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15~16 章(約 15:24-16:7)查經 20240706 ====== 經文:《雅威聖經漢譯本》; 本大段看法作者:CCY Ken; 編修:WCM; 日期:20240706。 ===== 影片資源 ===== * [[https://youtu.be/xlDaIG0rqw8|【聖經原文查經】約翰福音查經-67 文字版(約 15:24-16:7)|經文結構分段、問題探討|2024.07.06]] * [[https://youtube.com/playlist?list=PLy4QG5GOmPruMYRR7vbcI_IGpWxtTmVPq|《約翰福音》查經影片播放清單]] ===== 結構分析(約 15:18-16:4a)世人的仇恨 ===== * A、(15:18-20)逼迫 * B、(15:21)他們從未認識那差我來者 * C(15:22-23)他們不曾有罪 * C’、(15:24-25)他們不曾有罪 * B’、(15:26-27)我從那父那裏差給你們真實的靈 * A’、(16:1-4a)逼迫 ==== 說明 ==== * AA’:迫害 * BB’:差遣 * CC’:他們不曾有罪 ===== 經文、看法 ===== Joh 15:24 倘若我不曾在他們中間作那些行為,就是其他人從未作過的,他們就不曾有罪。然而如今他們也早已看見,且早已也恨我和我的那父。 * 耶穌已行其他人從未作過的這些奇蹟,例如使生來瞎眼的人重見光明(約 9:17, 32),以及使已死亡四天的人復活(約 11:38-44),如果耶穌沒有進行這樣的奇蹟,人們對他所宣稱的內容可能會有一些藉口不相信,例如(約 6:54; 8:58)。 * 「倘若我一直不作我那父的諸作為,你們切勿再相信我。然而倘若我一直作,縱然你們一直不相信我,你們當要持續想這些作為,好使你們能夠開始驗知,且持續驗知:『那父在我裏面,我也在那父裏面。」(約 10:37-38) **[討論]** * 本節(24)是談「行為」,而先前(22)是談「言論」。是符合律法的「兩個見證」之原則。 Joh 15:25 但是為要那話語——即那在他們的那律法中早先被寫下的——能被應驗:『他們無故地恨我。』 * 『他們無故地恨我。』,這是引自(詩 69:4)。 * **Q:人們恨耶穌,因他們喜愛黑暗甚於光明(約 3:19),對於耶穌對聖經的解釋不能理解?** * **Q:猶太人仇恨耶穌是因為他們自夸擁有並遵守了律法,但實際上猶太人只是遵守人的傳統,當耶穌指出他們的過錯來,所以他們憎恨耶穌?** **[討論]** **「無故恨我」** * 「無故」原文是「禮物、沒有原因」,即不用付代價的。 * 引用自(詩 39:19)Psa 35:19 求你不容那無理與我為仇的、向我誇耀.不容那無故恨我的、向我擠眼。 * 引用自(詩 69:4)Psa 69:4 無故恨我的、比我頭髮還多.無理與我為仇、要把我剪除的、甚為強盛.我沒有搶奪的、要叫我償還。 * |Psa 69:4 |無故恨我的人,比我頭髮還多;我虛偽的仇敵,比剪除我的人更強盛,(這虛偽)即我沒有搶奪的,竟要我償還。|(([「無故恨我」:(約 15:25)引用,耶穌指著那些雖聽聞看見過耶穌親自的見證,卻仍是不信之人。]))| * 泰勒之解釋:無正當理由地恨我。 * 因此,不是無緣無故地恨我,而是沒有正當理由地恨我。 **Q:人們恨耶穌,因他們喜愛黑暗甚於光明(約 3:19),對於耶穌對聖經的解釋不能理解?** * 贊同。 * 拒絕耶穌的講論(22),也拒絕耶穌的行為行動(24),就是不愛光明,喜愛黑暗。 * 「恨」即「不愛、不喜、厭惡」。 **Q:猶太人仇恨耶穌是因為他們自夸擁有並遵守了律法,但實際上猶太人只是遵守人的傳統,當耶穌指出他們的過錯來,所以他們憎恨耶穌?** * 贊同。 * 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基督教,都擁護各自認為對的傳統解釋,但實則那些傳統卻是「廢掉了神的話、神的律法」。 * 由於耶穌指出他們所堅守的傳統是錯誤的,因此他們就將耶穌視為仇敵了。 * 耶穌起先是由於愛他們,才指出他們的錯誤。但到後來,由於對方始終拒絕,最終就視為外人。這是符合耶穌教導,對於弟兄的規勸,是先要個人私下勸告,不聽則找兩三位去勸告,若不聽則告訴教會,始終不聽則視其為外人。 * 從我們的經歷中,向他人提出符合真理的看法,但卻是反對他人的看法,也經歷他人所恨惡。 * 受逼迫必須是「為義受逼迫」,才是好的。有的人並不是為義受逼迫。 Joh 15:26 一旦那法律顧問〔或譯:保惠師〕來了,就是我從那父那裏差給你們的,即那真實的靈,從那父那裏正出來的,這一位將為著我作見證。 * 在逾越節晚宴中,耶穌曾承諾他會「請求那父,而祂將必賜給你們另一位法律顧問〔或譯:保惠師〕,為要他能夠持續是同你們在一起,就是那真實的靈(14:16-17)。」現在耶穌再次向他的門徒保證他們會得到保惠師,這一次他提到保惠師是我從父那裡差給你們的。 * 法律顧問在信徒生活中的角色是為了在面對迫害時提供勇氣。人在受苦時往往會帶來懷疑。聖靈將透過信徒向迫害者見證耶穌基督的真理。 * 神學家們將「從那父那裏正出來」闡明聖靈保惠師是是三位一體當中的一位。然而經文應該只是強調,靈從那父那裡來到耶穌的追隨者中為耶穌作見證。 **[討論]** **「三位一體」之謬誤** * 從「撒但、邪靈、撒但的兒女」來看,是否有人認為這些也是「三位一體」? * 大概沒有人會同意他們是三位一體。既然如此,「父、子、聖靈」是三位一體就不合理! **Q:聖靈保惠師,一是耶穌向父求所差來的,一是先知所談,父主動將「我的靈」傾注,並不談有誰去求(徒 2:17-18),兩者似乎有差異?** * |Act 2:18 |而的確,在那些日子裏,我將從我的那靈傾注在我的僕人們和我的婢女們之上,而他們將要先知講道。|| Joh 15:27 然而你們也要持續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初一直是同我在一起。 * 真實的靈將把真理帶到門徒的心中,使他們有力量為主作見證。 * 耶穌要求門徒為他作見證,正如耶穌為那父作見證。如果門徒的見證跟耶穌自己向世界所作的見證一致,門徒也會遇到類似耶穌的逼迫。 * 真理的聖靈,只能宣揚耶穌的真理。聖靈沒有自己獨立的見證,而是「在世人面前為基督見證。」保惠師是在耶穌的權威之下,當有人聲稱他們被聖靈引領他們進入「超越耶穌」的新真理時,真確性值得懷疑。 Joh 16:1 我早已對你們講論過這些事,為要你們能不被跘倒。 * 「這些事」是指前一章結尾處的內容(約 15:18-27)。 * 追隨耶穌的人即將面臨迫害而導致信心動搖和離棄耶穌,所以耶穌需要警惕門徒跌倒的可能。 Joh 16:2 他們將使你們成為逐出會堂者,但是時辰正來到,以致於凡殺你們的人認為是向那神獻上侍奉。 * 猶太人會將追隨耶穌的人「逐出會堂」。會堂不僅僅是一個宗教機構,因為許多其他社區活動都在那裡舉行。被逐出會堂的人會帶來嚴重的社會影響。 * 耶穌曾宣稱「我和那父一直是一致的」(約 10:30)。對於這些宣稱,猶太人試圖用石頭砸死他,因以石頭砸死是對褻瀆那父的懲罰(利 24:13-16),因為猶太人認為耶穌「把自己當作神」(約 10:33)。那些想要用石頭砸死耶穌的人認為,這樣做就是通過維護那神的律法來事奉那神。 * 耶穌告訴他的門徒:「倘若他們已逼迫我,他們也將逼迫你們」(約 15:20)。 Joh 16:3 且他們將必行這些事,因為他們不曾驗知那父,也不曾驗知我。 * 耶穌的啟示從那父而來,拒絕耶穌的話就是不驗知父。猶太人根據自己的理解去處死與他們在宗教問題上有分歧的人來取悅那父。 **[討論]** * 「他們不曾驗知那父,也不曾驗知我」,就是「拒絕耶穌的教導、行為」(約 15:22-24),若是真愛耶穌的人,成為耶穌的朋友,就會照耶穌的吩咐去行(約 15:14)。 ===== 結構分析(約 16:4-15)聖靈的工作 ===== * A、(16:4-6)我從起初我不曾對你們說這些事 * B、(16:7-11)倘若我不能夠前去,那法律顧問將不會來到你們這裏 * A’、(16:12)我仍有許多事要對你們說 * B’、(16:13-15)當那一位來到時,就是那真實的靈 ==== 說明 ==== * AA’:耶穌的話 * BB’:法律顧問/真實的靈 ===== 經文、看法 ===== Joh 16:4 但我先前已對你們講論過這些事,為要當他們的那時辰來到時,你們可以持續想起它們:我曾對你們說過的。然而從起初我不曾對你們說這些事,是因為我先前一直是同你們在一起。 * ,因為耶穌曾向門徒承諾:「那法律顧問〔或譯:保惠師〕,即那聖靈,就是在我的那名裏〔或譯:因我的那名〕,那父所將要差遣的那位,那位將教導你們一切事,且提醒你們一切話,就是我已對你們說過的。」(約 14:26) Joh 16:5 然而如今我正要去到那差我來者那裏,且從你們之中沒有一人一直問我:『你正往哪裏去?』 * **Q:先前,耶穌對門徒說,「我正要去的地方,你們一直無能為力去。」(約 13:33)。後來彼得問他,「主啊!你正往哪裏去?」耶穌回答他說,「我要去的地方,你們現今一直無能為力去跟隨我,然而後來你們將會跟隨。」(約 13:36),先前彼得曾問過,但耶穌怎麼說「沒有人問過」?** **[討論]** * 《信望愛網站》◎這一段與 13:36 14:5 看似矛盾,但綜觀上下文,就知道前面那些對話談論的都不是耶穌最後的歸處與安排,反倒是討論十字架的遭遇,或者僅僅是抱怨。 * WCM解讀,意思是:(13:36 14:5)是討論十字架的遭遇,或者僅僅是抱怨。(16:5-7)則是談耶穌最後的歸處與安排 * 先前「曾問過耶穌這件事」,但卻落入在情緒憂愁中。 * 耶穌在此說明,門徒至今無人關心追問,其中的「真實、真理」內容。 Joh 16:6 但是因為我早已對你們講論過這些事,那憂愁早已充滿了你們的心。 * 門徒感到憂愁是因耶穌將要離開,他們害怕失去耶穌的同在。 Joh 16:7 但是我一直說那真實給你們,這一直是對你們有好處的,以致於我能夠前去。因為倘若我不能夠前去,那法律顧問將不會來到你們這裏;然而倘若我能夠前去,我將必差他到你們這裏。 * 有好處的原因: 耶穌的離去能為世人贖罪和帶來法律顧問住在他們當中。 * **Q:法律顧問不能在耶穌去世之前來到的原因?** **[討論]** **Q:法律顧問不能在耶穌去世之前,就臨到門徒的原因?而要等到耶穌離世之後才臨到門徒?** * LYX:聖靈來,有其工作及目的:聖靈為耶穌作見證(約 15:26)、引導門徒入一切真理(約 16:13)、聖靈去榮耀耶穌,就是將聖靈從主那裏所領受教給門徒(約 16:14)。 * WCM:回想耶穌受聖靈後的工作,也同於耶穌的工作,是繼承耶穌的工作。耶穌為天父作見證,耶穌引導門徒入一切真理、耶穌去榮耀天父,就是耶穌將他從天父所領受的教給門徒。 * LYH:耶穌未死之前,尚未受難,那罪未除去,耶穌尚未證明是義人,神的應許尚未完成,因此需要時間和過程,完成救恩的工作,才能求父差下聖靈。 * LYX:由於門徒背後的惡勢力,即那罪(撒但)和死亡的權勢尚未除去。 * WCM:聖靈降臨,是指「從上頭生」,即耶穌和尼哥底母所談的內容(約 3 章),而要達到這一點,必須要先有耶穌的救贖,即耶穌的寶血,是與耶穌同死(羅 6 章),之後才能與耶穌同復活,這與受聖靈有關。 * LYH:弟兄勝過蛇,是靠羔羊血,和所見證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