===== 序言 ===== * 教派乙詞,參見底下圖片: * 希臘正教(正教會,下方藍色線條)與其他基督教派分流、關係圖 {{:topic:denominational_controversy:major_branches_within_christianity.png?1000|}} * 神的教會要合一,合一的基礎是「同一個靈、同一腳蹤」(林後 12:18)。 * 「同一個靈」too auto pneumati,此一片語,都只見於哥林多書:「對另一人,藉著那同一個靈,信心(被賜予);然而對另一人,藉那同一個靈,諸醫治的恩賜(被賜予)。」(林前 12:9ab);以及此處經文。 * 《哥林多前書》強調在神的教會中,「諸恩賜」、「諸職事」、「諸運行的果效」雖有不同,但都是出於「同一個靈」。 * 因此,如何對「此種屬靈的事」的認知與實際的運用,就必須有所規範與分別,否則必會混亂教會的秩序,達不到敬拜事奉雅威神以及建造教會的目的。 * 使徒保羅不但在(林前 12-14 章)長篇教導「外邦教會」,還在(林後 10-13 章)重複強調「撒但的差役」如何破壞這同一個靈在教會中的運作。 * 其假冒行徑更是以「另一個靈」深入教會內部事工中,企圖矇騙教會裡的人。如今所謂的基督教會不就是如此嗎?無知而又容易受騙的人多得是! * 同屬一本的,卻有分歧。原出於一的,卻變成多。父、子、靈三者,其位格、位分或位階,原本就是有清楚的劃分: ==== A、父 ==== * 一神,就是所有人(或萬有)的父,即那位在所有人之上、也貫乎所有人之中、又在所有人之內(弗 4:6); * 就是那萬有所屬的、萬有所本的(來 2:10)。 * 對於我們(指使徒教會),只有一神,就是父,那萬有本於祂,我們也歸入祂; ==== B、子 ==== * 並有一主,就是耶穌基督,那萬有是透過他,我們也是透過他(林前 8:6)。 * 他是那看不見的神的像、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也是教會的元首、是從死人中的首生者(西 1:15-18)。 ==== C、靈 ==== 聖靈,是神的靈,或神所差來的靈(林前 2:12);也是父因子的名所差來的「真理的靈」(約 14:26)。 有關於「聖靈」,必須再多說一點: * a、對於神奧秘的智慧啟示,只有藉著同一位靈,就是聖別的靈,故他又稱為「智慧和啟示的靈」(弗 1:17a),啟示的範疇就是「在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的完全知識裡」(弗 1:17b) * b、對於他的來源:他是神的靈,也就是「從神來的靈」(林前 2:7-12)。 * c、對於他的名稱:就是子所求,父所賜給子的「另一位保惠師 parakleetos(另譯「法律顧問」)[註一],又稱「真理的靈」(約 14:16); * d、對於他的使命:然而那法律顧問〔或譯:保惠師〕,即那聖靈,就是在我的那名裏〔或譯:因我的那名〕,那父所將要差遣的那位,那位將教導你們一切事,且提醒你們一切話,就是我已對你們說過的。(約 14:26),也就是子從那父那裡差給你們的,即那真實的靈,從那父那裡正出來的(約 15:26);祂將引你們的路進入一切真實(或他在一切真實中將引你們的路)(約 16:13a)。 * e、父子靈三者的關係:這位法律顧問是「不憑他自己講論,反是他正聽見什麼事,就將講什麼,且他將對你們報告那正要來的事」(約 16:13b),正如子一樣:「我實實在在對你們說,那子憑自己持續不能作任何事,除非他一直看見那父持續作什麼」(約 5:19);「我憑自己一直不能作任何事,正如我所持續聽見,就持續怎樣審判;且我的那審判是義的,因為我一直不尋求我的那意願,反是尋求那差了我者的意願。」(約 5:30)。 * f、父子靈的位階:大小有別,父大於子(約 14:28);榮耀大小有別,故這靈必榮耀我(子),因為他將從我這裡領受而報告給你們(門徒)(約 16:14)。差傳位階有別:正如主僕的區別(約 13:16, 20)。