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上 18 章)(代上 18:1-17) ====== ===== (代上 18 章)周圍列國的征服與內政治理 ===== 作者:LYH; 日期:20230413; 編修:WCM。 ==== 一、此章應驗了神先前對大衛的應許 ==== 此章應驗(代上 17 章)神對大衛的應許,強調被擄歸回者的信心。 ==== 二、與先知書的撒母耳記的最大區別 ==== 軍事成果或貢品,作為榮耀雅威的貢品、建殿的器皿(代上 18:7, 11)。 本書省略大衛犯罪記載,撒母耳記則詳載其前因後果(代上 10-12 章)。 目的:勉勵被擄歸回者的勇氣。 ==== 三、有關大衛各方面的勝利 ==== (代上 18-19 章)有關大衛的軍事、內政、外交三方面的得勝與長治久安。 ==== 四、主動攻擊、被動還擊 ==== * (代上 18 章)都是大衛主動攻擊; * (代上 19 章)是被攻打,被動還擊。 ==== 五、(代上 18 章)比較(撒下 8 章)的用詞差異 ==== (請參見下文表格,更為清晰。) * (代上 18:1)、迦特的奪取:母城的嚼還。 * (代上 18:2)、刪減:(撒下 8:2b)「使他們躺臥、用繩量的存留與殺戮」。 * (代上 18:3)、要堅定(自己的國權):要奪回。 * (代上 18:4)、奪取的武器的數量有別:戰車一千、馬兵七千/馬兵一千七百。可能是抄本問題。 * (代上 18:8)、提巴/比他、均/比羅他。(代上 18:8b)多出「所羅門用此製造銅海、銅柱、和一切銅器。 * (代上 18:9)、陀烏/陀以。 * (代上 18:11)、「以東/亞蘭」,省略(撒下 8:12b)「以及從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所掠之物」,(撒下 8:11)同樣有「都分別為聖獻給雅威」。(戰利品變為宗教敬奉品)。 * (代上 18:12)、「洗錄雅的兒子亞比篩/大衛。「以東/亞蘭」;刪去「得了大名」。 * (代上 18:16)、書記名「沙威沙/西萊雅」。 * (代上 18:17)、增「多在左右」。 ==== 六、簡扼釋義 ==== * 軍事與內政並提。 * 征服次序: * 由西南工業發達的城邦,到東部遊民,最後是北方農業大邦: * 北方大敵聯合東方遊民(亞們人),造成最大憂患或伏筆。 * (代上 18:1)、第二次攻打非利士人: * 迦特是最接近猶大地的城,扼住南地的喉嚨。他有巨人族(代上 20:5-8),最難征服。 * (代上 18:2)、摩押的歸服,對應(代上 18:12-13)的以東: * 這是對同族的游牧民族的征服,應驗以撒對以東(以掃)的預言。 * 同是羅得子孫的亞捫人在(代上 19 章)開啟爭端,他們與亞蘭人並肩,卻仍被打敗。 * (代上 18:3-11)、對亞蘭和瑣巴王哈大底謝的征服: * 這是北方最後的屏障,直到「伯拉大河」,本是屬於應許地(創15:18-21)。 * (代上 18:6b)與(代上 18:13b)重複「雅威使大衛無處不勝」此句: * 應驗神的應許(代上 17:10)。 * (代上 18:12-13)、征服以東人。 * (代上 18:14-17)、大衛內政官員列表。 ==== (代上 18:14-17)結構:ABCDCBA ==== * A、(14)大衛做王 * B、(15a)元帥約押 * C、(15b)史官約沙法 * D、(16a)核心:兩位祭司撒督和亞希米勒 * C’、(16c)書記沙威沙 * B’、(17a)統轄比拿雅 * A’、(17b)眾王子做首領 根據原文直譯: * A、(14)「王」(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 * B、(15a)約押「在軍隊之上」(約押作元帥) * C、(15b)約沙法作「史官」 * D、(16a)亞希突的兒子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作「祭司長」 * C’、(16b)沙威沙作「書記」 * B’、(17a)比拿雅「在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之上」(比拿雅統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 * A’、(17b)「在王的手邊作領袖」(大衛的眾子都在王的左右作領袖) * AA’:王、王的手邊作領袖:政治領袖。 * BB’:軍事:武官,國防安全。 * CC’:史官、書記:文官,內政治理。 * D:核心:祭司長,宗教服事、審判、律法教導。 ===== (代上 18 章)比較(撒下 8 章)用詞差異表 ===== 作者:WCM。 ^ 節 ^ (代上 18 章) ^ 節 ^ (撒下 8 章) ^ 分析、說明 ^ | 1 | 迦特的奪取 | 1 | 母城的嚼環(和合本:京城的權柄) | (代上)說明地名,使讀者明確。 | | 2 | - | 2 | 使他們躺臥⋯⋯用繩量一量、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 | (代上)忽略過程。 | | 3 | 要堅定自己的國權 | 3 | 要奪回他的國權 | | | 3 | 伯拉河 | 3 | 大河 | (代上)說明地名,使讀者明確。 | | 3 | 直到哈馬 | 3 | - |(代上)說明地名,使讀者明確。並與下文哈馬王關聯。 | | 4 | 奪了他的戰車一千、馬兵七千 | 4 | 擒拿了他的馬兵一千七百 | 可能是抄本問題 | | 8 | 提巴、和均城 | 8 | 比他、和比羅他城 | 可能是抄本問題,或是後來的稱呼改變。 | | 8 | 所羅門用此製造銅海、銅柱、和一切的銅器 | 8 | - | (代上)強調銅的用途。 | | 9 | 哈馬王陀烏 | 9 | 哈馬王陀以 | 字形極相似,可能抄寫問題。 | | 10 | 他兒子哈多蘭(哈多神是當被稱頌的) | 10 | 他兒子約蘭(雅威神是當被稱頌的) | 可能是作為人質,留在宗主國服事王,因而改名。 | | 11 | 分別為聖、奪取(高舉、舉起、舉祭、背負、承擔) | 11 | 分別為聖、分別為聖 | (代上)強調「舉祭」奉獻之意義。 | | 11 | 以東 | 12 | 亞蘭 | | | 11 | - | 12 | 以及從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所掠之物 | | | 12 | 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 | 13 | 大衛 | | | 12 | 以東 | 13 | 亞蘭 | | | 12 | - | 13 | 得了大名 | | | 16 | 沙威沙作書記 | 17 | 西萊雅作書記 | | | 17 | 大衛的眾子都『在王的左右』作領袖 | 18 | 大衛的眾子都作領袖 | | ---- ===== 討論記錄 ===== ==== 概論 ==== LYX: 據研究的看法: * (代上18 章)對應於(撒下8-23 章) * (代上 18)五次對外爭戰得勝,對應(撒下 8)。 * (代上 19)與亞捫人爭戰(撒下 10-11)。 * (代上 20:1-3)與亞捫人爭戰的結束點(撒下 12:26-31)。 * (代上 20)對非利士人爭戰(撒下 21:15-21) * (代上 11)大衛的勇士(撒下 23) 對於(撒 8-21 章)這段內容中,省略了以下內容: * 約拿單之子米非波設事件 * 拔士巴事件 * 暗嫩事件、 * 押沙龍判變 * 掃羅後裔死亡之事 可見對比於(撒下 8-21)內容,(代上)省略了大衛對以色列國內部的衝突與爭戰事件,而只記載大衛對外爭戰的事件。 (代上 17)應許的大衛之約(代上 18 章)大衛爭戰得勝,(21章)大衛數算人民惹神怒,(22章)大衛對所羅門建殿的吩咐。 (17章)神啟示大衛不是建殿者,但神應許與他同在,得勝仇敵。 (18章)寫作目的:圍繞(17章)內容。 (代上 18)與(撒下 8)大同小異。 ==== (1) ==== Q:「迦特、和屬迦特的村莊」? A: LYX: 非利士人有五大城, LYH: 迦特是最靠近猶大地的,是處於咽喉地帶,在此有很多巨人,以色列人也很難攻取下來,但大衛能攻取下來,這是很了不起的,非常特別。等於是打壓了非利士人的氣焰,把這個素來騷擾、掠奪猶大地的迦特城攻取下來,壓制住這個特別重要城邑,那麼非利士人以後就比較不容易來騷擾、掠奪猶大地了。 WCM: * (代上 18:1)把具體地名寫出,但未寫出其意義。有利於讀者確認此地。 * (撒下 8:1)寫出其意義是「母(城)的嚼環」,但不明示其地名。 Q:(撒下 8:1)用「母(城)的嚼環」,意思? A: LYH: 「嚼環」是操控馬匹的器具,似乎有把非利士人當作的牲畜馬。 LYX: (撒下 8:1)如控制嚼環般,控制了母親,就是控制了以下的「女兒、村莊」。 (代上 18:1)「迦特」(若與下詞相比,意味著是母親)和「村莊」原文是「女兒、女子、孫女、成員、鄉鎮」 LYH: 只是控制了一個大城迦特,但是其他四大城仍未控制住。 WCM: 若與(代上 18:2)比較,非利士人並未歸服大衛。很可能只是奪取了該地,但是沒有使非利士人成為奴隸。 該地的非利士人可能四散,並未被完全制服。 LYH: 《LXX》譯文與《MT馬索拉》有差異。 《LXX》下半句直譯:「出自非利士人的手中,大衛取得這個分隔物。」 《LXX》(撒下 8:1)下半句逐字分析: * 2983, έλαβε Δαυίδ, David took  * 3588, την, the  * 873, αφωρισμένην, things being separated  * 1537, εκ, from out of  * 5495, χειρός ,the hand  * 3588, των, of the  * 246, αλλοφύλων, Philistines. ==== (2) ==== 忽略了過程,只記結果,表示只重視結果。 ==== (3) ==== 瑣巴王哈大利謝,是靠近亞蘭。 本節是應驗(代上 17:9) 1Ch 17:9 我必為我民以色列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使他們住自己的地方、不再遷移.兇惡之子也不像從前擾害他們、 大河疆界,參考(創 15)對 「哈馬」強調此地名,是以色列的北疆。 「攻擊、殺敗」一詞本章出現 7 次。 ==== (4) ==== 與(撒下 8)數目不同,但《LXX》譯出的數目兩者一致。 Q:「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何故? A: 並沒有留下全部,沒有自用,只留下十分之一。也沒有殺掉這些馬,因為馬肉也是不潔的,不能作食物。 律法中規定,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車。 以色列人不擅利用馬車爭戰,也因山地多,不利於使用馬車作戰。 ==== (5) ==== 殺了許多亞蘭人,不同於先前的非利士人之記載。 據上下文,只有非利士人沒有臣服作奴隸。 可以看出瑣巴王之富有。瑣巴王和亞蘭聯軍,人數眾多,被殺的也多。 首先提到「大馬色」,亞蘭的大城。 ==== (6) ==== === 「歸服」原文「成為奴隸」 === 「歸服」原文「成為奴隸」,本章中出現多次(代上 18:2, 6, 13)。 戰敗的外邦人,成為奴隸,但是求和不戰的哈馬國,並不成為奴隸,而是成為朝貢的附屬國。 ==== (7) ==== === 「盾牌」意義有不同看法 === * 代上18:7他奪了哈大利謝臣僕所拿的金盾牌帶到耶路撒冷。 * 王下11:10祭司便將耶和華殿裡所藏大衛王的槍和盾牌交給百夫長。 * 代下23:9祭司耶何耶大便將 神殿裡所藏大衛王的槍、盾牌、『擋牌』交給百夫長, * 耶51:11你們要磨尖了箭頭,抓住『盾牌』。