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18 章(約 18:1-14)查經 20240810 ====== 經文:《雅威聖經漢譯本》; 本大段看法作者:CCY Ken; 編修:WCM; 日期:20240810。 ===== 影片資源 ===== * [[https://youtu.be/jTVPqf94SLk|【聖經原文查經】約翰福音查經-72 文字版(約 18:1-14)|經文結構分段、問題探討|2024.08.10]] * [[https://youtube.com/playlist?list=PLy4QG5GOmPruMYRR7vbcI_IGpWxtTmVPq|《約翰福音》查經影片播放清單]] ===== 結構分析(約 18:1-14)耶穌被出賣與逮捕 ===== * A、(18:1-3)祭司長及法利賽人的差役帶著燈籠和火把和武器 * B、(18:4-6)我就是 * B’、(18:7-9)我就是 * A’、(18:10-14)西門彼得有著一把刀 ==== 說明 ==== * AA’:武器 * BB’:我是 =====(18:1-14)結構分析(耶穌被抓拿)by LYX ===== * A、(1-2)耶穌伴同他的那些門徒,常聚在那園裏(禱告) * B、(3)猶大領三聯隊和出自祭司長及法利賽人的差役 * C、(4a)耶穌早知那臨到他身上的一切事,就出來 * D、(4b-5)你們尋找誰呢?他們說:耶穌,那拿撒勒人;猶大伴同他們站在那裏 * E、(6)當他說我就是。他們就往後退倒在地上 * D’、(7-9)你們尋找誰呢?他們說:耶穌,那拿撒勒人;賜我的人我不曾失掉任一位 * C’、(10-11)彼得拔刀擊打,耶穌說收刀入鞘,父賜那杯我豈不喝 * B’、(12)三聯隊和千夫長並猶太人差役,逮捕捆綁耶穌 * A’、(13-14)亞那與該亞法祭司背景 ===== 經文、看法 ===== Joh 18:1 耶穌說了這些話之後,就同他們的那些門徒出去,到那汲淪溪穀對岸,在那裏一直有一個園子,他和他的那些門徒進入了那園子裏。 * 「這些話」是耶穌在樓上所說的話(約 13-17 章)。 * 汲淪溪穀在新約聖經中僅在此處提到,汲淪溪穀沿著耶路撒冷的東側流經,將其與橄欖山分開。只有約翰稱耶穌的目的地為園子(約 18:1, 26)而沒有稱其為「客西馬尼」(太 26:3),也沒有明確將其定位於橄欖山(路 22:39-40)。 Joh 18:2 然而猶大,那交付他的,也知道那個地方,因為耶穌伴同他的那些門徒,常常聚集在那裏。 Joh 18:3 於是,那猶大領了那三聯隊,和出自那些祭司長及那些法利賽人的差役後,帶著燈籠和火把和武器正來到那裏。 * **Q:甚麼是三聯隊?是羅馬士兵、猶太祭司長和聖殿員警?** * 和合本譯「猶大領了一隊兵」,希臘詞指的是「一個旅團」(如(太 27:27; 可 15:16)所翻譯)。在羅馬軍隊中,一個旅團由六百名士兵組成,由一位軍官指揮(約 18:12)。 **[討論]** * **Q:甚麼是三聯隊?是羅馬士兵、猶太祭司長和聖殿員警?** * 「三聯隊」,原意是「由三個百夫長組成的隊伍」,人數大約 3 至 6 百人。 * 「軍團」在《和合本》多譯作「營」,是大約由 10 個三聯隊所組成,故人數約為 6 千人。 * 歷史上凱撒曾率兵攻打蠻族,即今日德國,曾率了十多個軍團。 Joh 18:4 於是,耶穌早已知道那正臨到他身上的一切事,就出來而對他們說:「你們一直尋找誰呢?」 * 猶大沒有吻耶穌以作識別(如(太 26:48-59; 可 14:44-45; 路 22:47-48)中所描述的)。耶穌親自向他們揭示自己。耶穌並不逃避即將來到的命運:他主動出來迎接將他引渡至死亡的人。正如他之前所說的:「我一直有權柄放棄那生命,且我持續有權柄再次領受那生命。」(約 10:18)。 