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1-21 章(約 1-21 章)全卷結構與研經參考 ====== 作者:林義鴻 LYH; 日期:20230318。 ===== 全卷結構 ===== ==== 結構型式 ABCDCBA ==== * A、(1:1-18)序 a、(1-5) b、(6-14) c、(15-18) * B、(1:19-59)三個次日的見證:耶穌是誰(七個身份:神的羔羊、用聖靈施洗的、神的兒子、基督/彌賽亞、律法和先知所說的那位、以色列的王、天梯) * C、(2:1-4:54)兩次迦拿神蹟 * D、(5:1-10:42)核心:兩次安息日事件以住棚節的講論為核心議題 * C’、(11:1-20:29)兩次復活神蹟 * B’、、(20:30-31)寫信目的:信基督、神子是耶穌,並信他得生命 * A’、(21:1-25)跋/附錄 ===== (5:1-10:39)節期的兩次安息日衝突事件 ===== * a、(5:1-47)首次衝突事件:醫治38年癱瘓,與見證與父同工:殺因與見證 * b、(6:1-23)加利利海邊上山、試驗腓力與變餅、被擁為王、退到山上、行海面上船 * c、(6:24-71)在迦百農會堂講:我是天糧、門徒多離開、預言猶大賣他 * d、(7:10-52)住棚節殿裡教訓:要按公義審判、應許活水、人抗議審判不公 * c’、(7:1-9)在加利利遊行、兄弟不信、耶穌說時候未到 * b’、(8:1-59)殿裡庫房教訓:我是世光、不信死在罪中、多人信、卻變成石刑侍候 * a’、(9:1-10:39)第二次衝突事件:醫治瞎眼,與見證與父同工:殺因與見證 ==== 說明 ==== * AA’:序言與跋 * BB’:三個次日的見證與寫信目的一致 * CC’:兩次迦拿神蹟與兩次復活神蹟對應 * D :核心思想是兩次安息日事件與論述 此核心思想以節期安息日為主要焦點,遵行安息日此神的永約,是神選民的「證據/神蹟」,人的信實守約的義務,是由遵守安息日敬拜神來證明的。因此,拜真神必守真節期安息日。由選民在西乃山下的背叛,是以敬拜所認定神,由自訂節期來呈現的(出32章)。 北國耶羅波安王的背叛,也是以敬拜所設定的神,由更改節期日期來呈現的(王上12章)。 教會歷史羅馬皇帝的國教,也是以設立尼西亞信經,由設定基督是與父同等的神,由更改節期日子(設定每年的復活結算法與定主日崇拜)。 猶太人遵守安息日的傳統,是守人定的規矩,由法利賽人來設定守法。耶穌的守法、看法,與傳統衝突,是因為耶穌的身位問題。誰才有權解釋律法?神所差來的使徒或不是神所差來的假使徒? 約翰福音強調「子是父所差來的」使徒職分,兩次安息日事件重複出現此種觀點或概念。因為真使徒是按照神所指示的說,所說的成為真理。施洗約翰也為耶穌做見證:神所差來的必說神的話(3:34),理由是神賜無限量的聖靈。 ===== 罪奴與節期 ===== 兩次安息日事件,都由犯罪導致病苦開始,五章的38年癱瘓,耶穌醫好後,警戒他不再犯罪(5:14);第九章的瞎子,門徒提出眼瞎與犯罪有關的問題(9:1-4)。過去的犯罪,導致的律法的咒詛,使他不能享受侍奉神的安息日敬拜之喜樂。救恩的臨到使病者得醫治,其目的就是「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厲害」(5:14);而瞎子的得病則與罪無關,而是要顯出神的作為(9:2-3),生來會有瞎眼殘疾,是顯明神救恩的偉工。但救恩的臨到,他勇敢的為耶穌做見證,他沒有辜負神恩。所以,雖因此被趕出會堂,卻找到「人子/神子」(9:36-38)。 始祖犯罪被逐出樂園,無福享受侍奉神的安息日;同樣,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之家,亦無福享受安息日。