但都是講一致的內容:正如子一樣,因為他將從父那裡所聽到的事,這些事他一直講論給這世界(約 8:26) * g、傳承的程序:神的話就是真實,神的話的傳承是有序的,不是混亂無序的:源頭是那父(神),祂傳給那子(基督)、那子傳給那靈(法律顧問)。 * h、傳承的內容:所傳的內容必定要完全一致,毫無差別。這才是「忠信的使者」,參見(箴 25:13),否則就是「奸惡的使者」,不但不是「醫人的良藥」,還是「陷人的禍患」(箴 13:17)。 ===== 本論 ===== ===== 壹、合一 ===== ===== 一、什麼樣的合一 ===== * 1、聖靈裡的合一(弗 4:3),即是神的兒子的信心和完全認識的一致景況、指長大成熟、達到基督完滿的身量(弗 4:13)。 * 2、父子靈有別: * A、一神:眾人的父(弗 4:6),即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弗 1:17); * B、一主:即耶穌基督(弗 4:5), * C、一靈:即神的靈、基督耶穌的靈、即使徒所受的靈(弗 4:4)。 ===== 二、合一的基礎 ===== * 1、行事為人是同一個靈,同一個腳蹤。 * 靈是內在的驅動力,腳蹤是外在的表現。 * 是內外一致,而不是心口不一、說謊假冒的假使徒,撒但的差役(林後 11:13-15)。 * 2、照主分賜的、和神呼召的而行(林前 7:17): * 即按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 2:6), * 即配得起那呼召、即那個曾被呼召的(弗 4:2); * 就是七個一: * 一個身體[有基督的靈,成為屬基督的(羅 8:9)], * 一個靈,正如你們也在你們的呼召的一個盼望中曾被召的一樣。 * 一位主[以耶穌基督為主,聽從主的話], * 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信(羅 3:26)], * 一個浸[信而受浸,歸入耶穌基督的死(羅 6:3)], * 一位神、就是所有人的父,即那位在所有人之上,也貫乎所有人之中,又在所有人之內。(弗 4:3-6); * 3、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話語,而是「那真理的顯明」,好在神前、薦於各人的同知(林後 4:2) * A、是透過 dia「信心」,不是透過眼見(林後 5:7); * 不是依照 kata 肉體,因「在 en 肉身中」行事,卻不依照肉身(林後 10:2-3)。 * 即是當持續藉著靈生活行動,而絕不可成就肉體的私慾(加 5:16)。 * B、即是不隨從這世界的那時代、那空中掌權的那靈(弗 2:2); * 而是我們持續是祂的製造之物,因在基督耶穌裏受造之後,是為了眾善的諸作為(意為:律法的行為),就是這神曾預先準備的,為使我們得以在諸善的諸作為裏面行事為人(弗 2:10)。 * 你們不再行事為人,好像外邦人也在他們的那心思之虛妄中持續行事為人(弗 4:17); * 而是「在愛中」行事為人(弗 5:2), * 行事為人好像光明孩子(弗 5:8); * 行事為人好像智慧人(弗 5:15)。 * C、即按照使徒的榜樣行(腓 3:17); * 而不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腓 3:18):割禮派的; * D、對「外人」行事要「端莊」(帖前 4:12); * E、要按「規矩」、即遵從使徒傳統(帖後 3:6, 11); * 不要照著異教,即獻祭事宜的諸般食物去行(來 13:9-10); * 即魔鬼的遍地遊行(彼前 5:8); * 即在暗中行、說謊不按真理而行(約壹 1:6; 2:11), * 而是在光中行、如神在光中(1:7); * 在真理中行,在神的命令:愛(約貳 1:4, 6; 約參 1:3, 4); * F、即穿白衣與主同行(啟 3:4), * 即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啟 16:15); * 不是去拜不能聽不能行的偶像(啟 9:20); * 即是在聖城的光裡行走(啟 21:24)。 ===== 三、合一的破壞:另一個耶穌、另一個靈、另一個福音(林後 11:4) ===== * 1、另一個耶穌: * A、不是耶穌和使徒所傳的。 * ——使徒傳的耶穌是「基督、活神的兒子」(林後 1:19; 太 16:16);或是:神的兒子、基督是耶穌(徒 17:3; 約 20:31; 約壹 5:1, 5 原文)。 * B、不是西方教派所謂的「三位一體的神」, * 也不是撒伯流 Sabellius 教派的「一神三顯論的神」, * 更不是「神格唯一論 Monarchianism」的神,參見(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A5%9E%E6%A0%BC%E6%83%9F%E4%B8%80%E8%AB%96)。 * 2、另一個靈: * A、不是耶穌差遣神所賜給他的真理的聖靈(約 14:36; 15:26; 16:13), * 也不是傳得救的福音、真實的話語(弗 1:13-14)。 * 也就是說謊者的靈,是謬妄的靈,是敵基督的靈(約壹 4:1-6)。 * B、早期教會斷定受聖靈的初徵是「說靈言、稱讚神為大」(徒 2:4, 11; 10:46),和說預言並提(徒 19:6)。 * 說靈言與說預言是使徒保羅所堅持的「那些屬靈的事」toon pneumatikoon(林前 12:1 陽性;9:11, 14:1;中性)。 * C、後期教會斷定聖靈的依據是「遵守神的命令: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照他所賜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壹 3:23-24), * 公認耶穌基督是「那話生成了肉身」(約 1:14; 約壹 4:2)。 * 聽從屬神的使徒教會(約壹 4:6)。 * 3、另一個福音: * 不是神的福音(羅 1:1-4)、 * 不是神的兒子、基督耶穌的福音(羅 1:9)、 * 更不是使徒所傳的福音(羅 1:16-17; 16:25), * 而是「別的福音」(加 1:6), * 即與使徒保羅所傳的不同(加 1:8)。 * 即割禮派所傳的假福音。 ===== 四、合一的恢復 ===== * 1、即擁有「神的信」exete pistin theou 的恢復(可 11:22 原文;參見羅 3:3); * 即神子信心的一致景況 teen henoteeta tees pisteoos(弗 4:13); * 即那本著耶穌的信心 ton ek pisteoos ‘Ieesou(羅 3:26b), * 或本著基督的信心 ek pisteoos Xritou(加 2:16); * 或本著基督耶穌的信心 ek pisteoos ‘Jeesou Xriteuousin(加 3:22)。 * 2、即擁有「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知識」: * 即是使徒保羅的知識(林後 11:5), * 也就是「那神的知識」kata tees gnooseoos tou theou(林後 10:5)。 * 3、教會恢復合一即是達到神的知識: * A、神的知識即是神的律法(詩 19:7; 何 4:6,6:6),雅威的敬畏(詩 19:7-9; 箴 2:5); * B、即是神子主耶穌的知識(弗 4:13; 彼後 1:8):得救的福音、真實的話語(弗 1:13)。 * C、神的知識也就是基督與使徒的知識:基督(彼後 1:1-2);保羅(林後 11:6)、彼得(彼前 1:8)。 * D、也就是教會增長的知識(彼後 3:18; 1:5-8): * 父神所賜的智慧和啟示的靈的範疇:在神的知識裡(弗 1:17)。 * 是教會潔淨「靈和身體」、分別為聖的範疇(林後 7:1)。 ===== 貳、長進 ===== * 一、在合一的基礎上長進,即是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彼後 3:18) * 二、長進的七個階段(彼後 1:5-7)。 * 三、長進的終極目標:律法的終極目標即是基督(羅 10:4),即是(弗 4:13)。 * 四、不長進的危險:嬰兒孩童無知,會被欺騙(弗 4:14) * 五、長進的方法:(弗 4:15-16) ===== 參、長大成人 ===== 參見雅威聖會網站《[[topic:foundation_of_belief:salvation_unity_fulness|救恩論——合一、長大與成熟]]》 ===== 一、像父一樣的完全 ===== * 1、長大成人就是當神面前的完全人(創 17:1-2),就是門徒要像父神那樣的完全(太 5:48)。 * 2、完全人的標竿是基督(腓 3:12-16):有神子的信心和完全認識的合一景況(弗 4:13)、即基督完滿的身量。也就是彼後所強調的「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完全認識」(彼後 1:8) * 3、長進的結果: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國度(彼後 1:11)。 * 4、也就是有神的形像和榮耀(林前 11:7),也就是神的知識的榮耀的光照,顯在耶基督身上(林後 4:6)。 ===== 二、認知異端邪說 ===== * 1、「反神」 atheoi(弗 2:12),或是「恨神的 theostugeis」(羅1:30):能分清作夢者所混淆的神觀:異教的神與雅威真神的區別(申 13 章) * 2、「反律法」 anomia(太7:23):能珍惜雅威神所賜給的「律法,即律例典章」:才是大國中的智者(申 4:6-8) * 3、「敵基督」 antichristos:能分辨雅威神所興起的一位先知「像摩西的」:就是新約的耶穌基督和真假先知(申 18:15-22; 徒 3:21-26) * 4、「能辨別諸靈」diakriseis pneumatoon(林前 12:10): * 就是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的區別或基督的靈和敵基督的靈(約壹 4:1-6)。自從二戰之後,美國本土出現回歸以色列律法的「神的教會」:卻是對聖靈無知。 * 今日雖有所謂的「回歸以色列本源」的「彌賽亞信徒」,有多是聽眾,並非真知。 * 並且對聖靈的無知,如所謂的靈恩派第三波、第四波人物,連「真假方言」都辨識不出。因為沒有「辨別諸靈」的恩賜能力,上了假先知、假教師們的當,還洋洋得意識神的真選民,同意今日在以色列地的人一同重建「第三聖殿」。 * 5、「另一個福音」euaggelion heteron: * 能清楚辨明律法與福音的異同: * A、律法是基督耶穌和使徒們所遵守的神國律法,福音是基督耶穌和使徒們所宣傳的神國福音。 * B、律法與福音都是屬於神的真理。故雅威律法是全備的真理,是確定的、正直的、清潔的、純全的、真實而全然公義的(詩 19:7-9),是屬靈的,是聖別的、是公義的、是良善的(羅 7:12-14);同樣,新約神國的福音也是真實的話、拯救的福音(弗 1:13),是「赦罪稱義的話」(徒 13:38-39)。 * C、福音是傳承自律法的,律法是福音之本,福音是律法的成全:因著信,不是廢掉律法,更是堅固律法(羅 3:31)。 ---- ===== 附註 ===== ==== 註一 ==== 所謂「真實的靈」parakleetos,另譯「法律顧問」,這是法律專有名詞,古典希臘文原是指「在法庭上給人幫助的,召喚幫手的」;他又是「呼之即來的,如奴僕」。聖經使用此詞來表明「聖靈」的位格:他是子(基督耶穌)的幫手,正如子是父的幫手一樣,幫手的位階就是「主子」的「奴僕」。因此,父子靈的位階「絕不平等」,否則就不是 parakleetos。 