Joh 18:5 他們回應他(說):「耶穌,那拿撒勒人。」他對他們說:「我就是。」然而猶大,那交付他的,也伴同他們站在那裏。 * 有人認為耶穌宣稱「我是」等同神對自己所說的那樣談論自己(出 3:14)。但這裡翻譯為「我是」的希臘詞也可以翻譯為「我就是」(如(約 4:26)中翻譯為「我就是」)或「是我」(如(約 6:20)中翻譯為「是我」)。 Joh 18:6 於是,當他對他們說:「我就是。」他們就往後退,且倒在地上。 * 當主耶穌主動承認自己是三聯隊要找的人,表明他甘願受難。 * **Q:耶穌對他們說「我是」時,逮捕他的人退後並倒在地上——這是人看見神時候的反應,如(結 1:28; 44:4; 但 8:17-18)?** * 「倒在地上」並不一定意味著崇拜或屈服;崇拜或屈服典型的聖經表達方式是「俯伏在地」 **[討論]** * 耶穌講「我是」,要看上下文,絕不是為了說明神觀!而是為了表明,他就是他們所要找的人。 * 持三位一體神觀之人認為,耶穌說:「我是」,表明他是「那自有永有的(我是那我是)」(出 3:6);另一種說法,就是真耶穌教會用此點認為,「耶穌」這個名字就是神的名字!以上的看法都是「斷章取義」! * 我們如此詳細查經、認真討論,就是為了要破除「斷章取義」! * 這一節內容,是《約翰福音》特有的記載,其他福音並沒有,必有其目的! * **Q:耶穌對他們說「我是」時,逮捕他的人退後並倒在地上——這是人看見神時候的反應,如(結 1:28; 44:4; 但 8:17-18)?** * LYX:這不是在談「耶穌是至高者」,而是談「耶穌的話語帶有權柄」。 * LYX:耶穌是自願被捉。若他不願被捉拿,別人是無法捉拿他的。 * 例如《馬太福音》中,耶穌完全可以差十二營的天使來護衛他,只是他不願意而已(太 26:53)。 * 因此,耶穌的話語有權柄能力,等同於十二營的天使。 * LYH:耶穌的話語有權柄,能號令天使。 * WCM:關於「退後倒地」,或許可以是應驗(詩 6:10; 35:4; 40:14; 70:2, 3)。 * LYX:《馬太》「耶穌能號令十二營天使」;《馬可》「要應驗經上的話」;《路加》「耶穌醫好了被砍的僕人」;《約翰》「耶穌的話使來捉拿的兵丁退後倒地,表明他的權柄能力」。 * LYH:耶穌的話語有權柄,對於不信的人,會讓他們退後倒地;對於信的人,會得到醫治福份! Joh 18:7 於是,他再次問他們:「你們一直尋找誰呢?」然而他們說:「耶穌,那拿撒勒人。」 * 耶穌向捉拿他的人重複了他的問題。而捉拿耶穌的人仍然堅稱他們在尋找,來自拿撒勒的人–耶穌。 Joh 18:8 耶穌回應(說):「我已告訴你們:『我就是。』因此倘若你們一直尋找我,當讓這些人走吧!」 * 這表明他履行了父親的旨意,即他不應該讓父親所給予的他的人中的任何一個喪失(約 6:39; 10:28)。耶穌保護和保守父親所賜予的人的行動——「除了那滅亡之子」(約 17:12)之外,他們沒有一個喪失。 * 在希臘語中,「讓」是一個祈使句;耶穌命令拘捕他的人放開他的門徒。 Joh 18:9 這為使那話語,就是他說:「祢早先賜給我的人,從他們之中我不曾失掉任何一位。」 * 耶穌是好牧人,為他的羊捨棄自己的生命。 Joh 18:10 於是,西門彼得有著一把刀,他拔出它,且擊打了那大祭司的奴僕,且砍掉了他的那右耳。而那奴僕的名字是馬勒古。 * **Q:當時的門徒隨身有武器?彼得砍掉了那奴僕的那右耳,只是因為那奴僕把頭轉向了,以致沒有砍下他的頭?** * **Q:為何特別記載奴僕的名字?沒有其他福音書提到這個人。其他福音書也沒有提到彼得是攻擊他的人?** **[討論]** * **Q:當時的門徒隨身有武器?彼得砍掉了那奴僕的那右耳,只是因為那奴僕把頭轉向了,以致沒有砍下他的頭?** * 很有可能是如此! * **Q:為何特別記載奴僕的名字?沒有其他福音書提到這個人。其他福音書也沒有提到彼得是攻擊他的人?