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羅西書研讀:從保羅的禱文與(西 2:16-17)談起 ======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40409; 回應主題:[[topic:law:20240511090000|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2:歌羅西書的律法論]]。 ===== 結構分析 ===== * A、(1:1-2)前言:作者、讀者、祈願 * B、(1:3-14)作者的感謝與代禱 * C、(1:15-4:1)基督論 * B’、(4:2-6)教會的禱告與代禱、最後吩咐 * A’、(4:7-18)同工與保羅的問安 ===== 綱要 ===== * 一、前言:作者與讀者、祈願(西 1:1-2) * 二、保羅的禱文(西 1:3-12) * 三、基督論(西 1:15-20) * 四、反基督論(西 2:8-23) * 五、教導基督復活之道(西 3:1-17) * 六、家庭生活(3:18-4:1) * 七、勸勉與吩咐(4:2-6) * 八、介紹兩位差人與問安(4:7-18) ===== (西 1:1-12)原文翻譯特註 ===== ==== (西 1:1-8) ==== === 1:1 「透過神的意願」 === * 「奉」字原文是「透過 dia」, * 「意願」原文是 theleematos。 * 「和兄弟提摩太」,這跟神的意願無關,只跟保羅、基督耶穌的使徒有關。 === 1:2 「給在歌羅西,聖別的又可信靠的弟兄們,在基督裏(的)。願恩典和平安,由神我們的父給你們。」 === * **「歌羅西」** * 「歌羅西」此地在位處亞細亞的西海岸邊,靠近「老底嘉」(西 4:16)。 * 這西海岸八個教會,都是猶太人居多的僑居地。 * 由「以巴弗」教導福音(西 1:7),也為此會竭力祈求、多多的勞苦(西 4:12-13)。 * 保羅特為此會寫此書信,並多多介紹問安者。想必要與「混亂教會的奉割禮派」劃分界線,誰才是真正的「弟兄」。 * **「聖別的又可信靠的弟兄們,在基督裏(的)」** * 原文把「聖別的、可信靠的」一同修飾「弟兄們」,又把介詞片語「在基督裡」當修飾限定「弟兄」的範疇。 * 言外之意,奉割禮派的不是真弟兄,而是「假弟兄」(加 1:4),因為傳「另一種福音」,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 1:6-7)。 * **「啟示」** * 分別真假弟兄的關鍵是「啟示」(加 1:12-16),不是依據「人的錯誤傳統」,如猶太教中的「祖宗遺傳」(加 1:14)。因為這啟示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的父神」(加 1:1),這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 1:11-12)。 * 神從母腹中分別保羅,施恩召出他,樂意把祂兒子啟示在他心裡(加 1:15-16)。 * 此種特別的啟示,使他不跟屬肉的人「商量」,也不上耶京去見先做使徒的,而是到神的聖山所在的「亞拉伯」(加 1:16b-17),下文記有「在亞拉伯的西乃山」(加 4:25)。因為「律法聖約」就是在此處啟示摩西的。 * **「西乃山律法」的啟示** * 要印證基督的福音和猶太傳統的真確性,都是以「西乃山律法」的啟示為準則的(賽 8:20)。正如基督耶穌在在變貌山上顯現,同時有摩西和以利亞顯現,證明基督耶穌的啟示(太 17:1-5; 路 9:28-31)一樣。 * 基督在山上寶訓也是如此強調絕不是要來改變律法和先知,他只是要來「完滿和實現」律法和先知(太 5:17-18),凡廢掉又吩咐人遵行其中最小的一點一劃,再添國中是最小的,反之,就是最大的。比較門徒與文士法利賽人的義(太 5:19-20)。 * 因此,保羅福音不可能更改或廢除律法,凡是廢除或更改的,正如基督福音被更改的,都要被咒詛!(加 1:7-8)。那些受割禮派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加 6:13)。保羅尊重律法,他強調女人蒙頭就是根據「律法」強調的順服(林前 14:34-35)。保羅書信的後期,特別重視「律法」(提前 1:7-11;提後 3:8, 14-17)。 * **「恩惠和平安」** * 此成語源自「堅愛與和諧」的希伯來文或套語「堅愛與信實」(箴 3:3; 創 24:49; 47:29; 出 34:6; 書 2:14;撒下 2:6; 15:20; 詩 25:10; 61:8; 85:11; 86:15; 89:15; 箴 20:28)。LXX 以「eleos kai dikaiosuneen」呈現。或彼此平行對應(詩 36:10; 賽 45:8; 56:1; 耶 9:24; 結 18:19, 21)行「正直與合理的事」等。 === 1:3 當我們為著你們禱告時,我們時常持續感謝那神,就是我們的那主耶穌基督的父, === * **「那神,就是我們的那主耶穌基督的父」** * 那神不是「三位一體的神」,而是我們的那主耶穌基督的「父」,也是我們的父、我們的神(約 20:17)。正如使徒保羅所稱頌的(弗 1:3),使徒彼得所讚美的(彼前 1:3)。基督教錯誤的傳統信經,正如猶太傳統一樣。 === 1:4 因我們聽見,在基督耶穌裏,你們的那信心和那愛心,就是你們對眾聖徒所一直擁有的, === * **「在基督耶穌裏,你們的那信心和那愛心」** * 「你們的那信心」是介詞片語「在基督耶穌裡」所修飾的。 * 「和那愛心」,這也是此片語所修飾的嗎?是的。 * 《和合本》把他當作「向眾聖徒的愛心」,與「在基督耶穌裏」無關。 * 由原文看來,教會的那信心和那愛心,都是「在基督耶穌裡」所修飾、所限定的對象。 * **「和那愛心,就是你們對眾聖徒所一直擁有的」** * 後一句話是補充說明「那愛心」。這是指教會對眾聖徒所擁有的愛心。 * 「信」:對基督耶穌; * 「愛」:對眾聖徒; * 「望」:那在諸天裡為你們存留著,你們在那福音的、那真實的那話語中,已聽見過了。 === 1:5 是為了那盼望的緣故,這盼望就是那在諸天裏為你們存留著,你們在那福音、真實的話語中,已聽見過了。 === * **「那盼望」** * 「教會在基督耶穌裡的那信與那愛」,其目的或原因是「那盼望」, * 下文「就是那在諸天裏為你們存留著」,說明此一盼望。 * 而此盼望,又由下文的片語「你們在那福音真實的話語中」所修飾。 * 易言之,這盼望你們已經聽見過了,是怎樣聽見的?就是「在那福音之那真實的那話語中」。當然就是由使徒所傳的「那福音的、那真實的那話語」。 * **保羅自本節使用兩個「介詞片語」** * 「在諸天裡」和「在那福音的那真實的那話語裡」。 * **「在那福音的那真實的那話語裡」** * 直譯:「在那個話、那屬真理的、那屬那福音的裡面。」 * **「那個話」** * 「那個話」由下文兩個名詞屬格來修飾、限定他的範圍: * 1、「真實的」(那屬真理的),而非虛假的, * 2、「好消息的」(那屬那福音的),而非壞消息。 * 人都不願聽到「虛假又不好的」消息,而是喜愛「真實而又美好的」消息。 * **「福音」** * 「福音」即是「真實又美好的消息」(賽 52:7; 羅 10:15)。 * 只有奉神差遣的人,而且又是忠實可靠的使徒,才能完美、完全、完好地將福音傳遞出來!既不加添、也不刪減(申 4:2; 12:32; 箴 30:6; 啟 22:18-19)。 * 《信愛望網站》的註解: * A、信:對基督,即在基督耶穌裡的; * B、愛:對眾聖徒; * C、望:對神,即那在諸天裡為你們存留著,你們在那福音的、那真實的那話語中,已聽見過了。 === 1:6 這臨到你們那裏的福音,正如也是在全世界中不斷結果子,且不斷增長著;正如也在你們中間,自從你們在真實中,聽見了並充分驗識那神的那恩典的那日子一樣; === * 福音被描述成一顆生命力豐富、能不斷生長結果的樹木或人物!