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約伯記所要闡揚的思想與受苦的意義 ======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20723 安息日。 一般學者專家提到約伯記,總是一概而論所謂的「神義論」,或「義人為何受苦」。 其實,約伯記所要闡揚的不是這些,而是神的律法聖約被世人普遍破壞之後,神如何重建他的律法次序,以及建立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在神的聖約基礎上。也就是說,以約伯最後對雅威神懺悔的話為本:雅威萬事都能做,祂的旨意不能攔阻。人對神所說的「無知的言語」,不能使「神的旨意」隱藏(伯 42:2-3)。他回應雅威對他所說的話: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旨意暗昧不明?(38:2)。人不可與全能者爭論,與神辯駁(40:2)。 人的詭詐與奸計正如古蛇一般,始祖如此、以色列人也如此(何 6:6-7;參見傳 7:29),但都不能完全破壞神信實守約的話:聖約律法(羅 3:3)。約伯記就是在闡明與探討「神美好、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妥拉聖約」(羅 12:2)。這旨意必然要通行在全地上,如同在天上(太 6:10),凡不遵行這天父的旨意者,必不能進天國(7:21-23)。 ===== 以耶利米書為例 ===== ==== 一、耶利米是「亡國先知」 ==== 耶利米是「亡國先知」,先知對以色列人並自己,都跟雅威神爭辯,他既是爭辯者,也是雅威旨意的闡釋者。 書中不斷強調選民的「強辯或爭辯」(耶 2:29),就連先知耶利米也說: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顯為義。但有一件事,他還要跟神理論: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你栽培他們,他們也扎了根、長大,並結果。他們的口與你相近,心卻與你遠離。」(耶 12:1-2)。 這使雅威多麼傷痛,祂也就不得不跟先知回答(12:5-17),跟背道的以色列人爭辯(耶 2:9):這選民已變為「惡族」(8:3),盡都是「畜類」(10:8, 14, 21),跟周圍列國的「惡鄰」一樣(12:14)。但神仍能讓這惡族與惡鄰轉變,變成「柔順的羔羊」,實行雅威的旨意:使選民歸回,各歸本業、各歸故土。也必使外邦惡鄰皈依「殷勤學習我民的道,指著我的名起誓」,否則,神必拔出而毀滅(耶 12:14-17; 4:1-2;參見太 15:13-14)。 雅威此種拔出、栽種者的角色,也是拆毀、建造者的角色。正如先知的使命一樣(耶 1:10),此乃保羅所言,使徒與神同工,但主神才是真正的栽種與建造者(林前 3:5-8)。 耶 16-20 章,耶利米書等同約伯記:約伯如先知,遭三友攻擊,如以色列民之譏刺謀害,故咒詛生日(20 章)。 ==== 二、以亞當之約為例證 ==== 當始祖破壞亞當之約後,也就是破壞了神創造的世界次序與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後,神又如何重新尋找人、去尋得神的生命。重建原有的次序。因此,在他的審問與判決中,可以發現此點: ==== 三、他的審問 ==== 以對男人和女人為主,詢問他以及詢問的重點都是以「聖約律法」是否被破壞?因為聖約記被破壞或違背,就會產生次序的混沌、生命的危害,等同回到創世之前的混沌、空洞、淵面黑暗的景況中,正如挪亞方舟與洪水掩滅的原因一樣:生命與次序遭受破壞,以「亞當之約」為基礎的「挪亞之約」就稱為「堅約」:一方面,毀滅破壞次序者的生命,另一方面,救贖維護此次序者的生命與安全,然後,在重新頒布「聖約」與執行,使世界重新再次運作於秩序中,生命價值和意義完全依據此聖約律法而行。新約路加福音提到耶穌預言:末日來到的違約一如挪亞與羅得的時代(路 17 章),也可因為例證。 準此,我們來看約伯記。 ===== 壹、序言 (伯 1-2 章) ===== * 1、約伯遵行聖約律法,故神加以維護、保障其生命安全並賜福他。 * 2、撒但認為約伯的遵行動機有問題,也就是他的虔誠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神所定的聖約律法,也就是說:不是為了維護神所命定的次序,和物用以此次序為基礎的生命之真正的價值與意義。 * 3、雅威的同意與限制:一方面保護他生命的安全,另一方面卻任憑撒但奪去他維護生命的一切保障(全身膿瘡,晝夜難以安眠,深受污辱、唾棄,親朋好友加以誤解、論斷,便隨之而來)。撒但認為:他的財產不過是為了保命,故奪其財物,損傷只是表面。若傷害其骨肉健康,不能再保命了,才能試出他的真信仰。