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12:13-12:34)講解 ====== * 時間:20170610 * 主講:LYX * 錄音: * {{:commentary:mar:20170610-091240-dm556907-hymn.mp3|詩歌頌讚}} * {{:commentary:mar:20170610-103942-dm556908-mar-c12v13-c12v34-commentary.mp3|(馬可福音 12:13-12:34)講解-1}} * {{:commentary:mar:20170610-120250-dm556909-mar-c12v13-c12v34-commentary.mp3|(馬可福音 12:13-12:34)講解-2}} [部份內容摘記] ===== 耶穌在聖殿廊中的教導 ===== 耶穌在聖殿廊中的教導。對於(可 11:15-18)耶穌根據前人所定的聖殿傳統規矩,潔淨了聖殿,對此,並沒有人能夠反對他的根據。耶穌並不是反對一切的傳統,而是支持良好的、正確的傳統,反對那錯誤的傳統。 ===== 納稅問題 ===== 有人褒獎耶穌是真實的(誠實的),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可 12:14),這一評價並沒錯,只不過說話的人存著惡意。 「希律黨」是支持當時的外邦政權,要人納稅給羅馬政府,而法利賽人和奮銳黨人卻是持反對意見。他們兩方一同來問耶穌,就是將這棘手的政治爭論丟給耶穌,想要為難他,因此是存著惡意。 當時通行著不同銀幣,而來到聖殿中,必須要兌換成聖殿中專用的銀幣,其上不存在任何頭像,以合乎律法要求。而外界通行之銀幣則會印上有羅馬皇帝的頭像。 羅馬人之統治,基本上是提供給當地一個相對安穩之環境,不論是在政治上、經濟上、國防上,都是穩定的,可以讓居民相對平安地生活下去。由於該政權保障了居民的安全和穩定,因此沒有不納稅的道理。 耶穌回答說:「該撒的物歸給該撒,神的物歸給神。」該給現實政權的,就當給他;該按律法行的,就該按律法行;該受咒詛刑罰的,就該去受。 ===== 復活的問題 ===== 關於復活的事,撒都該人完全不接受次經的內容,然而,從猶大書、彼得書信中,或多或少都同意次經中所強調的一些觀點。復活的事就是其中一例。 他們引用的是律法中規定的「兄終弟及」制,意即為弟者有義務為兄留後,為要使兄之產業有子可以繼承。另一方面,此制也為要對寡婦能有兒子可以照顧。 婚姻之目的在於:神造女人為要成為男人的幫助者,而生育後裔之目的是為要能生出那位打破古蛇撒但的那位後裔,而能拯救人。 後來到了新約時代,由於律法的目的達到了,因此為了成就律法更美好的目的,「守童身」就成了美好的事。這不是說保羅更改了律法。 撒都該人之謬論,其根本原因在於:不明白聖經,也不明白神的大能(可 12:24)。 耶穌詳解:復活後不娶不嫁,也不需再生子,也不再有婚姻制度,而像天上的使者。 許多人誤解為:耶穌復活後就成為了那神,等同於那神。這是大錯特錯!耶穌沒有如此說,他乃是說:人復活後像天上的使者,而不是那神! ===== 「摩西的荊棘篇」之意義 ===== 我們要明白這一篇內容,才能明白神的大能。神對摩西說的話: ==== 神是聖潔的,所臨之地也是聖潔的,人當脫去一切汙穢 ==== 「把鞋脫去,因所在地是聖地。」這表明了,這神是聖潔的,所臨之地也是聖潔的,人當脫去一切汙穢。 ==== 神是會向人啟示的神 ==== 「神會向人說話」神是啟示的神! ==== 神是會繼續行事的神 ==== 神創造了,並不停工,而是繼續行事的。神不是不參與的、不行事的、不出聲的神! ==== 我是自有永有的神 ==== “I am who I am. ” 我是那位一直存在的神,是永活的神,是守約的神! 神當初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說話立約,那些話一直存在,表示祂始終是活的。例如一個人的話始終存在人們心中,表示那人還活著! ==== 這位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 ==== 因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說的話仍然存在人們心中,他們仍然活著,仍是常存的,因此這神就是活人的神。 ===== 最大的誡命(可 12:28 起) ===== 由於耶穌在回答上狠狠地打臉前面來問難的猶太人們,因此這位文士來問:「何謂首要的誡命?」 因為「對神有愛」,所以神所規定的內容便不再成為重擔及束縛,反而是甘心樂意於遵守之。「因為對人有愛」,所以就破除了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 ==== 馬可特意加了「盡意」愛神 ==== 「盡意」指人的理解力、心思意念。故對神的愛是全人去愛,毫無保留! ==== 愛人如己 ==== 由於「愛神」必須超過「愛自己」,而愛人也不過是等同於愛自己的程度,因此「愛神」必須擺首位。 現今有些論調是:要愛人超過愛神。這是不正確的! ==== 神是一位(可 12:32) ==== 神是獨一的一位,而不是三位!也不是「三位一體的神」! 耶穌稱呼這位神說:「我們的神。」這一句話表明了:耶穌自己並不是那位神!他和眾人都同樣稱呼那位神為:「我們的神。」 這位文士也很清楚,耶穌不是那位神!而眾猶太人也從來沒有認為耶穌是那位神,也從來未質疑耶穌自比為那位神! ==== 要進入神的國,明白律法是前提(可 12:34) ==== 由於文士對律法有相當程度的理解,因此稱讚他:「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文士所理解的是:一個人來到神前所要獻的,就是要人按誡命行出真正的愛,這比所獻的祭物更加地好! ---- [回應] 今天的道理講得太好了,有錄音要多聽幾遍! ===== 遵行律法的,才是真實的 ===== 法利賽人就是為了要「分別出來」去遵行律法。 他們說話的內容:「夫子(耶穌)你是真實的……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並沒有錯,耶穌沒有更正他們。耶穌是針對他們內在存有的假意而回答! 猶太人他們之所以受到不同的外族人所統治,是因為他們不全守神的律法,因此談把他們交給外邦政權之下,這就是神給他們的咒詛、刑罰! 當時的羅馬政權,是提供給各民族有極大的宗教自由,可以自由地傳道,這絕對強於現今的宗教不自由的政權! 由於中華民族素來不守神的律法,因此神就將這些人交給這樣的政權,使之受刑!這是該得的咒詛。我們絕不支持推翻政權,絕不像過去的奮銳黨去革命,但我們也不當屈就於其下而違背神的旨意!若有干涉了我們的信仰,我們絕對要將真理堅持到底! ===== 婚姻的目的已被完成 ===== 新約時代,就是要將人從地上的事中脫離出來,而要人關注天上的事! 然而許多人陷在許多紛爭中,原因是他們的眼光都陷在地上的事,就是把人的心困在地上! 復活後,人像是天上的使者,像神的兒子一樣(路加福音中所說),而不是變成了「那位神」。 ===== 神是活人的神 ===== 以色列民在埃及時,就是拜埃及的神明(耶 16 章)。當以色列民還不明白自己在拜偶、也不為自己的苦而哀求神時,神並不出手。 我們雅威聖會也當如此,要按神的旨意而行。當現今基督教界尚不明白他們在拜偶像,也不哀求神時,我們也不越過神的旨意,不做無用工。 當人尚不明白何謂「汙穢」時,他們豈有資格「求神同在」? 許多靈恩派他們得到許多虛謊的異象,但他們卻自以為得到神所啟示的!他們沒有脫離汙穢,怎能得神同在而啟示呢! ==== 神是自有永有的 ==== 這「自有永有」比「我是那所是」的翻譯要好,因為重點在於:神是永存在、永存有的! ===== 神是一位、除祂以外再無別神 ===== 現今的基督教各位牧師傳道人啊!你們把耶穌也當作三位一體神,實在是睜眼瞎子! 「盡智」是指盡你一切的「智識」;「盡意」也要盡你一切的「意志思想」去愛神!而不是像許多人的強調的,只要「盡心」就好!我們的確要「盡心」去愛神,但絕不僅止於如此,還要「盡智」、「盡意」、「盡性」、「盡力」去愛神!就是也要去明白神的律法。 有人舉一些特例,如那些沒有知識的老太婆和白癡,如何去「盡智」和「盡意」?——這樣的話實在存心不良!不謙卑! ==== 查考啟示錄,要好好查讀大先知書 ==== 查啟示錄的基礎,實在是基於大先知書的內容,因此必須要求每一位都要好好地理解大先知書,否則沒有有資格解釋啟示錄! ==== 提多書中要求要嚴嚴地責備人 ==== 可以從我們新譯出的內容看到。 ==== 要進神的國,必然與遵守神的律法有關 ==== 遵守神的律法,必然是要求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