** * 有學者認為,其他福音書由於較早成書,當時彼得還在,避諱去提彼得的此事,但《約翰福音》是較晚成書,彼得已不在世,故提出此事。記下奴僕的名字,是作為明確的證據。 Joh 18:11 於是,那耶穌對那彼得說:「當要收刀入鞘,那杯,即那父早已賜給我的,我豈能不喝它嗎?」 * 劍和杯都代表死亡,但劍給他人帶來死亡,這裡的「杯」指的是耶穌的死在十字架上,給他人帶來生命。 * 根據馬可福音,耶穌首先祈禱「那時辰從他離去」(可 14:35),然後祈求父神「從我移去這個杯」(可 15:36)。在約翰福音中,耶穌拒絕祈求「脫離這一個時辰」(約 12:27),並堅稱他將「喝父神所賜的杯」(約 18:11)。約翰清楚地表明,父神的旨意(耶穌喝這杯)耶穌也願意遵行,從而展示了子與父持續存有一(致)(約 10:30)。 Joh 18:12 於是,那三聯隊和那千夫長並那些猶太人的差役們,逮捕那耶穌,並捆綁了他, * 兩個團體(羅馬人和猶太人)在夜間捆綁了耶穌。耶穌的門徒四散(太 26:56)。 Joh 18:13 且先帶到亞那那裏;因為他是那該亞法的岳父,該亞法是那一年的大祭司。 * 亞那是前任以色列大祭司(西元 6-15 年)。此時他沒有大祭司的權力。亞那在正式宗教審判之前對耶穌進行了初步審問。 * **Q:為什麼耶穌首先被送到亞那那裡呢?因為每一隻要作為祭品獻上的動物都首先被帶到祭司那裡(利 17:5)?** * 大祭司的職位傳統上是世襲的,死後傳承;然而,在塞琉古和隨後的羅馬統治時期,大祭司受到統治當局的政治任命。 **[討論]** * **Q:為什麼耶穌首先被送到亞那那裡呢?因為每一隻要作為祭品獻上的動物都首先被帶到祭司那裡(利 17:5)?** * LYX:由於當時在羅馬統治之下,必須先經過猶太人的宗教審判之後,才能送到政治審判。 * 耶穌是否無瑕無疵,應該不是由地上的大祭司所認證。 * **關於耶穌受審的記載內容,比較各福音書,有以下看法** * 1、《約翰福音》相較《馬太福音》,更加詳細記錄被砍的僕人名字是馬勒古,補充當時的大祭司該亞法,其岳父是亞那,是先前的大祭司。因此可以看出,較晚成書的《約翰福音》其寫作目的有詳細補充先前福音書不足的信息。 * 2、耶穌先是被押送到亞那面前,由他審問,審問內容就是《約翰福音》所記的。而《馬太福音》所記的審問內容則是該亞法所審問的。有兩位宗教領袖來審判。 * 3、先是宗教法庭的審判,之後才送交政權的法庭。有兩位政治領袖來審判,即彼拉多、希律王。 * 4、兩書中審問的強調點不同: * 《馬太福音》中大祭司強調詢問耶穌:「是否你正是那基督,那神的兒子?」即詢問他的「身份、地位、職位」。 * 《約翰福音》中,審問的內容則是強調「耶穌的教導、耶穌說過的話語」。這與該書記錄耶穌對門徒的教導中,強調「要持守耶穌的話語」,是同樣的意義。而關於其身份,他不強調他是基督,而強調他是「神所差來的」。 * 神所差來的,是神的僕人,是說神的交代的話語,而不是自己的話語。 * 然而諷刺的是,後來許多人卻堅持視耶穌為「三位一體神」,所引用很多經文很多出自《約翰福音》,恰恰是扭曲了該書原本的目的,更是顛倒了耶穌話語的本意。例如,(約 1:1)「道來到那神那裏,道是一位神」被扭曲為「道在 神同在,道是 神」。「一位神」不同於「那神」!其意義就是耶穌解釋說:「我曾說:『你們是神。』」(約 10:35),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也被「稱作一位神」,但絕非「那位神」(指父神、至高者)! Joh 18:14 然而該亞法正是那位給猶太人勸告:「一個人為那百姓而死是有的。」 * 約翰提醒讀者該亞法曾對猶太人說過:「這對你們一直是有益的,使一個人為那百姓死,而免得全族滅亡了。」(約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