所以,雅威也容撒但破壞他的生命安全,卻仍要維持他的生命。也就是說,破壞他的健康,使他深受身心的痛苦,卻仍有生命之光存在。生命的存在就是人的光。 * 4、總之,生命的意義在維持神的義,生命的價值在恢復神的聖約次序。也就是說維護聖約律法的義。若果聖約律法不再被維護,也就是不再維護神的義,則人的生命雖存在,也無多大的價值和意義。為此才有神義論與義人(即遵守聖約律法的義)受苦的命題與探討。 ===== 貳、主論 ===== 約伯記與耶利米記的相似處。如亞當一樣詭詐背約。三友亦如是。 ==== 1、三友的主義 ==== 認為遵受聖約律法才是蒙福根源、破壞聖約即必遭禍。三人都是依據利未記或申典的禍福觀來立論的。一旦失去福份、遭受災禍,即是因犯罪所致,只有回頭遵約而行就必恢復從前的福份:健康繁榮。其「觀果推因法」,是由外面看內在。主的門徒也曾有如是的問題,但主的回答卻是:不是他本人或他祖先犯了罪,而是要再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約 9:1-3)。可見這是一般人的見解,對於約伯的遭災原因不能「一概而論」,否則,就會變成約伯所譏諷的「庸醫」:你們以為可紀念的箴言,是爐灰的箴言;你們以為可靠的堅壘,是淤泥的堅壘。(伯 13:3-12)。 ==== 2、約伯的主義 ==== 認為遵行聖約律法是「個人責任」,與福禍並無絕對的關係。婦人所生不能免除勞役(7:1-3),而人生在世,反而是惡人得勢、多蒙福,義人失勢、多遭殃。神對他不義,所以他提出要與神面對面辯論。 ==== 3、青年以利戶的見解 ==== 他不依照三友的理論,也不依照約伯的自義論回答他,而是按照神的靈所感動他的去回答,雖然他的內容並無越過三友的範疇,但是,他指出約伯自義問題,是廢棄神的義(32 章)。他強調神比世人為大(33:12);神以困苦來救拔困苦人(36:15),他所行的為大(36:22)。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36:26)。結論:論到「全能者」,我們不能測度,他大有能力,有公平正義,必不苦待人,故受人敬畏,凡心中自以為有智慧的,他都不顧念(37:23-24)。 ==== 4、雅威的啟示 ==== 祂以創造的大能、奇妙、依約無微不至的護衛、管治所創造的,救贖一切堅守聖約的;並以審判主的「毀滅者」(Shadday)來質問約伯能夠跟祂比擬嗎?最後,以兩個無敵的造物:behemowth,和 livyathan 來質問他,隱指基督與撒但,以此來安慰鼓勵約伯,要當「大丈夫男人或勇士」,繼續與背後的黑暗勢力爭戰、得勝(38-41 章)。 ==== 5、約伯記就是在探討神的作為 ==== 他的聖約是否繼續被維護,是在乎神的作為,而非人違約破壞神的這種作為。簡言之,創造救贖與審判是神的最偉大的作為,以醫治言之,即是恢復原有的生命和次序,即是痊癒。不是丟掉、再造或完全新造,而是修造重建。醫治與救贖二者是統一的,身體傷殘的痊癒與靈魂污穢的潔淨,是救贖工作的一體兩面,不可偏重。當然有時,身體的生命失去,卻仍保持靈魂生命的潔淨,才是最重要的,拉撒路與財主的比喻即是如此強調。而約伯就如拉撒路一般,耶穌與他的門徒也要經歷如此的人生閱歷。保羅也如此認定:門徒被堅固他的心,勸他們「恆守那信心」,且進入神國前,「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 14:22)。那信心即是耶穌基督的信心,也是亞氏的信心,更是約伯的信心,而此信心乃是表示要能對眾人能「寬容」(太 18:26, 29; 路 18:7 或恆久忍耐」的愛(原文 makrothumeoo 直譯:延長怒氣,林前 13:4; 帖前 5:14; 來 6:15; 雅 5:7-11 動詞與名詞,彼後 3:9)。 ===== 結語 ===== ==== 1、約伯的襖悔 ==== * A、直接對神的旨意的明白:知道神「萬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 B、人的議論是無知的,因會使神的旨意隱藏。 * C、而他自己不明白這奇妙的旨意,他的議論還是有問題,還有不到完全的地步。故他求甚繼續教導(指示),因此,他「厭惡自己(或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襖悔(伯 42:1-6)。 ==== 2、神的審判 ==== * A、對三友議論之評論不如約伯,必須為自己獻上燔祭。由約伯代禱才得赦免。 * B、他們與約伯照做後,神「才」使他從苦境轉回:不是苦境轉回在先,而是先「寬容」三友的過錯,作為神寬容他的條件。正如饒恕七十個七次的比喻。主禱文最後的赦免或饒恕正是強調此點(太 6:14-15),耶穌所教導的信心與禱告,總是要加上饒恕(可 11: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