進迦南地也因違約,地嘔吐他們,如同外邦人。他們在外流亡,如同外邦人。因此,不要再犯罪,否則後果更遭。 ===== 節期與祭祀 ===== 節期是為了敬拜侍奉神,敬拜侍奉是為了祭祀(出5:1-2)。律法書摩西五經,以三部份ABA’、架構展開: * A、首部判例,(創1:1-出19:25)。 * B、中部律法,(出20:1-民10:10)。 * A’、尾部歷史,(民10:11-申34:12)。 核心是律法,律法核心是利未記,利未記核心是聖潔條例,以獻祭條例為主軸,展開聖潔的方方面面。祭祀侍奉是律法的中心思想:不可空手朝見神! 新約的希伯來書以獻祭真義的解釋為主。羔羊是主角,天上靈祭物是真義。 約翰福音首先以基督是以神的羔羊除罪概念為先,用聖靈施洗接續在後。水靈二洗是重生的必備條件,正如敬拜侍奉必以獻祭為必要條件一般。不經水靈二洗不能重生,重生之後,要遵行耶穌和聖靈所指示的真理,才能進神的國。因為水靈二洗是以摩西律法、眾先知書為本的,那一位就是如此(約1:45)。耶穌作為施洗者角色,與約翰一樣。但位份上,則有天攘之別(約1:27)。 因此,那說謊者的父、魔鬼、古蛇、撒但/敵對者,就起來引誘人,離開真理的原貌,他對猶太人如此,也對外邦人如此。而絕大部分的人都是跟從牠的。因此,信錯基督,行錯真理,拜錯對象。首先他對猶太選民加以迷惑,讓他們對罪冷感,而不敏感,只要守儀文字句,不加探討律法真義。增刪律法。增多律法沒有規定的,甚至與律法衝突;刪減律法,把孝敬父母的奉養費,當作奉獻神的禮物,便不再奉養父母(太15章,可7章)。最後,按照肉體、外貌來判斷是非,不按照公平(約7:24,8:15)。 撒但施行的這一套,也適用在外邦選民身上,而且非常好用。但是,以寬鬆取代嚴格,以另一位神來取代真神。也就是「偷換概念」。所以,才有外邦人不必受割禮,不必因獻祭禮儀而的稱義,演變成其他當守的律法,只要守道德律就好。就是道德律也是隨意解釋設定,神子耶穌與聖靈都變成三一神。更改安息日節期,都是偷換概念,變成「偽形」。 猶太教沒有憐憫,病了38年,無人助他;訂了許多安息日規矩,以免去干犯,卻變成捆綁人,而釋放人的耶穌,帶來雙重的意義與目的:一方面醫治病痛,一方面他突破人的傳統。得醫治的人也當跟隨主繼續突破人來的教訓。並接受更大的挑戰:人子耶穌是神所差來的,與父同工一致。否則,還是不能進天國。 ===== 約翰福音開宗明義,即以創世紀手法來呈現(1:1-5)。 ===== * (約 1:1)的「起初」,即是第一日,故言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世人的光,光是第一日的創造; * (1:29)「從天降」,(35, 43)「天開了」,即是第二日;經過3個次日(1:19,35,43); * 直到(2:1)的「第三日」(婚宴),就是創世紀的第三日/第六日的伊甸園:造男造女,成為一體。 * (2:13-4:54)是重複三日的創造,故,耶穌「三日後」重建聖殿(2:19-20);從上頭生(3:3),從天降的人子(3:13),光來到世間(3:19);從天上來的(3:27,31-32);活水(4章),將死活了(迦拿的第二次神蹟)。 * 第七日安息日:5章與9章的節期安息日的醫治,表明創世紀的安息日是分別為聖的賜福日。是新造新天地的預嘗。 * (約 11 章)與(約 20 章)兩次復活的連結,是第三章始祖犯罪死亡、逐出伊甸園的恢復。 * 拉撒路延遲二天,到四天候才去墳墓那裡(11:6,17);耶穌在墳墓是否也多待二天?他在預備逾越節的日子死亡(約19:14,31,42),那個安息日是個大日(19:31)。依照約翰福音,他是在每週安息日與節期安息日(大日)的「次日」復活的(約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