對應神的律法,聖靈就是父賜給子的、子差遣到這猶太人那裡的「法律顧問」。這位真實的靈要把「一切真實」忠實地傳遞給主的真門徒,絲毫不能有一點落差。否則他就是不「忠信的使者」,正如那子一樣。約翰福音出現此字眼,說明三位一體神觀的極大異端,因為把主僕的落差變成「同等」。而約翰福音作者則明指此種同等是指「猶太人」對神觀的誤解,就是對於「子與父」、「差者與受差者」在「使命傳承上應當一致」的誤解(約 10:25-30),而耶穌基督與「與父是一」的說詞,又被猶太人誤以為:「把人當作神」。原來傳統的猶太人對於人與神的分際是非常嚴格劃分的,人就是人、神就是神!但耶穌企圖說明,人與神本是「父與子」的關係,凡是那神的話 logos 所生成的,都可以稱為「神 theous」(約 10:34-35),耶穌引用詩 82:6 來證明,比猶太人按照他們的「傳統」所說的不同,更加證明猶太傳統是已經離開律法傳統(這就是「使徒傳統」,參見拙作「使徒傳統與拉比傳統」乙文)。 「神族」被本書作者稱為「神的兒子 huion tou theou、那獨一族類的 too monogenous」(獨生子原文,約 3:16, 18; 1:14, 18; 約一 4:9)。正如人間對子女的用法一樣(路 7:12,8:42,9:38)。此詞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 9 次,路加福音書也出現三次此種字眼,證明他與約翰書信的作者在此字眼上的用法與用意的獨特性。又在猶太教深厚背景的希伯來書出現一次(來 11:17)。更加證明此四書的作者都具有同一背景:猶太宗教背景和學識背景。 ===== 附錄 ===== 主所愛的婦女 * http://purenard777.blogspot.com * http://purenard777.blogspot.com/2023/08/blog-post_19.html?m=0 我的回應: * 一、新約福音書跟從主的婦女,跳脫丈夫的管轄,直接跟從主、服事主。一路直到主的十字架下、到墳墓、到主復活首先的顯現對象,到主的一家人(包括母親和一切婦女)受聖靈的澆灌。在在證明婦女也能成為主的真門徒,也能蒙主的啟示與得救和受聖靈的澆灌,與男人一同服事主,敬拜神。恢復伊甸樂園。 * 二、救恩是男女平等的,是跟從主之平等的,甚至婦女比男徒還先得到主的首先顯現:於是,就有新約福音女徒優於男徒的說法出現。耶穌的母親和其他女人以自己的財物供給主和門徒女徒,她們竟然不怕受到「逼迫」,還敢追隨到十字架下,比其他男徒都離主而去,顯然高竿。 * 三、於是新約的女徒變成高過使徒的位階:聖母馬利亞便出現了,上帝之母出籠了,聖母永遠是貞節的說法便成為女性的模範和追隨的對象:落入異教女神崇拜與女性高過男性的女祭司也隨之進入天主教。 * 四、為新教改革宗的起源:反對天主教聖母崇拜的新教,最後又在現代化的潮流下,強調性別平權,為陰性女神崇拜開始鋪路,又落入舊教「瑪利亞聖母崇拜和修女獨身才是「聖潔」的窠臼中。甚至更加墮落、混亂『同性戀、雙性戀」以及其他性錯亂中。 * 五、身為男人,在此異教鋪天蓋地下的潮流中浮沈。大丈夫、大男人被嗤笑、藐視,以致,小丈夫、小男人,就是「家庭煮夫」普遍成形。因為小家庭必然出現如此畸形的景況。 * 六、我們的神雅威,祂的律法聖約之所以被排斥,不但是因為猶太選民的背約、不爭氣,而且還是外邦人,尤其外邦女人,他們原本是主所稱為「小狗」的,今天儼然變成「大野獸」吞吃一切「小男人」。為何啟示錄是以「大淫婦:大巴比倫城」來比喻墮落的猶太選民?因為現今的華爾街大戶,就是陰謀政府的人員,他們企圖藉著資本主義大國來掌控此世界,新世界次序已經出籠好多年了,這正是為將要出現的反律聖約的「大罪人、不法之人」鋪路。 * 七、雅威聖會的使命是什麼?我們若沒有看清楚如今自己所處的困境與危險,少數幾人,年老漸衰。孤獨老人已然是我們日後必然的景況。我要如何自處與應對?沒有大破大立,就沒有未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