耶和華定意攻擊巴比倫,將她毀滅,所以激動了瑪代君王的心;因這是耶和華報仇,就是為自己的殿報仇。 ——此字是外來語,有學者考究,認為可能是於弓或箭之匣子。 * H7982, שֶׁלֶט * <音譯> shelet * <詞類> 名、陽 * <字義> 盾牌 * <字源> 來自HB7980 * <神出>2397a #撒下8:7| * <譯詞> 盾牌5 擋牌1 籐牌1 (7) ==== (8) ==== === 銅的用途 === (代上)強調奪取的銅,之後的用途是用作聖殿器具。 ==== (9) ==== === 強論「哈馬」地名 === 「哈馬」強調此地名,是以色列的北疆。且此地是貿易重鎮,相當富有。 不戰而屈人之兵,就得到哈馬王的朝貢。他們主動投降,成為附屬國(藩屬)。 ==== (10) ==== === 哈馬王的兒子哈多蘭、約蘭 === | 10 | 他兒子哈多蘭(哈多神是當被稱頌的) | 10 | 他兒子約蘭(雅威神是當被稱頌的) | 很可能是哈馬王將自己的兒子作為人質,交給宗主國以色列國,而由於其名原先是來自於異教神明之名,因而被改名。 瑣巴王原先是要往伯拉大河去,要堅定自己的國權,是由南向北進發,很可能也是要攻打哈馬王,如今大衛打敗了瑣巴王,等於是救了哈馬王。 ==== (11) ==== === 「奪來」 === H5375 נָשָׂא 動詞,Qal完成式3單陽 נָשָׂא 高舉、舉起、背負、承擔 此字也用於「舉祭」,因此有奉獻給神的意義。 此字在(撒上 8:11-12)中未出現。 === 「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 === 洗魯雅是大衛的姊妹,以母親之名來稱呼兒子,不用父親之名,是特別的,可能是因為是大衛的家族,亞比篩、約押、亞撒黑他們三位是大衛的外甥,但由於大衛是七子,因此他們的年紀可能相近。 * 1Ch 2:13 耶西生長子以利押、次子亞比拿達、三子示米亞、〔示米亞即沙瑪見撒母耳上十六章九節〕 * 1Ch 2:14 四子拿坦業、五子拉代、 * 1Ch 2:15 六子阿鮮、七子大衛。 * 1Ch 2:16 他們的姐妹是洗魯雅、和亞比該。洗魯雅的兒子是亞比篩、約押、亞撒黑、共三人。 ==== (14-17) ==== === 有七個官名 === 有首尾對應層次結構 * (14)「王」(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 * (15a)約押「在軍隊之上」(約押作元帥) * (15b)約沙法作「史官」 * (16a)亞希突的兒子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作「祭司長」 * (16b)沙威沙作「書記」 * (17a)比拿雅「在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之上」(比拿雅統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 * (17b)「在王的手邊作領袖」(大衛的眾子都在王的左右作領袖) * 王、王的手邊作領袖:政治領袖。 * 軍事:武官,國防安全。 * 史官、書記:文官,內政治理。 * 核心:祭司長,宗教服事、審判、律法教導。 ==== (撒下 8:18) ==== **《MT 馬索拉》大衛的兒子都做祭司。** 《呂振中》8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統轄【6】做衛兵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大衛的兒子都做祭司。 ——「大衛的兒子作祭司」,是明顯不合律法的事,因此本說法可信度低,大概是抄本上的問題所致。 **《LXX》大衛的兒子都做殿的首領。** ——《LXX》的譯者他們是被擄之後的人,應該是經過考據,也見了成書的《歷代志上下》,或是選擇了某些抄本的內容而如此翻譯。