正如人們一樣。故,我在基督耶穌裡「透過那福音」生了你們(林前 4:15); * 人與樹被種植、培養的目的,就是能「不斷結果、增長著」,不過,是神才能使他生長的(林前 3:8)。 * 你們和全世界:歌羅西是外邦人,全世界也是一樣,都是外邦人,只有以色列才是神的選民,神的兒子。如今,福音卻專在外邦人中生長、繁殖著。 * 在真實中:神是真實的(約 17:3),神的話是真實(約 17:17),基督有真實(約 14:6),聖靈有真實(約一 5:7)。相對的是,撒但魔鬼是「虛謊的」,也是一切「虛謊者」的父(約 8:44)。 * 你們是「在真實中」聽見並充分驗識「那神的那恩典的那日子」:你們在那福音的、那真實的那話語中,已聽見過了(1:5)。因此,福音被稱為「那真實的話」(弗 1:13),那福音的那真實(加 2:6, 14)。 * 它也被稱為「恩典的福音」(羅 15:29 異版 BYS);因為弗 2:),因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 5, 8),就是「祂的這恩典之非常大的豐富景況。」(弗 2:7)。 * 這也是一種奧秘:「那福音的那奧秘」(弗 6:19)。從福音的盼望中(西 1:23a),保羅做此「福音的執事」(西 1:23b);這福音就是「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從死人中復活」(提後 2:8;參見羅 1:3-4),這福音也被稱為「永遠的福音」(啟 14:6),因它永不改變、被廢除。 === 1:7 正如你們從我們親愛的,同做奴僕的以巴弗那裏所學習的,他為了你們成為那基督可信靠的僕役。 === **「以巴弗」在本節的描述用語** * A、我們親愛的 * B、同做奴僕的 * C、福音教師(你們從牠那裡所學習的) * D、那基督可靠的僕役 **(西 4:12-13)描述「以巴弗」** * A、以巴弗,那來自你們那裏的,基督耶穌的奴僕,向你們問安, * B、他為了你們,在那些禱告中,時常奮戰,為要你們能夠在神的一切旨意上,被建立起來,長大成熟的,且得著確信著。 * C、因為我持續為他作證:「他為了你們和那些在老底嘉的人,並那些在希拉波立的人,一直有許多的勞苦。」 **「以巴弗」即(腓 2:25; 4:18)的「以巴弗提」。** **(腓 2:25-30)詳述「以巴弗提」** * A、然而,我認為必須差遣「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裡, * B、他的五種身份: * a、他是我的弟兄 * b、同工 * c、戰友 * d、然而也是你們的使者 * e、我的那需求的供奉者 * C、理由與如何對待: * a、因為他一直是思慕著你們眾人,且心情沉鬱難過著,為此你們已聽見:「他生病了。」因為,的確他已生命幾乎等於死亡,但是那神憐憫了他,然而,不單單憐憫他,更是也憐憫了我,免得我得了憂上加憂。 * b、所以,我越發急切地差遣他去,為要你們見到他後,可以再得喜樂,而我也能夠較不憂愁。所以,你們務必在主裡,懷著所有的歡喜,持續款待他,且應當持續擁有這樣的人為重視,因為他為了基督的那工作緣故,曾冒著生命危險,甚至於近乎死亡,為要能夠補滿你們那對我供奉上的虧缺。 **(腓 4:18)繼續紀念著「以巴弗提」** * A、然而,我持續樣樣都收訖,且我持續有富餘。當我從「以巴弗提」接收你們所送之物後,我早已被滿足了。 * B、屬靈的祭物:這餽贈是馨香的氣味,可悅納的祭物,那神所喜悅的。 === 1:8 他在靈裏也已把你們的愛,顯明給我們了。 === **「在靈裡」** * 此介詞片語是否修飾「你們的愛」,或是修飾動詞「顯明」? * 和合本譯為「因聖靈所存的愛心」,屬於前者,但是「顯明」是動詞、主動分詞,此介詞片語也可以修飾它,意指「在靈裡顯明」。例證如下: * (太 22:43)大衛在靈裡稱他是主; * (路 1:17)在以利亞的靈和能力裡; * (約 4:23-24)在靈裡和真實裡拜祂; * (羅 8:9)不是「在肉體裡」,而是「在靈裡」,若是神的靈居住在你們裡的話。