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13 章(約 13:1-13)查經 20240518 ====== 經文:《雅威聖經漢譯本》; 本大段看法作者:CCY Ken; 編修:WCM; 日期:20240518。 ===== 影片資源 ===== * [[https://youtu.be/fW1QxHGIrzg|【聖經原文查經】約翰福音查經-60 文字版(約 13:1-13)|經文結構分段、問題探討|2024.05.18]] * [[https://youtube.com/playlist?list=PLy4QG5GOmPruMYRR7vbcI_IGpWxtTmVPq|《約翰福音》查經影片播放清單]] ===== 結構分析(約 13:1-20)耶穌為門徒洗腳 ===== * A、(13:1-2)那魔鬼已經丟入猶大 * B、(13:3-10)耶穌為門徒洗腳 * C、(13:11)早已知道那交付他的人 * B’、(13:12-17)門徒要互相洗腳 * A’、(13:18-20)那同我吃食的人,抬他的那腳針對我 ==== 說明 ==== * AA’:背叛 * BB’:洗腳 * C’:知道誰背叛 ===== 結構分析(約 13:1-32)by Peter F. Ellis ===== * A、(13:1)時辰已經到來。 * B、(13:2-11)除了一個之外,所有人都是潔淨的。 * C、(13:12-17)洗腳是給使徒們的一個榜樣。 * B’、(13:18-27)耶穌單獨挑出那一個不潔淨的人。 * A’、(13:28-32)猶大的離去觸發了耶穌死亡和榮耀的時刻。 來源:(譯自 The Genius of John: A Composition-critical Commentary on the Fourth Gospel, by Peter F. Ellis, P.211 ) ===== 經文、看法 ===== Joh 13:1 然而在那逾越的節期以前,那耶穌已知道:「他的那時辰來臨了,以致他可以從這一個世界離開,到那父那裏。」既愛在這世界的那些屬自己的人,他就愛他們到底。 * 「到底」這個詞可以有兩種理解。在時間上,耶穌將愛他的人到他在地上的生命結束,也可以有一種質性的意義,意味著到了極限,完全和徹底。 * **[討論]** * 「到底」原文是 telos G5056 名詞 直接受格單數中性 τέλος 結束、終局、總結。是指「事件的結束點」,不是單純的「時間結束點」。 * LYX:認為應該不是指「耶穌生命結束時」。是指耶穌愛他們是要達到終結的目的,就是要拯救他們,而不是要失去他們。要達到終極的目的。 * 例如:忍耐到底(指完全地忍耐、全然地忍耐)的就必得救。 * WCM:認為不能排除「時間性的結束」意義。「忍耐到底」也等於是「忍耐到最後一刻。 * LYH:(約 13:1)逾越節、耶穌離世的時候將到了,都有時間性意義。 * WCM:在那賣主之猶大尚未完全墮落之前,有最後的機會,耶穌可以愛他,去挽回他。 * LYH:「律法的終結是基督」,不應理解成「律法的有效期是只到耶穌時代」,將 telos 解釋為時間終結,是錯誤的解釋,這是「時代論」的錯誤! Joh 13:2 而當舉行晚餐時,那屬魔鬼的已經丟入那心中,為使屬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可以交付他。 * **Q:作者刻意不說明這是逾越節晚餐的原因?** * **[討論]** * 因為從(約 13:1)開始就是指逾越節期。 * 雖然是魔鬼把背叛耶穌的想法植入了猶大的心裡,但這並不能他賣耶穌的藉口,這是猶大意志的選擇。 換句話說,他後來不能聲稱是魔鬼讓我這麼做的! * **[討論]** * LYH:魔鬼有能力去將意念想法植入猶大的心裏,但人也有能力去拒絕之,去選擇正確的意念。 * WCM:「魔鬼的意念」,對比「那靈的那智謀」,這說法是否類似? * |Rom 8:5 |因為按著肉體的人,常是圖謀於那肉體的事,而按著靈的人圖謀於那靈的事|| * |Rom 8:6 |因為那肉體的那智謀是死亡,而那靈的那智謀是生命和安泰。|| * LYX:經文用「那屬魔鬼的已經丟入那心中」,沒有具體講某一事物的名詞,而只用「那屬魔鬼的」來代表。 * 丟入那心裏的,並不是指「魔鬼」本身,而是「那屬魔鬼的」。 * **Q:洗腳的意義和實行的時機?** * 是為了挽回那即將犯錯失落的人,就有必要去洗腳,藉此要挽回他。而不是沒有目的實行。 * 「大兒子和小兒子、浪子的比喻」,大兒子並不會為小兒子之回頭而高興,他們也知要「愛」,但卻無法愛小兒子。 * **Q:大兒子為何愛不了小兒子?** * WCM:或許是因為過份強調公義,認為要嚴懲罪惡,因此便少了憐憫心。這似乎是「行義過份」的意思。 * **Q: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 因為這是我底下的踢,旁人是不知道的。 * 耶穌知道猶大打算背叛,但是周圍的人並不知道。耶穌要如何做,才能挽回猶大?因為不能明說。 * 耶穌只能用「洗腳」一事,來試圖挽回猶大,而不是明說。 * **Q:(WCM)為何耶穌不能用明說的方式去更正猶大?** * LYX:要更正弟兄,首先要私下一個人去找他,指出他的錯。但耶穌在此沒法私下更正,因為有他人存在,就不能明說,只能用彼此都知道的方式,去提醒對方。 * 若是耶穌公開猶大要賣他,就不可能挽回他了。 Joh 13:3 (耶穌)已知道:「那父已賜萬有給他,歸入那雙手,且他從神而來,正往那神那裏而去。」 * 他完全知道父把一切都交在他手中。父已經「把一切交給他」(約 3:35)。耶穌完全知道他有權柄放棄那生命後並再次領受,這是他父親的旨意(約 10:18)。他將通過被釘在十字架上從地上升起回到父那裡(約 12:32-33)。 Joh 13:4 他就從那筵席中起來,而捨了那外衣,且拿了一條手巾後,束自己的腰, * 耶穌扮演僕人的角色為門徒洗腳,並不像人們通常所期待的「那父已賜萬有給他」的形像(約 13:3)。 Joh 13:5 然後倒水入那盆裏,且開始持續洗那些門徒的雙腳,又用手巾即他束腰的,去擦乾。 * 洗腳是在用餐前進行的,而不是用餐的一部分。 * 妻子可能會洗丈夫的腳,門徒可能會洗師傅的腳,這都是自我謙卑的行為。洗腳通常是由僕人執行,而不是由參與筵席的人執行。有人根據猶太傳統認為,猶太奴隸不會被要求洗人們的腳。這項任務是分配給外邦奴隸的。因此,在耶穌與門徒一起度過逾越節的地方可能沒有猶太奴隸。 * **[討論]** * 這說法應是出於某一位解經者說法。 * LYX:「洗腳」也是猶太人會去做的,而不是外邦奴隸的工作。 * 例如耶穌在罪女膏主,擦他的腳時,曾對一位招待他的猶太人說:你沒有水給我洗腳。 * LYH:良好的主內婦人,洗聖徒的腳。 * LYX:這很可能是在筵席過程中,耶穌突然「離席站起來」(13:4),使門徒們相當詫異。 Joh 13:6 於是他來到西門彼得那裏,他對他說:「主啊!你現正洗我的那雙腳?」 * 門徒們對耶穌洗腳的事一片死寂,直到他來到彼得面前。對彼得來說,作為耶穌的門徒, 僕人接受主的服事是完全不協調的。 Joh 13:7 耶穌回應而對他說:「我所持續作的,你還從未知曉,然而在這些事以後,你將要驗知。」 * 「以後要驗知」的時間點是指耶穌被榮耀後(約 12:16),聖靈將教導一切事,且提醒他們耶穌說過的一切話(約 14:26 )。 Joh 13:8 彼得對他說:「你決不可洗我的那雙腳,直到那世代。」耶穌回應他(說):「倘若我不能洗你,你就一直與我無份。」 * 如果主想做某事,即使不理解原因,作為門徒,也應該相信他的主並遵從他的意願。 * **Q:與晚餐近似,「有份」意味著和耶穌有交通?** * **粗體**[討論] * 原文:οὐκ ἔχεις μέρος μετ᾽ ἐμοῦ. * 直譯:無 擁有 一部份 同著 我 * 「μέρος」是指一部份,應與天國產業有份。 * 可以是指彼得和耶穌一同去擁有天國產業的份額。而不是彼得只與耶穌有關係份額。 * **Q:洗腳的真正意義?是指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以償還罪? 願意謙卑自己服待門徒?** * [討論] * 雖然不明白耶穌洗腳的道理,但門徒也必須要先接受,就是要接受耶穌的愛。 * 接受耶穌的愛,就是接受耶穌的教導、勸勉、提醒,而要因此反省自己的錯,而從內心完全地悔改,外在行為完全地改正。 * 可以用(腓 2:6-11)之意,「反倒取了奴隸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後,又在外貌上被發現如同人一樣之後,倒空自己;」 與本段相互對照。 * **Q:TJC以此節斷章取義,作為「洗腳禮」的依據,問題何在?** * [討論] * 外在洗腳的動作,是為了促使有罪之人內心悔改。若此人內心不悔改,外在洗再多次也沒用。因此,「洗腳禮」的說法是不合理的。 * 「倘若我不洗你,你就可能一直與我無份。」,我們無法洗淨自己而只有耶穌有能力來洗淨。 * **[討論]**這種說法是某一解經說法, Joh 13:9 西門彼得對他說:「主啊!不單單我的那雙腳,更是那雙手和那頭也要。」 * 彼得不想與耶穌無份。 出於安全考量,他把「永遠不要洗我的腳」轉變為要求耶穌洗他的手和頭。個人認為彼得認為加上洗手和頭也許更有份於耶穌。 Joh 13:10 耶穌告訴他:「那早已淋浴的人,除了那雙腳以外,沒有需要洗,反而他正是完全潔淨的。而你們正是潔淨的,但是不都是這樣的。」 Joh 13:11 因為他原先早已知道那交付他的人,因這緣故他才說:「你們不都是潔淨的。」 * 「沐浴」一詞是希臘文時態,意思是沐浴發生在某個過去的時刻,其結果持續到現在(完成式)從而強調與人類的沐浴不同,這裡所說的沐浴不需要重複。 * 全身都被洗淨了。那就是沐浴,重生的象徵。 * 這裡的文化背景可能是羅馬公共浴場,人們在那裡清洗全身。 然而,從這些澡堂回家時,他們的腳會變得很髒。 * **Q:有人認為信徒生活在世上很容易沾染污穢,如果身上有污垢,就不能與神有交通,所以洗腳是為了使信徒恢復交通而進行的潔淨 ?** * **[討論]** * 這種說法是將洗腳當作是「禮儀」。 * 回答: * 沾染了汙穢,本應按律法去洗清。 * 耶穌的目的是,身為老師,卻成為奴僕去服事學生,為要挽回即將失落的學生。即主教導「你們中間要作大的,要先作小,去服事那最小的,去挽回弟兄。」 * 洗腳只是一種方式,可以按需要改用不同方式,為要達到挽回的目的。 * 在晚餐期間,他告訴門徒們:「因著那話語,就是我早已對你們講論的,你們已經是潔淨的」(約 15:3)。如果接受那話語,父神會潔淨和修剪他們,使他們能夠有多結果子。彼得和其他門徒已經通過接受和遵守耶穌的話。他們是潔淨的,但不是全部。有一個人沒有將耶穌的話放在心上;相反,他讓撒旦進入了他的心。 Joh 13:12 於是當他洗了他們的那雙腳,而拿了他的那外衣,並回臥了,他對他們說:「你們持續驗知我先前對你們作了什麼嗎? Joh 13:13 你們稱呼我:『那老師和那主。』而你們說的不錯,因為我一直是。 * 正是因為彼得認識到耶穌是老師和主,他才一開始不願意讓耶穌洗他的腳。耶穌說門徒們把他視為他們的老師和主是正確的,他謙卑的行為並沒有改變這一點。他扮演了一個僕人的角色並不改變他是他們的老師這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