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母耳記上》第 30、31 章註釋 ====== 經文:(撒上 1Sa 30:01-31)(1Sa 31:01-13)。時間:2013-02-16,安息日。 以下的播放列表可能包含更大的範圍,因此請根據您的需要,自由選擇播放。\\ 可根據名稱中的用詞,識別出不同的內容類型,例如:講解(人名縮寫)、禱告(pray)、讚美詩(hymn)、討論(discuss)等。 {{jukebox>:commentary:1sa}} ---- ===== TJD 講解 ===== 非利士人要和以色列人爭戰,亞吉王本想帶大衞同出征,但其他首領不同意,害怕大衞陣前倒戈,因此大衞便回到他的封地洗革拉(雖也在以色列地,但當時被非利士人所佔領)。 回到洗革拉後,發現被掠,眾人欲殺大衞,但大衞要祭司拿以弗得來,要求問神。(民 Num 27)摩西教導約書亞。 神頒律法之目的,乃在於要人在地上施行。大衞按此而行。 在遭難之時,掃羅與大衞兩人之反應截然不同:一為交鬼、一為求問神。 六百人中有二百人因疲乏而不能過比梭溪。過溪後發現一位因病而被遺棄的奴僕。大衞就給他吃兩種果餅——這在當時是珍貴的食物,尤其是在戰爭之時。可見於亞比該獻給大衞的禮物之中。 亞瑪力人自古就習於乘虛而入,掠奪他人。先前掃羅雖戰勝過他們,卻未按神吩咐全滅之,反而憐惜亞甲王,百姓也貪愛其財物,惹神發怒。 這人自述是埃及人,本是亞瑪力人的奴僕,因病被棄。他願領大衞去到亞瑪力人之處,條件是確保他平安。 大衞率隊殺滅亞瑪力人,救回所有人口,擄掠財物。 === 分擄物 === (1Sa 30:24)原文並非是「平均地分」,而是「分」。 按照(民 Num 31)之記載,有分擄物之原則,大衞應該是按此規定而行。 === 大衞不謀私利,符合撒母耳之吩咐 === 撒母耳在(撒上 1Sa 8)中曾警戒,作王者不得謀私利,但掃羅王並不遵守;反觀大衞,卻是遵守的。 === 對於逃奴之對待 === (申 Deu 23:15)對於逃奴之對待,必有隱情,不可交還本主。而大衞對待此離主之奴也按此例待之。 === 大衞按神吩咐執行神旨意 === (撒上 1Sa 15:2-3)神吩咐掃羅要殺滅亞瑪力人,但掃羅不從;大衞按此吩咐,去殺滅亞瑪力人。未滅者乃因逃脫,非因大衞之放縱。 === 大衞將掠物與人分享 === ==== (撒上 1Sa 31) ==== 「基利波」意指地面隆起。 掃羅求隨從者殺死他,因為擔心受敵人羞辱。羞辱方法或許是弄瞎雙眼如參孫,或切下大姆指等。隨從者不肯,掃羅便自裁身亡,隨從者亦自殺而亡。 非利士人割下掃羅首級,並將掃羅和他三個兒子之屍身釘在伯珊城牆上,而基列雅比人將他們的屍身取下。 基列雅比人之舉源於(撒上 1Sa 11)亞捫王拿轄死嚇基列雅比人,當時掃羅被神的靈大大感動,號召以色列人戰勝亞捫人,拯救了基列雅比人。 ==== 約拿單也死 ==== 義人在惡人中同死。神是以一整體來看待,例如先知同以色列人同被擄去。 ===== 會眾回應 ===== YL:但掃羅因怕受辱而自殺,是否會受神審判? * LYX:掃羅一生始終在為着自己的榮辱而行。神雖未明定不可自殺,但人的生死不應由個人自己決定。神會按個人行為審判。 * TJD:掃羅死後仍不免受敵人羞辱。人的榮辱均操之在神。 HL:(撒上 1Sa 30:25)大衞定此為以色列的律例典章。這和摩西所傳的律例典章有何區別?以色列的王也可以定律例典章嗎? * LYX:此處並未明確分配比例如何。與(民 Num 31)的分配方式也不盡相同。大衞應是明確了必須要分配到每一位。 * LYH:許多人誤解神的律法僅為冰冷的條文。神的律法是本着公平正義的原則。在問題及壓力之下,大衞是承擔起壓力,求問神。分配到每一個人,原因在於(撒上 1Sa 30:23)若無神賜恩,則人不能得,故人當將所得之福,用以照顧弱勢者。這是現今教會的問題:只強調救恩,卻不行律法!不按律法最重要的「公平正義原則」去行,不照顧弱勢者。神的律法不容許恃強凌弱,但現今的許多教會卻有此問題。 LYX:經文不斷強調,大衞之所以蒙神眷顧,因他的心被神的律例典章所說服,願意跟隨、按照神的律例而行。 大衞的作為會影響周遭之人,他知道其他人的心思和需要,他雖身處逆境,卻仍顧及弱勢者,由此表現出他的信心。但反觀掃羅,表現出自私自利,沒有信心。 大衞吩咐祭司拿公弗得之事,表明出他尊重祭司之態度,及長久以來與神交通的習慣,故神樂意指示其旨意。故我們也當透過時常恆切的禱告,與神有良好親密的關係,方能蒙神所悅。 掃羅自(撒上 1Sa 15)後就不再與神交通,不再禱告。別自以為現在不信,以後還會再信!現在要信,以後才可能會信。 ===== LYH ===== ==== 你是神的僕人嗎? ==== 大衞深信神,倚靠神。當發現家人及財物被擄,第一反應是大哭到沒有氣力。其次,大衞甚是焦急,因眾人惱怒大衞。 我讀此,想到主耶穌之「撒種比喻」,其中所提到阻礙神的道之事物,在此均提到:家人(被擄)、財物(被擄)、生命(眾人要殺大衞)。 在此緊要關頭,大衞緊緊跟隨他的主人,來到神前求問,並且是按照神所定的次序,就是按照神的律例典章而行,按照祭司的體制而行。大衞定律例典章,是在神的律例典章之基礎上,去豐富它。 為何有人始終得不到神的回應指示?對於死硬不悔改之人,縱使是全能的神,也是無法改變他。 若有人說他禱告,但神不回應他,則他必定有問題。 現在的領導人是民選的,善於妥協討好人,不敢堅持。但是大衞絕不妥協,勇於將神的律例向人說明,並堅持之,這是好領導人必備特質。他堅持必須分掠物給留守的人。 近來研究《馬太福音》家譜,以十四為數代表滿月,而大衞正處在最盛的滿月上。掃羅時是最黑暗。 ==== 約拿單之死 ==== 不能以此來否定約拿單。以烏利亞為例,他是忠心之人,也被殺,但並不能以此定其為不義。 ==== 重點是:如何死的? ==== 王是為了自己的王位、怕受凌辱而自殺,跟隨者見王死也自殺。如剛才弟兄所說:生不出於自己,為何死是由得自己呢? 如何用神所賜的生命,這才是重要的。人按照自己的想法而行,不按神的時候而死,這乃是自殺,不合神旨意。 ==== 要跟對人 ==== 跟從那能按神旨意行的人,同樣也要受與主人同樣的苦。你是要跟從掃羅。或是要跟從大衞呢?前者起初享福、卻是不遵神律,後者開始受苦,卻堅守神律,之後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