參見(提前 3:16)他「在肉體裡」被看見,他在靈裡被稱義; * (弗 2:22)在靈裡神的居所 * (弗 3:5)在靈裡啟示他的聖別的眾使徒和眾先知;(弗 6:18)在靈裡禱告;參見(猶 1:20)「在聖靈裡」禱告。 * (啟 1:10)我在靈裡生成、在主的日子裡,並且聽見;(啟 4:2)我在靈裡生成;(啟 17:3)他帶我到曠野我在靈裡;並且我看見;(啟 21:10)並且他帶我在靈裡到一座高山。 ==== (西 1:9-14)禱告感謝 ==== 「屬靈智慧和領悟並神旨意的充分驗識」是如何行事為人的關鍵,而行事為人的「準則」建立在神的律法上。 神的旨意與神的律法本是一體兩面(詩 45:7-8; 太 7:21-23 原文)。 === 1:9 為這緣故,我們也是自從聽見的那日子,未曾停止為著你們禱告和祈求著,為要你們能夠在各樣屬靈的智慧和領悟上,被祂那意願的那充分驗識所充滿, === === 1:10 為了行事為人配得起那主,以致凡事討主喜悅,在各樣善的工作上,藉著那神的充分驗識,不斷結果子,且不斷增長著; === === 1:11 在各樣的能力上,照著祂榮耀的那權能,不斷得能力,以致凡事堅定不渝,並恆久寬容; === === 1:12 帶著喜樂不住感謝那父,就是那使你們夠資格,歸為眾聖徒在光中所拈鬮產業的份額者。 === * A、神的旨意的充分驗識(1:9),那神的充分驗識(1:10) * B、神的榮耀的那權能(1:11) * C、那父: * a、就是那使你們夠資格,歸為眾聖徒在光中所拈鬮產業的份額者(1:12)。 * b、祂已拯救我們脫離那黑暗的那權勢,且遷移到祂那愛子的那國裏(1:13); * c、祂的那愛子:愛子的國、在他裏面,我們一直擁有那救贖,就是那眾罪的赦免(1:14); ==== (西 1:15-20)愛子國度裡的描述 ==== 以上結構、註解參見雅威聖會網站文章。 ==== (西 1:21-29) ==== * A、今昔之比(1:21-22) * B、使徒保羅的職事(1:23-29) * a、這福音的僕役(1:23-24) * b、這教會的僕役(1:25-29) * c、理由敘述與教導(2:1-4:6) * ⒜、我現說這話,為要免得有人用貌似有理之言,持續欺詐你們。(2:4-7) * ⒝、你們應當持續留心,免得某個人就是那持續擄掠你們者,將存在著,這擄掠是透過那哲學和虛空的欺騙,按照那人們的傳統(教訓),按照那世界的基本原理〔或譯:初階原理、基本要素;原指日晷指針,或引指星象學〕,卻不按照基督。(2:8) * 理由(2:9-15) * ⒞、所以,切勿再讓任何人,在節期或月朔或安息日的食物上、或飲品上、或某些方面上,審斷你們;這些事是那將要來到的影兒,然而那身體是那屬基督的。(2:16-17)。 * ⒟、切勿再讓任何人,因甘願於自表謙卑和那眾天使的崇拜中,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限於所見過的眾事情,因著自己那屬肉的心思,無故地自吹自大著,且不持守著那頭;由於這頭,全身體經由諸關節和眾筋絡,得著供應且彼此聯接,而持續增長那神的生長。(2:18-23) * ⒠、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論述(2:20-3:17) * ⒡、正常的家庭生活(3:18-4:1):夫妻、父子、主僕 * ⒢、最後的吩咐(4:2-6):代禱、贖回時間、言語調鹽 * d、關懷 10 位同工(4:7-17): * ⒜、推基古(4:7-8) * ⒝、阿尼西母(4:9) * ⒞、受割禮者(4:10-11):亞里達古、馬可、耶數猶士都。 * ⒟、以巴弗(4:12-13) * ⒠、路加醫生和底馬(4:14) * ⒡、老底嘉教會和寧法(4:15-16) * ⒢、亞基布(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